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潮府(2006)13号
颁布日期:2006-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潮府〔2006〕13号

关于200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2005年,我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良好成绩。根据《潮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的规定,经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通报表彰单位

湘桥区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潮州市200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发给奖状和奖金3万元。

潮安县的凤塘镇、庵埠镇、东凤镇、金石镇,饶平县的浮山镇、联饶镇、樟溪镇,湘桥区的太平街道、西新街道、桥东街道等10个镇(街道)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潮州市200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各发给奖状和奖金0.5万元。

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5个单位能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兼职单位职责,如期实现各项指标,成绩显著,授予“潮州市2005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各发给奖状和奖金0.2万元。

对上述区、镇(街道)和市直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二、通报表扬单位

潮安县、枫溪区和潮安县古巷镇、江东镇、磷溪镇,饶平县新圩镇、新丰镇、新塘镇,湘桥区西湖街道等县(区)、镇(街道)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较为突出,给予通报表扬。

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5个单位能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兼职单位职责,如期实现各项指标,成绩较为突出,给予通报表扬。

希受表彰或表扬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积极做好巩固提高工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出更大贡献。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学习,认真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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