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06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和2006年度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06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和2006年度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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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9-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06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和2006年度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6〕11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宣传我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成果,推广名特优新农产品,开拓农产品市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政府同意举办2006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和2006年度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6年浙江农业博览会
2006年浙江农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农博会)于2006年11月25日至29日在杭州举办。
(一)主题和内容。本届农博会以“特色、文化、竞争力”为主题,突出推介企业和农产品品牌,宣传展示名特优新农产品、休闲观光农业等高效生态农业建设成果,展销各类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并开展贸易洽谈、“市民最喜爱的十大品牌农产品”评选以及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等,同时还将举办网上农博会,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二)参展单位及规模。本届农博会展馆设在浙江农业展览馆(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展出规模18000平方米,约1000个展位。各市和省级有关单位按农博会组委会核定的面积,自行确定展示区面积并进行设计。各市原则上按平均每县(市、区)7个展位的规模组织参加展销,并邀请境内外客商参加洽谈。
(三)展销费用。要本着节俭办会的原则,在保证展销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经费支出,降低展会成本。参展单位的布展、运输、食宿等费用由各展团自行解;展馆服务费用由各参展单位适当承担一部分。
本届农博会期间,参展农产品及运输可享受浙政办发〔2001〕36号文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组织领导。本届农博会由省农业厅承办,省级各农产品行业协会协办。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2006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实施农博会各项工作。各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关于2006年度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
2006年度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以下简称展销会)于2007年1月19日至23日在上海市举办。
(一)主题和内容。本届展销会以“展示新成果、服务大上海”为主题,以产品展销为主要内容,同时开展产品推介、贸易洽谈等活动。
(二)参展单位及规模。由省级农产品行业协会组织各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参展。各市不再单独组团。展出规模约300个展位。
(三)展销费用。参展单位的布展、运输、食宿等费用自行解决;展位费由参展单位承担一部分。参展农产品及运输在省内可享受浙政办发〔2001〕36号文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组织领导。本届展销会和农博会相互衔接,一起部署落实,统一指挥协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农博会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参展,并认真把好参展产品质量关,确保农博会和展销会的顺利举行。
附件:2006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主任:茅临生(副省长)
副主任:陈龙(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程渭山(省农业厅厅长)
委员:赵利民(省农业厅副厅长)
邢最荣(省林业厅副厅长)
俞永跃(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周柳军(省粮食局副局长)
周加洪(省供销社副主任)
李卫宁(省发改委副主任)
周日星(省经贸委副主任)
凌秋来(省公安厅副厅长)
邱飞章(省科技厅副厅长)
沈继宁(省财政厅副厅长)
金永辉(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杨敬(省卫生厅副厅长)
薛振安(省交通厅副厅长)
吴干冰(省工商局副局长)
邵建伟(省台办副主任)
余长年(省侨办副主任)
俞雪忠(省外办副巡视员)
乐国定(省国税局副局长)
李法忠(浙江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王则光(杭州海关副关长)
铁建设(省贸促会副会长)
孟智启(省农科院副院长)
陈叙达(省茶科院副院长)
廖西元(中国水稻所副所长)
朱军(浙江大学副校长)
孙景淼(杭州市副市长)
陈炳水(宁波市副市长)
冯志礼(温州市副市长)
唐根耀(湖州市副市长)
沈雪康(嘉兴市副市长)
廖卷清(绍兴市副市长)
劳红武(金华市副市长)
雷长林(衢州市副市长)
虞洁夫(舟山市副市长)
李跃程(台州市副市长)
肖建中(丽水市副市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赵利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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