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1-04-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办发〔2001〕18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计委、人事局、教委《关于认真做好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和改革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制度,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一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认真做好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市计委、市人事局、市教委)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快实施我市高层次和短缺人才开发战略,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国家人事部《关于做好200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和接收工作的通知》(人发[2001]23号)等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今后我市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充分发挥政府宏砚调控作用。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毕业生人才资源,进一步强化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管理,建立起由学校和有关部门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市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就业制度。从2001年开始,按国家规定原则上不再下达指令性分配计划,但对国家特殊需要的毕业生,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由政府下达调剂指标。

二、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充分认识毕业生在我市人才战略和经济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组织领导。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要特别注意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与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工作结合起来,及时补充所需的高校毕业生,提高整体素质。

三、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各级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部门,要认真宣传毕业生就业政策,积极疏通、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转变观念,转变作风,积极组织或参加有关地区、院校组织的毕业生招聘活动,深入企事业等用人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需求,积极主动推荐人选,落实人才政策。要指导用人单位强化人才意识,制定人才规划,加强毕业生储备工作,及时掌握、反馈、公布人才队伍动态变化和毕业生需求情况。

四、加大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的引进力度,落实长春市《关于加快实施高层次和短缺人才开发战略的意见》(长办发[2001]3号),积极引进我市急需的高层次毕业生。“十五”期间,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手续到长春市市属企业工作的应届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除本人正常工资外,发放3年生活补贴。愿意在长春市就业的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以先在长春落户,然后落实工作单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归国留学人员在长春市就业的,符合上述政策的可享受同等待遇。

五、继续做好毕业生就业的宏观调控工作。长春市内各用人单位在安排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时,要充分考虑长春市区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压力,认真把握外地生源的长线专业和专科以下毕业生的进长条件,严格控制;市属师范学校的毕业生,按招生时的分乡计划落实就业。定向生(定额生)、委培生,按招生时规定就业。

六、鼓励毕业生到企业、科研单位、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就业。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由当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或人才交流机构负责接转关系,管理人事档案,保留相应身份,按签订的合同期限连续计算工龄,代办社会保险、评聘职称等事宜。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取消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从事种植、养殖和经营等活动,其人事和户粮关系由市、县(市)区人事局或人才中心统一管理,保留相应身份,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并代办档案工资调整、职称申报、社会保险等事宜。大中专毕业生,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其档案应交当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或人才交流机构管理,并办理相应接转手续。

七、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实行一站式办公。毕业生取得国家公务员身份进机关,以及事业单位聘用的毕业生,先由编制部门核定编制,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市属企业选定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然后到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市人事局在市人才市场实行一站式办公,集中办理毕业生的就业协议审批、报到、调配、落户等手续。

八、大力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积极推进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与服务手段的现代化。要不断地加强和改进现有毕业生人才市场硬件和软件建设,增强毕业生人才市场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要不断完善和规范毕业生进入市场择业的有关政策规定,为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毕业生人才资源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政策导向。逐步建立和完善大中专毕业生供求信息库,形成覆盖全市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与市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网站、市教委教育网站及长春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网站联网,开展网上人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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