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中国农业科技东北创新中心举办中国东北农业科技创新国际论坛的批复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7-07-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中国农业科技东北创新中心举办中国东北农业科技创新国际论坛的批复

中国农业科技东北创新中心:

你中心《关于举办“中国东北农业科技创新国际论坛”的请示》(东创中心发〔2007〕3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于2007年7月28日至30日在长春举办“中国东北农业科技创新国际论坛”。会议规模15人,其中国外代表5人(挪威2人,英国1人,日本1人,白俄罗斯1人),国内代表10人。所有参会代表往返旅费及在长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你中心专项经费支出。请你中心做好论坛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后将总结报省政府,抄送省外办。

特此批复。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中国农业科技东北创新中心举办中国东北农业科技创新国际论坛的批复(吉政函〔2007〕93号)2007-07-27.ceb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