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农村办《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农村办《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 | 文号:常交发[2007]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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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7-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转发省农村办《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常交发[2007]48号
各区、县(市)交通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交通局,市直交通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宣传工作,现将省农村办《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湘农路领办字[2007]3号)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农村公路建设宣传报道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附件:1、省农村办《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宣传工作
的通知》(湘农路领办字[2007]3号)
2、2007年全市交通系统农村公路建设宣传工作
考核任务表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2007年全市交通系统农村公路
建设宣传工作考核任务表
单位
稿件采用数量
(篇/月)
新闻图片
(张/月)
备注
武陵区交通局
2篇以上
1张以上
1、稿件及图片内容根据省农村办文件所列举的内容撰写。
2、稿件统一归口报送到市局计划科,联系人:张艳;联系电话:7720607;传真:7720607;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再由市局办公室、公路局、运管处、计划科、公路处分别报送对口部门和相关媒体。
3、稿件主要采用于以下媒体:①交通部、省交通厅、市政府、市局政务信息网;《中国交通报》、《湖南交通》及市委《工作交流》、《内参专报》、《常德通讯》和各级新闻媒体,由市局办公室报送;②《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简报》、《湖南交通科技》、省“8办”、市“10办”简报,由局计划科报送;③《湖南运管》、《湖南公路》分别由市公路局、运管处、公路处报送。
4、对各单位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不定期通报,年终在对全市交通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表彰的同时,对农村公路建设宣传工作进行专项表彰。上述任务未完成的,不具备评先资格。
鼎城区交通局
2篇以上
1张以上
桃源县交通局
2篇以上
1张以上
汉寿县交通局
2篇以上
1张以上
澧县交通局
2篇以上
1张以上
石门县交通局
2篇以上
1张以上
临澧县交通局
2篇以上
1张以上
安乡县交通局
2篇以上
1张以上
津市市交通局
2篇以上
1张以上
西湖管理区交通局
1篇以上
1张以上
西洞庭管理区交通局
1篇以上
1张以上
贺家山运管所
1篇以上
1张以上
市公路局
2篇以上
1张以上
市运管处
2篇以上
1张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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