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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市司法局关于废止不动产转让公证管辖规定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8-02-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司法局关于废止不动产转让公证管辖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市公证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市司法局经研究决定,废止《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不动产转让公证管辖规定的通知》(沪司发法制[2003]1号)。
本通知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ОО八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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