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农业农村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颁布单位:福建省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03-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农业农村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岩委〔2006〕18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行、社、公司),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两个一号文件,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农村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预期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

一、统一认识,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内涵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举措,这是中央统揽全局、着远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科学把握,是新阶段“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深化、升华和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重大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坚持以人为本,必须立足于城乡全体居民,让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群众参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着眼于所有城镇乡村,重视把农村的事情办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转入科学发展轨道。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在农村的重要结合点。历史上,我们为解决“三农”问题陆续出台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不同程度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基本上属松绑和减负范畴,没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城乡差距、工农差别不是在缩小,而是在继续拉大。其症结仍在于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没有得到根本调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没有得到彻底打破,农村难以得到城市文明和工业文明的辐射带动。一些关系长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特别是农村发展的规划问题、机制问题、途径问题、组织保障问题,以及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职能转变问题,都亟待我们从整体上去研究和解决。农村社会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党群干群之间,也积累了不少错综复杂的矛盾,成为党长期执政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隐患。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把握了新时期的城乡关系、工农关系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找到了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农村的结合点。这一系统的战略规划,必将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闯出新路,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谐稳定,使农村不再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薄弱环节,而是成为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巨大力量。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市推进新一轮大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型经济枢纽,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的必然要求。建设生态型经济枢纽,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的目标,要求我们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生态型产业发展路子,增强区域经济的集聚、辐射、带动能力,这一目标定位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相互统一、相互促进的。没有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和生态种养业的发展,建设生态型经济枢纽就难以落实;没有农业主导产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建设增长极就失去了重要支撑;没有村镇建设的协调推进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发展就不可能真正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必须按照省委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四个推进”、“四个基本”、“四个关键”的工作部署和我市建设生态型经济枢纽,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的目标定位,着力解决好农村发展的规划、机制、模式、途径和组织保障等问题,切实改变农民传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围绕“四个突出”,切实做好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宏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加快发展生产力,又要调整完善生产关系;既要加快经济发展,又要加快社会发展;既要加强物质文明建设,又要加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要全面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要求,围绕“四个突出”,切实做好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一)突出示范,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良好开局。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和“以发展促建设,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党政主导、农民主体,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突出示范,抓好试点,以点带面,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抓好调查研究。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掌握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努力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切合实际、符合农民意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课题调研,确保调研取得实效。

2、抓好规划编制。要着眼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来编制规划,把握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等重点环节,构筑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要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来编制规划,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要求,对城乡产业发展、要素流动、市场构建、社会保障等方面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推进城乡互动和谐。要着眼于体现农村特色来编制规划,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注意吸取以往的经验和教训,不能千村一貌,要因村制宜,形成各自特色和风貌。各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要与我市生态型经济枢纽建设《纲要》、“十一五”规划《纲要》相衔接,既着眼长远,解决农业农村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立足当前,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在总体规划中体现分步实施的具体内容,确保每年都有实质性的工作内容,每年都有实质性的工作进展。

3、抓好试点工作。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今年将在全市选择工贸集镇、主要旅游区、国省道沿线的10个乡镇、100个村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其中:新罗区、永定县、上杭县各选择2个乡镇,漳平市、长汀县、连城县、武平县各选1个乡镇,试点乡镇所在村全部作为试点村。试点工作以各县(市、区)为主组织开展,突出自主发展。2月份要启动试点前期工作,上半年将组织试点乡镇、村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指导、协调、服务力度。市委、市政府已成立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全市试点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机构,并派工作队驻村指导新农村建设,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持续较快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目的,也是“三农”工作的核心内容。要大力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努力攻克农民增收的难点,全力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

