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4-07-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我市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的重要意义

自1973年中共中央提出“晚、稀、少”的计划生育政策之后,我市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响应政策号召,积极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我市人口过快增长,生育水平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做出了很大贡献,也极大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是鼓励农民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个重大举措,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促进鼓励计划生育的政策措施的落实;有利于引导各级干部特别广大基层干部更加关注农民的切身利益,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优质服务的转变;有利于引导更多农民少生快富,从根本上扭转“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持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因此,试点工作的进展事关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进一步推行的进程和力度,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务必把这件大事办实办好。

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原则

(一)统一政策,严格控制。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和奖励扶助的最低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三)直接补助,到户到人。依托现有渠道直接发放奖励扶助金,减少中间环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

(四)健全机制,逐步完善。要逐步建立健全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政策为主导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五)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在各级政府领导下,计生、财政、公安、审计、纪检监察、委托机构各负其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三、履行职能,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奖励扶助工作

试点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到许多部门的工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质量高低也直接影响到试点工作的进程。因此,计生、财政、宣传、审计、农业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计划生育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计划生育部门要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保证奖励扶助对象准确无误;财政部门要抓好资金管理和资金发放工作,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农业银行要按照委托代付协议的要求,保证资金安全发到奖励扶助对象手中;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资金发放和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保证工作机制的正常运行;宣传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和形式,做好奖励扶助政策的宣传工作,为落实相关的政策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公安部门要认真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的户籍、年龄和身份证审核,及时通报户籍人口迁移、人口死亡等情况;农业部门要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协助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各有关部门在试点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加强协调,密切联系,保持沟通,在实际工作中构建规范有序、科学运作、渠道畅通、有效互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效率,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工作水平。同时,要积极思考,主动工作,在履行好本部门职能的同时,发挥各自优势,积极研究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为做好我市的试点工作出力献策。

四、严格政策,规范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

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必须有效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等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一)严格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是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工作中政策性最强、要求最严格的基础工作之一。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讲政策、严把关,严格执行《焦作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思想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实施、实事求是登记、逐级严格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差错追究责任”的要求和“三不三公开”原则(不多登、不错登、不漏登,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名单公开),做好调查摸底、登记核实、造册建卡、信息变更工作,确保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准确无误。

(二)建立资金管理和资金发放的运行机制。要突出抓好资金管理和发放这一关键环节,层层把关,层层监督,层层负责,确保不出纰漏,不出差错。由财政部门在中国农业银行县级支行开设奖励扶助资金专户,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县级支行发放奖励扶助资金。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定期将中央、省、市的奖励扶助资金拨付到奖励扶助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县级支行按计生部门提供的发放名单将奖励扶助金发放到个人储蓄帐户。

(三)加强监督和管理。市县两级计生部门每季度要召开一次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例会,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执行的程序和配套措施,并将意见和建议报告国家和省人口计生部门。奖励扶助资金的发放和奖励扶助对象的变更情况要在村政务公开栏公开,并公开市县两级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要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县级以上计生、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政策执行情况和资金发放的公开、公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奖励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国家确定我市为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十个试点市之一,是对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信任,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我市广大农民群众的关怀。做好试点工作,探索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经验,是我市各级政府的一项重大而光荣的任务。为加强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已成立以毛超峰市长为组长,计生、财政、监察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焦作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在计划生育部门设立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国家的奖励扶助政策的贯彻落实。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有关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增加政策的透明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要把奖励扶助制度执行情况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社会影响的,除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外,对所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以上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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