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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绍政发〔2015〕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14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任务。根据市政府与各区、县(市)政府签订的2014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经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各区、县(市)及市直各开发区考核实绩均为达标及以上。经研究,确定柯桥区、上虞区、新昌县为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免考达标区、县(市);授予嵊州市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优胜奖;授予新昌县201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创新奖;确定越城区、诸暨市、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为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达标。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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