1、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一要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加快种植专业村、特色镇建设,建立集约化示范基地,新植和改造茶园、果园,提高蔬菜栽培技术,发展粪草类食用菌。指导生猪养殖户适时调整优化猪群结构,发展生态养殖,新增生猪出栏15万头。扩大河田鸡、黄兔、白鸭的养殖规模。以棉花滩水库和汀江、九龙江等江河为载体,发展生态渔业。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成立林地产权登记管理中心,优化林种结构,促进速生丰产林建设,实现造林更新30万亩,建设速丰林基地13万亩。加快产业基地的发展,通过农民专业协会,组织农户围绕畜牧、蔬菜、林竹、果茶、烟草五大重点产业和红心地瓜干、咸酥花生、河田鸡、白鸭、黄(乌)兔等五大特色产品,建立和培育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的农产品基地。二要大力推广农业“五新”技术。加快引进和推广农业新品种、新化肥、新农药、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粮食节本增效、抛秧、旱育秧、脱毒甘薯、脱毒马铃薯和超级稻超高产栽培技术,推广果实套袋、空调制茶、食用菌工厂化栽培等新技术。建立多种类型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通过试验、示范、推广,提高农产品的优质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三要推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远山”、“梅花山”、“好日子”、“梁野山”等品牌农产品品质。引导龙头企业加大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开发力度,新开发一批品牌产品,增强我市农产品的竞争力。四要不断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加强批发市场建设,在大中城市设立农产品配送中心和销售窗口。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经营专业大户和经纪人加强与各地企业家、行业协会的联系,建立和扩大营销网络。充分利用各县(市、区)农产品信息中心和农产品流通营销中心,通过简报、电视、网络、广播等形式收集、发布各种信息,引导广大农民围绕市场需求安排生产。

2、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增加农民来自农产品加工环节的收入。农产品加工产业是我市“10+3”产业中的一个重点产业。要以项目为抓手,促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快速发展,力争全年实现农产品加工产业产值增长10%。一要加快一批重点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要大力培育和扶持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争取培育省级龙头企业13家,新增3家;培育市级龙头企业40家,新增8家。在继续大力扶持53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福建龙泰安农牧科技公司4000吨冷冻库房建设、森华冷却肉加工、森宝年加工3000万只肉鸡生产线、长汀美欧公司肉制品配送中心、长汀盼盼休闲食品等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的实施。二要增加农产品加工项目储备。要围绕农业五大重点产业和五大特色产品,加强农产品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重点策划大中型农产品加工项目。地瓜干加工要改变家庭作坊式加工,发展工厂化生产;蔬菜、水果加工要重点谋划大型保鲜项目,延长供应时间;肉制品加工要重点向方便熟食品方向发展;木竹产业要重点开发节材增效和高品位产品。要加强推介招商,力争引入大集团落户我市兴办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三要引进一批农业科技合作项目。充分利用“5·18”、“6·18”、“9·8”、“11·18”、“12·28”等平台,以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为合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要抓住中央支持海峡西岸发展、推进闽台合作的新机遇,加快闽台农业合作实验区特别是漳平永福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建设,力争引进、推广一批台湾先进实用农业技术、优良品种和农产品加工技术。要继续引进和培育一批山海协作重点骨干项目和示范工程项目。

3、大力发展劳务产业,拓宽农民外部增收空间。去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十一五”劳务产业“双百”目标,即力争到2010年转移农村劳动力10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00亿元。今年,市政府将筹措1000万元技能培训经费,重点开展“10+3”产业技能培训,确保“10+3”产业的用工需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10+3”产业需求,制定职业技能培训方案,建立由市农办牵头,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培训协调机制,抓好职业资格证书和“阳光工程”培训,完成各类技能培训任务。全年计划转移农村劳动力76.3万人,其中新增6.3万人。要注重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市内企业转移、就近转移,积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指导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吸引、留住企业员工。要完善“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机制,抓好特色培训。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把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城市管理和服务范围,加大劳动执法力度,认真查处企业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实现用工环境的明显好转。

(三)突出基础,不断改善农村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农村基层基础。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乡村道路建设,新增乡镇通村公路路面硬化700公里。大力推进“六千”水利工程建设,完成水毁工程修复649处、村级供水235处、水库除险加固21座,建设山地水利水池800个、标准化渠道200公里,治理水土流失18万亩,整治河道13公里,新增节水灌溉5万亩。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加强以中低产田改造为主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0万亩的烟田标准化建设和1.4万亩的土地整理。加快农村沼气“一池三改”示范工作,兴建户用型沼气池1万口,抓好“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大中型养猪场能源—环境工程”等项目实施,扩大农村户用沼气推广面,促进农户的改厕、改厨、改圈。加强以防汛、防台风和森林防火为重点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特别要加强基层防汛、防台风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实现预警到乡、预案到村。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网络体系,强化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加强红火蚁、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有害生物疫情防控工作。

2、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在落实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的同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完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助学体系;完成第二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启动实施“百镇千村”农村文化建设工程,抓好首批20个乡镇、100个村的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启动县级以上医院挂钩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推进实施“百院建设、千人培训”计划;推进新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配齐配强村级卫生员。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每个乡镇建设1个垃圾场,每个村建设1—2个封闭式垃圾堆放点。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加强对农村远程教育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维护,确保“村村通”能够长期通。

