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07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7-02-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津政办发〔2007〕010号

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07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07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安排

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

行。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

天津市2007年重点项目

前期工作安排意见

2007年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和五大战略举

措、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关键一年。高质量做好重点项

目前期工作,争取一批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对于圆满完成全

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

意义。根据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现就做好重点

项目前期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安排原则

(一)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符

合我市和滨海新区“十一五”规划,投资规模较大,对经济和社

会发展作用显著,建设条件较好,有一定工作基础,今明两年能

开工建设的高水平项目。

(二)突出滨海新区作为新的经济增长极的战略地位,突出

滨海新区在带动我市经济发展、推进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经济发

展中的巨大作用,突出滨海新区建设高水平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

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功能定位。

(三)大力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

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继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

发展,进一步加大优势产业的投入力度。

(五)围绕增强区域综合服务的功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重点突出商贸、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等方面项目。

(六)继续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重点加强城市

和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等方面项目。

(七)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继续加大教育、文化、卫生、

环境保护等方面项目。

二、安排情况

确定2007年重点前期项目50项。其中:工业项目13项;能源

交通项目7项;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项目7项;农林水利项目2项;

社会事业项目7项;商贸物流项目12项;旅游项目2项。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切实组织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

自抓,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筹集专项经费,邀请一批专家,开

阔视野,拓宽思路,超前筹划、精心储备一批大项目。要排出具

体进度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进度,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二)各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所属单位项目前期工作,

及时掌握进展情况,主动为项目单位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搞好服

务。按照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对在国家审批权限内的项目,要

积极主动做好衔接争取工作;对在地方审批权限内的项目,要尽

快办理有关手续,帮助和督促项目单位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的

前期工作。

(三)有关综合部门、配套部门、金融部门和区县政府,要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主动帮助

项目建设单位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召开重点项目前

期工作协调会,加强指导推动协调,加快落实进度,并及时向市

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附件:天津市2007年重点前期项目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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