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06年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转发《2006年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06〕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乡规划局拟定的《2006年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2006年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2006年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市城乡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闽委发〔2006〕1号),切实做好今年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科学编制”的原则,加快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步伐,充分发挥规划综合调控作用,引导和促进全市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1、村庄规划:今年完成100个村庄规划编制,其中10个示范村5月底前完成,其它90个试点村9月底前完成。

2、今年全市各乡镇要建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落实人员,解决工作经费。

三、工作要求

1、坚持政策,把握原则。一是村庄规划包括整治和建设两个部分,村庄规划要在乡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规划编制或修编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相衔接,对村庄的性质定位、人口和用地规模、产业布局与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等进行规模预测和科学规划。二是村庄规划要落实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引导拆旧建新,以整治“空心村”,利用荒山、荒坡地建设为主。占用耕地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00平方米,占用荒山坡和拆旧建新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20平方米,坚持“一户一宅”,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三是村庄规划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要结合地形,依山就势,不搞“一刀切”,不大拆大建。以“三清六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路、改水、改厕、改沟、改圈、改厨)为主要内容,立足于整治环境,抓好村庄规划,搞好房屋立面整饰和地坪硬化,拆除闲置旧房,集中建设猪牛栏,配套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2、公众参与,以人为本。村庄规划编制要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牵头组织筹措资金和委托测量、设计,村民代表参与,市、县规划部门负责技术指导。一要发挥以“五老”为骨干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作用,让农民参与规划,在规划前期、中期、后期都要征求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农村的风俗和习惯,力求规划切合实际,让农民接受。规划经报批后还要公开展示,深入宣传,并辅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把规划确定下来,使规划具有约束力和形成执行规划的自觉性;二要深入开展法规宣传活动,普及村镇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镇规划工作,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3、突出重点,注意方法。2006年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是10个示范村和90个试点村,同时不能忽视历史文化名村和风景名胜区周边村庄的规划建设。对基础条件好、乡村干部和群众积极性高、民房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也要优先编制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成果要达到规范要求,并按法定程序报批。村庄规划要按“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科学编制、认真评审、逐步完善”的原则编制,具体要求如下:

(一)行政村。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委托测量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地形测量,科学编制村庄规划。规划成果要达到“三图一书”(现状及村庄位置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竖向及工程管线规划图、规划说明书)标准。①村庄现状图:该图应标明自然地形地貌、河湖水面、废弃坑塘、道路、工程管线、公共厕所、垃圾站点、集中禽畜饲养场等,各类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②规划总平面图:该图必须明确功能分区,科学划定道路宽度与走向和农民住宅区、猪牛栏集中圈养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区、水域的范围界限以及基本农田、山坡、林地等的位置界限等。该图要标明硬化道路、宅前小路、排水沟渠、公用水塘、集中供水设施(水厂、水塔、汲井)、集中沼气池、集中活动场所、集中场院、集中绿地、集中畜禽舍圈、保留民房、保留祠堂、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转运)点等。新增加的建设用地必须明确标明四至范围,并指出其属性,包括村外散户迁建、村内拆迁新建、新增本村村民宅基地等。新建户数较多的应明确拟新建人口、户数及建筑面积。③道路竖向及工程管线规划图:该图应标明道路红线位置、横断面、交叉点坐标标高、给水管管线走向、管径、主要控制标高、排水沟渠的走向、宽度、主要控制标高、配电线路、电信线路、有线电视线路走向,以及其它有关设施和构筑物的位置等。④说明书:包括现状条件分析、土地利用情况、设施情况、各整治项目的调研分析和论证评估等;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农房建设和村庄绿化基本原则、要求及具体措施;各整治项目工程量、实施步骤及投资估算;近期整治建设项目指导目录;整治的实施措施、管理维护方式方法以及有关政策建议等。

(2)历史文化名村或风景名胜区周边的村。该村若属于历史文化名村或风景名胜区周边内的村庄,必须注意保护与利用相结合。①对历史文化名村的规划应注意保护一些有保留价值的传统民居等文化遗产,及时聘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同时应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村。②对风景名胜区周边村庄的规划要从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出发,服从服务于风景区的规划,并与之相协调和配套。

(3)城中村。即已纳入城市、集镇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村庄。①凡城市、集镇详细规划已经覆盖的区域,要按城市规划编制的标准,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当地城乡规划部门审批。②凡城市、集镇详细规划暂未覆盖的区域,村庄的布局选点和规划设计应先由当地城乡规划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并在当地城乡规划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村庄规划。

4、认真评审,按法定程序报批。村庄规划编制的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县(市、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规划成果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政府要定期组织规划、建设、国土、交通、计划、水利等部门的技术人员进行集中评审。规划成果经修改、县级政府行文批复后,应送县规划建设、国土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土地管理所、村委会各存档一份。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在思想认识和工作措施上切实重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切实抓好十镇百村村庄规划编制计划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根据村庄布局规划和规划编制的深度要求,把任务分解下去从单纯抓点的规划覆盖到面上,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二是重视规划的基础性工作,由县(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乡镇、村两级,集中一段时间搞好地形测量、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等基础性工作;三是深入基层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典型,总结经验,提出措施,推动工作。

2、保障规划经费。要切实多渠道落实资金,保障规划编制经费。市财政今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对按标准完成规划任务的乡镇和村,示范村每个村庄地形图测量补助1万元、村庄规划编制补助1万元,试点村每个村庄地形图测量补助0.4万元、村庄规划编制补助0.4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乡(镇)财政配套解决,并积极争取省财政给予补助。

3、建立机构,管好队伍。一是今年底以前各县(市、区)在乡镇建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二要加强现有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和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着力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今年全市要完成村镇规划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三是由各县(市、区)抓紧培训乡、村干部和以“五老”为骨干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普及村庄规划基本知识,为村镇规划编制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4、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一是实施规划应坚持规划一步到位,建设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二是各地要按照《城市规划法》、《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建制镇规划区内执行“一书两证”制度,规划区外及其它村庄执行“一书一证”制度。没有编制规划的乡镇、村庄要暂缓宅基地和建房的审批。对村庄规划区外建房等违法违章建设要严肃查处,严禁借新农村建设之机,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林地搞建设;四要建立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队伍,督促检查村庄规划基本制度的执行。

5、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列入对县(市、区)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采取面上督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考评检查,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较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完成情况较差的县(市、区)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各县(市、区)要切实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保障人员、经费投入,强化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经常性指导和监督,按编制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调度,加强考核检查,确保年度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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