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园区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长府办函〔2007〕33号
颁布日期:2007-04-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长府办函〔2007〕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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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园区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双阳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进程,更好地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政府决定分5年出资8亿元(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在各县(市)和双阳区、高新区建设农业产业化园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拟建设的农业产业化园区位于吉林省榆树环城集中工业区、长春五棵树现代农业产业开发区、吉林省合隆包装工业园区、农安县农安工业集中区、德惠米沙子农业产业化发展园区、长春九台生态畜牧园区、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长春奢岭农业产业化园区、长春高新农业产业化发展园区。各地要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资金筹措出现困难的,可向当地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解决,贷款本息由市政府纳入财政预算资金予以偿还。

建设农业产业化园区是今年我市的重要投资项目,项目的实施对我市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改进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改善农村面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双阳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做好投融资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实现我市“项目建设年”目标奠定扎实基础。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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