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铁岭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铁岭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10-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铁政办发[2005]82号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铁岭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制定的《铁岭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十月二十日
铁岭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6月17日全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市从2005年开始,全面启动集中为我市年满16周岁以上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同时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市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任务。
二、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对象
(一)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对象为常住户口在我市的下列人员:
1.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2.原证件有效期满需换证的人员。
3.证件遗失补证、证件污损换证和迁移户口需换证的人员。
4.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和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未满自愿换证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武装警察以及正在服刑、被劳动教养人员居民身份证的办证和换证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列入试点范围。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准备阶段(2005年10月20日前)。
1.健全组织机构。各地区要成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导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抽调专门人员,参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
2.办公设备准备。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作,保证网络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办公场地准备。集中换证期间,以户籍派出所为单位设置人像信息采集点。每个信息采集场地一般应有2个房间,1间用于人像信息采集,房间面积应不小于4米(长)×3米(宽),1间用于户籍信息核对和办理相关业务。2个房间都要接通电源和公安网络端口,地面应尽量避免使用反光材料,门窗上悬挂遮
光窗帘。
4.完成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建立市级人口信息数据库,满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传输要求。
5.认真开展户口核对和门(楼)牌清理整顿工作。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之前,各县(市)区结合入户核对和大走访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户口核对工作,对存在的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进行全面、认真的清理和纠正,保证公民身份信息准确,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打下良好的数据基础。同时,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对门(楼)牌的清理整顿工作。对于街路巷、门(楼)牌未编制号码及门(楼)牌变更、消失、更名的,要及时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录入或更正,确保地址信息准确。
6.清理规范冷僻字。各派出所要对常住人口管理系统中的冷僻字进行梳理,凡能在GBK字库、GB13000字库中找到的字要及时输入电脑,加以改正,其余冷僻字,待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制定有关办法后,再行办理。
7.开展业务培训。各县(市)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对派出所从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明确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派出所抽调的承担人像采集任务的人员,要进行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采集技术培训,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人像信息采集组织工作方法培训。
8.宣传发动。按照公安部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其他宣传手段,多层面宣传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必要性和具体要求,取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二)集中换发证阶段(2005年10月21日至2008年底)。各县(市)区城镇派出所和城区5个分局第一批先行启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各县(市)区农村派出所第二批启动换发第21代居民身份证工作。
今年底,全市要完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任务约37万张。各县(市)区第一批启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应完成任务分别为:铁岭县:1.53万张;开原市:5.89万张;昌图县:4.27万张;西丰县:2.57万张;调兵山市:6.02万张;银州区:15.06万张;清河区:1.67万张。
(三)总结阶段(2009年1月)。全市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基本结束后,各地区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并将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于2009年1月31日前报送市公安局。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议市政府成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换发证的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确保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顺利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换发居民身份证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提高我国人口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强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项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我市作为全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试点地区,各级政府更应该给予高度重视。各县(市)区配置设备及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落实;市本级所需经费按照2005年10月8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落实。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应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人、财、物和技术保障工作。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换发居民身份证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统筹安排,互相促进,既要按时完成换发居民身份证工作任务又要保证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质量是换发居民身份证成功与否的关键,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要把严格质量管理贯穿于换发居民身份证工作的始终,落实到各个环节。要通过户口核对工作,确保信息准确一致,同时重点做好公民身份号码的清理纠错工作。要着重抓好申领受理、群众照相、信息采集处理、数据传输等基本环节,保证信息采集质量。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级公安机关要会同新闻单位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换发居民身份证的重要意义,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有关法律规定、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意义和有关工作安排,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要坚持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简化程序,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做到让群众满意。
铁岭市公安局
二OO五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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