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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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5-12-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常政发〔2005〕1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5〕20号)精神,组织好全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业不仅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而且在产业统筹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搞好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全市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粮食生产政策;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06年度。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涉及广大农村及众多农户,普查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为了加强对此次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其中,涉及到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质保障方面工作,由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负责协调。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地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好普查辅导员和普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认真做好本地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在普查经费上要给予保证;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普查的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从乡镇、村党员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人员和调查员。要根据农业普查的特点,做好调查员的培训和组织工作。
四、普查的经费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级财政对普查经费上要给予保证。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并确保资金到位。
五、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凡在我市内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信。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
附件:常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OO五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常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徐万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文清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局局长
田晓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唐子钧市统计局局长
陈运国市发改委副主任
谢真新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员:宁毅刚市委宣传部助理调研员
何仕林市委政研室助理调研员
郑志鹏市农办副主任
金旺喜市教育局副局长
唐西新市科技局副局长
郝诗康市公安局工会主席
李巨开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冰毅市司法局副局长
廖华春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尚杰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刘建跃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戴世雄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仕平市卫生局副局长
熊永钧市工商局副局长
徐佳桂市广电局副局长
彭志刚市统计局副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颜劲草市林业局副局长
邱彬如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杨志刚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局长
汪明炎市农发行副行长
郝金海市扶贫办助理调研员
吴先军常德军分区后勤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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