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通化市区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文号:政明电 【 2008 】 18号
颁布日期:2008-05-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政明电【2008】18号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通化市区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昌区、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2008年通化市区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2008年通化市区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城市形象,创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努力提升城市品位,市政府决定2008年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确保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升级,打造优美的北方山水城市”为主题,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通过全民参与的方式和多角度、全方位的集中整治,提高市民热爱城市、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热情,建立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高效化和长效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卫生意识。

二、活动方式及实施步骤

此次管理年活动方式以专业治理与全民参与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治理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具体实施步骤分为3个阶段:

(一)5月为准备动员阶段:制定方案,全员发动。

(二)6—10月为综合整治阶段: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管理体制,开展综合整治,发动群众治脏活动,巩固保持治理成果。

(三)11月为验收总结阶段:组织考核验收,总结经验教训,召开总结大会。

三、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城市管理年活动的目标任务为理顺体制,完善法规体系,综合整治城市环境和提高市民素质。具体内容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理顺体制。

重新调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强化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抽调公安、交通、卫生、环保、工商等部门精干执法人员组成综合执法队伍,与市城管支队合署办公。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负责协调,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二)完善法规体系。

参照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出台《通化市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办法》。此项工作由市建委、爱卫办、法制办负责,完成时间:8月31日前。

(三)环境综合整治。

1.全民治脏活动。确定5月中下旬到6月中下旬为全民整治环境卫生活动月,具体活动内容为:

市建委对市区光复河、佐安河、董窑沟河、保安河等淤积严重的沟河进行疏通清淤。

市爱卫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动员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周山越冬积存垃圾清理。

市爱卫办、团市委动员各行各业团员和青年参加市政、交通、公园、广场、电信等公用设施清洗活动。

市爱卫办、教育局动员全市大中院校和中小学校学生参加城乡结合部及周山地区白色漂浮物清理活动。

市爱卫办要强化全民周末卫生日活动。

以上活动由市爱卫办、建委、教育局,市直机关党工委、团市委,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负责。

2.专项整治活动。

(1)整顿市区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重点对占道修车、洗车、空车配货;占道加工铁艺、铝合金门窗;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公安局、交通局、公用局、工商局负责。活动时间:5—6月。

(2)治理门市房造脏问题,重点整顿不具备开店条件的餐饮、娱乐等场所。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卫生局、工商局负责,活动时间:6—8月。

(3)整顿文化、弘源等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取缔游商散贩。此项工作由市建委负责,活动时间:5—6月。

(4)整顿市民居住环境。重点拆除前进社区、球场社区、胜利社区集中供暖后遗留的仓房及各类违法建筑。此项工作由市建委、规划局,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负责,活动时间:5—8月。

(5)治理整顿市区废品收购网点。此项工作由市建委、供销社、公安局、工商局负责,活动时间:6月。

(6)规范临街两侧楼体外各种网状线缆(如新华大街市政府至玉皇山桥头)。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局,通化供电公司,市网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活动时间:5—10月。

(7)取缔露天烧烤、露天饮食(大排挡)。此项工作由市建委、环保局、卫生局、爱卫办、工商局负责,活动时间:7—10月。

(四)提高市民素质。

加强市民素质教育是城市管理治本工程。今年着重抓好两方面工作:

1.抓好全市青少年文明素质教育,培养新一代文明市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团市委,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

2.广泛深入开展争做文明市民宣传活动,再次掀起“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热潮。新闻媒体要围绕城市管理年活动进行多方位、多视角宣传,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开设城市管理专栏和刊播公益广告,宣传报道正反两个方面典型(专栏节目每周不少于1期,公益广告要每天刊播)。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通化日报社,市广电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活动的组织指挥和领导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年活动的组织、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各区、各相关部门都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区、本部门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区、各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区、本部门任务尽快将城市管理年活动任务分解下去,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送市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加强目标化管理。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各项任务,要层层分解、责任到位。市政府与各区、各牵头部门签订城市管理年活动目标责任书,同时对城市管理年活动目标任务进行跟踪考核。

(三)继续落实“门前五包”。对全市主要街道、临街单位的“门前五包”实行挂牌管理,实行月考核制。凡是月考核连续两个月不合格的单位(个人)予以新闻曝光,公布名单,并给予处罚。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城市管理年活动中,对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监督管理。新闻媒体要开设“监督台”、“曝光台”,市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确保新闻监督、社会监督有效进行。

附件:市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市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隋忠诚市长

副组长:王振才副市长

纪凯平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房维志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周敬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于深市教育局局长

刚振涛市建委主任

汪润民市公用局局长

王树义市交通局局长

李红玉市卫生局局长

王桂林市环保局局长

王春梅市广电局局长

陈学伟市法制办主任

张义市工商局局长

刘洋市规划局局长

赵正军东昌区区长

高玉龙二道江区区长

李秀波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崔洪铁团市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

主任:刚振涛(兼)

副主任:刘明伟市建委副主任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