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范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6-0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吉政办明电[2006]19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范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近日,我省延边州的延吉、龙井、图们、和龙、汪清、安图和长春市的九台等县(市)因气压低、煤炉“倒烟”等原因,相继发生多起平房区居民一氧化碳中毒,导致人员伤亡的事件。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云坤、省长王珉等省委、省政府领导相继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救治中毒居民,加强有关预防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救治和预防工作,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类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要加强领导,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严密排查、科学防范,消除各类危及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隐患,努力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二、全力做好救治工作。事件发生地政府要组织医疗力量对已中毒和发病的群众全力进行救治。省卫生部门要组织专家给予必要的医疗技术支持。尽最大可能做好紧急抢救治疗工作,减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损失。对事发较集中地区中毒群众和环境要进行医学观察,确保救治措施得力,避免发生群体伤亡事件。

三、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各级政府要组织气象、环保、卫生、安监、建设、公安、宣传等部门,加强监测,落实措施,实行联动,做好预防。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有关气象要素变化及可能带来影响的观测和分析,积极宣传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的科普知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及污染防治。各级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卫生科普知识普及,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在人员、技术、药品器械等方面做好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安监、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通风、防毒、消毒等安全设施,防止发生工业中毒事故。认真开展预防煤烟中毒宣传检查工作,各地尤其要高度重视城市平房区、棚户区和城乡结合部等类似事件易发地区的防范工作。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好入户宣传和预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科学预防和救助知识。

四、完善预案,科学应对。要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此类事件,确保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统一协调,明确政府各部门职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件调查、情况综合、信息上报和向社会发布工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信息,做好宣传防范工作,消除群众恐慌心理,确保社会稳定。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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