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参加第六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参加第六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6-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吉市政办函〔2006〕61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参加第六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关于参加第六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参加第六届中国长春
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活动方案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吉林省人民政府、长春市人民政府主办、长春市人民政府具体承办的第六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已定于2006年8月15日到21日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交易会的主题是“科技与绿色,发展与创新”。为了顺利参加此次博览(交易)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本届博览(交易)会的有利契机和平台,大力宣传我市农业生态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强区域间的经济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把我市的特色优质农产品推向国内外市场;加快我市农业与世界接轨步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征集产品。每个县(市)要至少征集15户企业的产品,每个城区至少征集10户企业的产品。每种产品征集2份。各县(市)区要利用此次参会时机,把那些经过认证的无公害的、绿色有机及具有我市特色的农产品征集上来推介出去,让国内外更多的人了解我市的名优特农产品。
(二)落实展位。每个县(市)区务必预订1个标准展位(展位费3000元/个),展位费用由各县(市)区收缴并直接交到省筹展办。
(三)落实项目。每个县(市)区务必完成1个2000万元以上的签约项目。
(四)名牌申报。每个县(市)要至少完成3个名牌农产品的申报工作;每个城区完成2个名牌农产品的申报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时限。
市政府成立筹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张裕锋任组长,副秘书长兼农委主任赵春贵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市领导小组下设筹展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联系人:潘福群,电话:2049822。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筹备机构,明确专人做好筹展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市筹展办公室。产品征集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20日;上报签约项目的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18日;名牌产品申报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5日;标准展位落实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15日。
(二)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到位。
按省政府要求,以地区为单位,统一搞一个特装区。特装费用由市、县(区)两级共同承担,以市为主,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均摊。每个县(市)区要承担10000元(于6月末交至市筹展办)。市筹展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县(市)区的筹展工作情况进行调度。
附件:第六届中国长春农博会任务一览表
附件:
第六届中国长春农博会任务一览表
任务
单位
征集产品企业(户)
销售展位(3000元/个)
签约项目
2000万元以上(个)
名牌申报
(个)
筹集资金
(元)
永吉县
15
1
1
3
10000
舒兰市
15
1
1
3
10000
磐石市
15
1
1
3
10000
蛟河市
15
1
1
3
10000
桦甸市
15
1
1
3
10000
船营区
10
1
1
2
10000
昌邑区
10
1
1
2
10000
龙潭区
10
1
1
2
10000
丰满区
10
1
1
2
10000
合计
115
9
9
23
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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