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 | 文号:绍政发〔2010〕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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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绍政发〔2010〕30号
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6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现代农业(林业,下同)园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转变我市农业发展方式,进一步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为我市农业主导产业集聚的功能区、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的核心区、生态循环农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从2010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建设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100个以上,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50个左右。
二、建设标准
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按省定标准要求建设;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规模要求为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00亩以上、生猪存栏3000头以上,其余按省特色农业精品园标准建设。
三、建设要求
(一)特色优势明显。围绕茶叶、蔬菜、畜牧、水产、花卉、竹木、干鲜果等七大主导产业,选择发展基础较好、比较优势突出、带动增收明显的重点产业和区域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使园区建设既推进主导产业发展,又促进农民增收。以特色产业强镇、强村为基础,通过统筹规划、整合优化、改造提升,进一步促进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坚持以规模经营带动要素集聚,现代农业综合区要以一产为主,合理配套布局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等二三产,引导各种要素流向园区,延伸产业链条,健全产业体系,拓展产业功能,实现一二三产联动发展。
(二)科技水平领先。强化园区建设的科技支撑,鼓励各类农业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共建、技术入股等参与园区建设,扩大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范围和速度。积极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引进应用和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生态化、机械化、设施化、标准化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和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农渔结合、立体种养、能量循环养殖等新型种养模式,实行良田、良种、良机、良制、良法“五良”配套,提高园区内生产过程和产品的科技含量,园区的科技贡献率达到7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争创省级农业高科技园区。
(三)产品优质安全。扩大优质品种的推广应用,园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产地准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设施,采取业主自检和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检验检测,保障园区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园区内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率达到100%。注重发展品牌农业,鼓励园区内各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注册商标,采取品牌组合、重组等方式,通过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营销,共同打造名牌农产品。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和主导产业示范区至少要争创1个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
(四)设施装备优良。完善农田基础设施,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加强排灌设施、机耕道路、电网库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园区道路畅通、排灌方便、用电便捷。注重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加大园区耕地地力培育。园区农田有效灌溉率基本达到100%,旱涝保收率达到90%以上。大力应用先进设施装备,扩大钢架大棚、喷微灌、温湿调控设备等现代设施应用,提高生产设施化、精准化水平。加快发展农产品贮藏保鲜、冷链运输,完善产后配套设施,全面提高园区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加大园区内先进适用机械的应用,扩大农机化实用技术推广,提高园区生产作业机械化水平,园区内主要生产环节的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
(五)运营机制健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以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主导,鼓励科技人员、大学生到园区创业,引导工商企业、农业科研院所参与园区建设和经营,形成政府引导、各方有生力量广泛参与的投入机制。创新园区经营机制,引导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合作、统一服务等形式,提高园区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园区建设和发展订单农业,建立健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园区建设的活力。完善园区管理机制,要借鉴工业园区建设的经验,推行园区建设项目法人化管理,形成政府加强服务、业主自主经营的机制,全面落实创建和管理责任。
(六)服务体系完善。健全“三位一体”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实行农技人员园区建设的对口联系和指导,强化技术推广、病虫防治、疫病防控、质量监管、市场营销等服务。推行农业社会化服务,按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要求形成配套的公共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农机、植保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鼓励采取挂钩结对、委托代办、对口服务等多种方式,推进农资经营、农机作业、病虫防治、动物诊疗、产品销售等专业化服务,拓宽服务领域,健全服务机制,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已成立绍兴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绍政办发〔2010〕7号),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确保园区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科学编制规划。各地要高度重视园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重点编制好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规划,规划编制中要注重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注重规划和项目建设的紧密结合,注重规划的应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一次规划、分项实施、逐年建设、滚动发展,细化制定年度建设方案。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方案按省规定程序报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方案由市政府审批。
(三)加大政策配套。各地要在积极争取省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园区建设力度。市政府将整合各类支农、惠农资金重点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进行奖励支持,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实行项目扶持。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全力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扩大示范效应。充分发挥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形式多样的现场培训、观摩考察等活动,推广先进的发展理念、经营方式、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扩大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推广运用。要借助园区的先进设施和经营能力,为园区周边农民提供农机、农资、病虫防治等服务,有效带动农民增收。
附件:绍兴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计划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绍兴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计划表
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
计划建设总数2010年建设数2011年建设数2012年建设数计划建设总数2010年建设数2011年建设数2012年建设数计划建设总数2010年建设数2011年建设数2012年建设数计划建设总数2010年建设数2011年建设数2012年建设数
越城区11431743
绍兴县2113121144322895
诸暨市21163211555530101010
上虞市21152211153330101010
嵊州市31116321104332881010
新昌县21142119432202810
滨海11117115
新城
市直2116222
合计126422512946326201715045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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