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6年度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和达标单位的决定
关于表彰2006年度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和达标单位的决定
|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 | 文号:肇府(2007)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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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4-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肇府[2007]26号
关于表彰2006年度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和达标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6年度,我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关于就业再就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6]6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肇府办[2006]70号)及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自评和工作总结的通知》(肇就[2006]3号)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夯实劳动保障基础建设,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再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主动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36755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113人、“4050”人员再就业1402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433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4785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0.9%、111.35%、116.83%、166.54%、110.93%,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实施技能振兴工程和全面推进素质就业、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落实就业再就业资金、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以及加快劳动保障综合大楼建设的先进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经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考评,市政府决定对在2006年度就业再就业中成绩显著的四会市、德庆县、怀集县政府等3个县(市)授予“2006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并发给奖牌和奖金;对在2006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完成各项指标较好的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市、广宁县、封开县政府等5个县(市、区)和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授予“2006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达标单位”称号,并发给奖牌和奖金;对认真履行2006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等9个单位给予表扬和发给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面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再创新绩,作出新的贡献。同时也希望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同心同德,团结协作,奋发努力,扎实工作,共同促进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而奋斗!
附件:2006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达标和成绩突出表扬单位名单
肇庆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九日
2006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
达标和成绩突出表扬单位名单
一、2006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先进单位
四会市人民政府
德庆县人民政府
怀集县人民政府
二、2006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达标单位
端州区人民政府
鼎湖区人民政府
高要市人民政府
广宁县人民政府
封开县人民政府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三、2006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成绩突出表扬单位
市纪委(监察局)
市委宣传部
市财政局
市编办
市劳动保障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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