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4年度计划生育示范乡镇(街道)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4年度计划生育示范乡镇(街道)的通知

绍政发〔2015〕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14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狠抓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经乡镇(街道)申报,属地政府(管委会)初审,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验收,决定命名下列12个乡镇(街道)为2014年度计划生育示范乡镇(街道):

越城区:鉴湖镇

柯桥区:柯桥街道、钱清镇

上虞区:东关街道、小越镇

诸暨市:大唐镇、江藻镇、王家井镇

嵊州市:三江街道、鹿山街道

新昌县:南明街道

滨海新城:沥海镇

在新的一年里,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网络,优化管理、深化服务,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为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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