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评议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行风工作方案

颁布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4-04-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佛山市评议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行风工作方案

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评议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行风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四年四月五日

佛山市评议财政、计划生育、民政

系统行风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我市评议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行风工作,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粤纠办传〔2004〕1号)和《广东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暂行规定》(粤纠办发〔200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评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行风评议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宽裕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的原则,通过发挥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代表的监督作用,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解决被评议单位突出的行业作风问题,建立和完善廉政机制,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为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二、评议范围和评议内容

(一)评议范围:

行风评议以市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等三个系统的行政主管部门为主要评议对象,属下事业单位也纳入评议范围。

(二)评议内容:

1、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贯彻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并实施行风建设计划、措施的情况。

2、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和命令,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情况。

3、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纠风整纪、秉公办事、廉洁从政和职业道德的情况。

4、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5、被评议单位遵守收费和罚没管理规定,依法收费和执罚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行风评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市行风评议协调小组统一组织,日常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市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等有关部门配合支持。

(一)成立市行风评议协调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各阶段的评议工作。市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云贤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刘耀淳,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市政府纠风办主任宛涌任副组长,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财政局、市计划生育局、市民政局各一名领导为成员。被评议单位要各自成立行风自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行风自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行风自评工作。自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以及行风自评工作方案,要在5月15日前报市政府纠风办(电话:83331329)。

(二)组成行风评议团。市行风评议协调小组邀请市人大代表5人(其中市人大常委3人);政协委员5人(其中市政协常委3人);民主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5人;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推荐代表3人;新闻工作者3人;禅城区街道办、居委会代表3人,以及有关单位的人员共30人,分别组成市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行风评议团。评议团的任务是:对照评议内容收集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归纳社会各界意见形成评议报告;对被评议单位的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进行面对面的评议;跟踪检查被评议单位的行风整改工作情况。

四、评议步骤和时间安排

行风评议活动安排在3-11月,按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3-5月)。市政府和各被评议单位组建评议(自评)领导和工作机构;市政府纠风办和被评议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对行风评议工作进行部署,搞好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评阶段(6月至7月中旬)。被评议单位对照评议内容,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依法行政、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结合省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多途经广泛征求和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边查边整改,按照评议要求,写出书面自查自评报告,于7月15日前提交给行风评议协调小组和评议团。

(三)评议阶段(7月中旬至9月)。行风评议团采取听取情况报告、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受理投诉等多种形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找准被评议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形成评议报告。在此基础上,召开民主评议大会,由评议团成员对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的集中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等次进行测评,当年评议中被评为不满意的单位,下年度应继续列为行风评议对象。被评议单位全体或中层以上干部要参加评议大会,评议单位要对评议团提出的问题作出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评议会议可邀请新闻舆论单位参加。

评议会议的程序:1、被评议单位主要领导作自评报告;2、评议团对被评单位进行评议;3、被评单位主要领导对评议意见表态;4、政府分管领导讲话;5、行风评议协调小组组长讲话。

(四)整改阶段(11月底前)。被评议单位对评议团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要迅速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务求在2个月内逐条抓好落实,并向市政府纠风办写出整改情况报告。年底前,市政府纠风办要组织行风评议团部分成员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要求被评议单位汇报整改情况。次年还要进行一次“回头查”,巩固行风评议工作的成果。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被评议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一定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评议工作按照要求高质量完成,要在抓好本机关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同时,指导本系统下属单位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促进条块紧密结合。政府纠风办要抓好组织协调,搞好上下联动,总结以往开展行风评议的经验,组织评议团采取更有效的形式和方法开展评议工作。

(二)改进评议方法,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有关部门和行风评议团在组织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要努力在征求反馈意见、评定测评等次等方面下功夫,全面准确掌握被评议单位行风方面的状况,找准被评议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所作出的评价和提出的意见中肯、有针对性,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体现民意和行风建设的实际效果。

(三)注重实效,抓好整改。被评议单位对群众和评议团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要做好整改的计划,逐步落实,真正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纠、以评促改。评议工作协调小组和市政府纠风办对被评议单位的整改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限期整改,确保行风评议不走过场。

(四)做好情况综合上报工作。市政府纠风办和各被评议单位要按照评议步骤扎扎实实推进行风评议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市政府纠风办要于12月底前向省政府纠风办和市行风评议协调小组写出行风评议工作的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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