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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签署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双边协议的新闻公报
| 颁布单位:中国 美利坚合众国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99-11-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国际条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签署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双边协议的新闻公报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双边协议的新闻公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日至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率领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同美利坚合众国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和美国国家经济委员会主席斯珀林率领的美国政府代表团在北京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举行了谈判。十一月十五日,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
中美两国代表团表示,中美两国政府和领导人,江泽民主席和克林顿总统,都高度重视这一谈判。他们认为,这一谈判不仅具有商业上的重要性,而且对全球经济的发展十分重要,有着深远的战略意义。双方认为,这一协议对中美两国都有利。
中美两国签署上述协议有助于加快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进程和中美两国经贸合作关系的发展。双方期待着今后在世贸组织中密切合作,以确保中美关系的健康发展和世界经济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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