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认定葫芦岛市第三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12-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葫政办发〔2006〕119号

关于公布认定葫芦岛市第三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重点培育和扶持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科技水平高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葫芦岛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营监测管理工作的意见》(葫政发〔2005〕16号)的规定,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在企业申请和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评审,认定葫芦岛菊花啤酒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我市第三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附后)。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授予“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牌匾。

第三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有效期2年(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享受《关于葫芦岛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营监测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的扶持政策。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对市重点龙头企业的培育、管理和服务,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葫芦岛市第三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1、葫芦岛菊花啤酒有限公司

2、兴城龙运井盐水水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3、葫芦岛市中浩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4、葫芦岛市凯丰牧业有限公司

5、绥中县远宏牧业养殖有限公司

6、绥中县鑫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7、葫芦岛金星无公害蔬菜开发有限公司

8、葫芦岛市农业新品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9、葫芦岛市明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10、辽宁利伟家园酒业有限公司

11、绥中县王宝镇绿野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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