3、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开展好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共同的奋斗目标和自觉行动。切实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推广“支部+协会”模式,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议事及决策程序,全面推行村务公开,试行村务民主听证制度。推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多关心农村基层干部,支持他们依法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调动和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4、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和谐村镇、文明村镇和星级文明户活动为载体,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农村致富能人扶贫助困、扶弱助残、扶危助难,逐步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以“共铸诚信”为重点,深入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评比活动。大力推进“平安农村”建设,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基层调解网络,重点要加强农村基层调解会、治保会建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基层法制法规教育,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大力整治“六合彩”和黄、赌、毒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农村安定稳定。

(四)突出保障,不断完善“三农”支持服务体系。

1、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与扶持力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每年按照10%以上的增长幅度,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按照渠道不变、捆绑使用的原则,加大政府统筹协调力度,整合各项支农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集中有限的财力办大事。继续做好全市515个村派驻干部和挂钩帮扶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的优势,有效整合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资源,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集中支持相对薄弱村。完善129个扶贫开发村的单位挂钩帮扶制度,确保每个挂钩单位每年帮扶资金不少于10万元,完成整村推进的各项指标。引导农民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采取财政直接补助资金、补助原材料和“以奖代补”等办法,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投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投工投劳,动员和组织农民积极投身新农村公共事业建设。

2、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认真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完善工作,推广森林资源抵押贷款,放宽商品林采伐管理,规范林权流转,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事业站、所运行机制,保证各项农业社会化服务正常开展。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占用规模,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探索用土地补偿费为失地农民办理社会保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继续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要加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引导邮政储蓄资金以大额协议存款、新增存款转存等市场化方式有效回流农村;积极发展农村信用担保机构,探索以林权证等抵押、质押的贷款形式。稳步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形式的农业保险。

3、创新农村服务机制。要加强对下派村支书的管理,进一步激发他们服务“三农”的积极性。扩大“农民之家”试点,在去年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力争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都有“农民之家”。扩大乡镇“三农”服务中心试点,引导乡镇适应农村综合改革的新形势,力争新建10个具有多功能、一条龙服务性质的“三农”服务中心,并逐步形成跨乡镇的服务平台,辐射带动周边乡镇的发展。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逐步健全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开展邮政服务“三农”工作试点。抓好村级农民技术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乡村医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等农村“五大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服务“三农”的水平。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大力扶持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

4、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把五保户供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五保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在全市开展农村房屋保险工作,按照一定比例,由政府出资进行投保;市政府把低收入农户的房屋保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市财政拨出专款,以县为主进行统保,减轻房屋因受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产生的损失。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定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小城镇农转非人员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保险办法。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完成“造福工程”搬迁3000人。继续培育一批扶贫龙头企业,筛选15—20个扶贫龙头企业争取国家扶贫贴息贷款,通过资金、产业、就业等形式带动贫困农户增加收入。

三、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我市农业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对农村是一场重大的社会变革,对农民是一种美好的时代福音,也必然给我们的发展观念、领导方法、工作部署、投资重点等各方面带来深刻影响,提出更高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事关我市农业和农村的长远发展,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件大事,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始终把“三农”问题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通盘考虑,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组织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齐心协力推进“三农”工作。要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成效、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党政和部门政绩的重要内容。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要做好乡(镇)、村换届选举工作,配强农村基层工作班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二要促进齐抓共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任务,也是各部门的共同责任。要建立地方和部门双重责任制,由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同时把相关任务落实到各有关部门,由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市、县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和项目,从资金、政策、技术上倾斜支持试点乡镇、村,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发改、经贸、财政等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增加资金投入等方面要向农村倾斜;交通部门要针对目前乡镇通村道路建设进入攻坚阶段的实际,加大资金争取和扶持力度;建设、规划部门要抓紧搞好村镇规划编制、建设和住宅设计;国土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科学安排新村建设用地;卫生、环保、农业部门要抓好环境整治、改水改厕和沼气建设;劳动部门要深化劳动和就业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简化贷款手续,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三要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的局面。要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力度,组织报社、电视台、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制定宣传计划,开辟宣传专栏,全面、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宣传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宣传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组织发动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广大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以及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联谊会等中介组织和团体的作用,共同为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

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

200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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