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怀政办发〔2015〕48号
颁布日期:2015-09-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在怀单位:

为切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伤残(依法被鉴定为三级以上)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家庭。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提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发展能力、生活希望及幸福指数,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机制

(一)加大经济扶助力度

1.提高经济扶助标准。将女方年满49周岁(含49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特别扶助标准,在国家规定标准上每人每月提高到800元;将女方年满49岁(含49周岁)以上的农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特别扶助标准,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上每人每月提高到350元;将女方年满49岁(含49周岁)以上的城镇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特别扶助标准,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上每人每月提高到470元。

2.实施意外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家庭成员死亡或三级以上伤残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意外救助。

3.提供保险服务。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夫妻每人每年购买一份不低于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做好养老保障工作

1.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

2.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3.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三)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个人出资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将城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予以扶助。

2.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保险费支付范围;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对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必须采取试管婴儿辅助生育的,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3.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各县市区确定1-2个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就医开通“绿色通道”,同时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提供便利就医条件。

(四)开展社会关怀活动

1.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是志愿者服务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和人口福利基金会等的积极作用,以精神慰籍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3.对符合条件、有收养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其收养子女。

4.对残疾独生子女,逐步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鼓励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考取全日制高校二本和一本的残疾独生子女,分别一次性奖励3000元和5000元;对在校残疾独生子女,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生活补助,直至毕业。

5.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在敬老院集中供养死亡的,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单位协助敬老院处理后事;居家死亡的,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单位负责处理后事。民政部门按规定提供必要的丧葬服务补贴。

6.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人制度,将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国家成年监护制度,及时沟通情况,了解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切实承担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确保投入到位、工作到位、监督落实到位;要落实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所需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或生育关怀基金,重点用于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环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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