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和关井压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和关井压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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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1999-04-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和关井压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山政明电[1999]5.号
白山政明电[1999]5号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和关井压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局室、中省直企业:4月25日,江源县煤炭综合经营处苇塘一井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2人。据初步调查,事故矿井没有煤炭生产许可证,并且不具备最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矿主不顾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要求,强行生产,导致了这起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吸取事故教训,现就我市煤炭安全生产和关井压产等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煤炭安全生产和关井压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煤炭安全生产和关井压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强化煤炭安全生产和关井压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二、煤炭安全生产始终是煤炭行业的一件大事,必须抓紧抓实。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煤矿重大瓦斯事故的防治,对煤矿在“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认真整改,达不到规定要求坚决不准生产。无论是国有煤矿,还是乡镇煤矿,只要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瓦斯检查制度不完善,矿井通风管理混乱都要坚决责令停产。三、关井压产工作是国家为解决煤炭行业困难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凡是非法矿井都必须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凡是没有煤炭生产许可证,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都要坚决停止生产。要注意防止已关闭取缔矿井死灰复燃。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行动要迅速。重点产煤县(区)都要组织强有力的执法队伍,保证经费,保证人员,加强执法,确保关井压产工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四、当前正是煤矿瓦斯事故多发季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这次煤矿安全大检查,要以“一通三防”为重点,要与关井压产相结合,要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职责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法规和政策办事,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否则将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请各地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于5月2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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