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朝阳指标分解表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朝阳指标分解表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6-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印发200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朝阳指标分解表的通知
[朝政办发〔2006〕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政办发〔2006〕12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意见,市政府督查室对200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提出的涉及朝阳的工作任务指标进行了全面分解细化,形成了《200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朝阳工作指标分解表》(以下简称《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与省政府各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对《分解表》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采取每季度一报、并且与省政府各部门对照的办法。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与省政府各对口部门沟通衔接,在向市政府督查室上报每季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的同时,还要按省政府对口部门的要求报省。《分解表》中工作任务指标内容不详的,一律以省政府各对口部门分解下达的指标为准。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抓好落实。对《分解表》所涉内容,已列入200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指标分解表或列入2006年度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考评项目的指标,要按既定措施落实,没有列入年度考评项目的指标,各主管部门要另行做出落实计划,并将任务层层分解到相关县(市)区,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科室和岗位人员,明确措施、进度和时限要求,严格实行责任制管理,加强工作目标考核,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市政府继续将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与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工作相结合,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因完不成任务而影响市政府在全省考评位次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
三、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密切配合。《分解表》中所列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相关任务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责,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对需提请市政府解决的问题,要积极主动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
四、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反馈结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跟踪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及开发区管委会每季度完成情况上报市政府各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汇总后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并进行跟踪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落实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向市政府和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请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将具体督办人员名单于6月2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各单位督办人员要分别于7月10日前、10月10日前、明年1月5日前分三次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落实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有关工作建议等。
联系电话:26381802628730(传真)
电子信箱:yangshubin_[email protected]
附:《200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朝阳工作指标分解表》
二○○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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