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关于废止不动产转让公证管辖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司法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8-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司法局关于废止不动产转让公证管辖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市公证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市司法局经研究决定,废止《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不动产转让公证管辖规定的通知》(沪司发法制[2003]1号)。

本通知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ОО八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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