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4-2005年度荆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7-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4-2005年度荆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6〕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自然科学学术水平,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自立创新和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4-2005年度荆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的评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要求。全市范围内的科技工作者,于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自然科学类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学科领域的优秀学术论文。

二、申报方法。市级学会会员的论文可直接向所在学会申报,县级学会会员可向市级对口学会或县市区科协申报,

全市范围内的非学会会员可直接向市科协申报。科技人员较集中的单位在本单位科教(科研)部门申报,然后集中报论文评审办公室(沙市区江津路253号,市科技馆3楼,市科协学会部,联系人:杨翠华、程文华,联系电话:8268592)。

三、评审办法。以市级学会和县市区科协为初评单位,成立由5位以上专家组成的初评委员会,对论文进行初评,并按评审得分排列名次,将初评结果(论文汇总表、申报表、论文一式两份)于9月30日前报论文评审办公室汇总。评审工作按市科协制定的《荆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和奖励办法》进行。

四、评奖等级。根据论文在该学科的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方面国内、省内、市内先进程度和科学性、创新性、可操作性的大小,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论文由市政府颁发奖励证书并进行表彰。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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