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南宁市20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南宁市20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发〔2005〕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南宁市20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南宁市20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南宁市农业局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科技局南宁市科协2005年4月1日)

为了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青年农民的素质,确保市委、市政府200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按时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督、农民受益”的原则,以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科技素质为核心,以先进实用技术为培训重点,以劳务输出作为农民增收的亮点,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二、目标任务

对全市20万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后的农村劳动力掌握1-2门先进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55万人,农民收入明显提高。

三、培训对象

主要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科技示范户、种养专业户、流通大户、农村经营管理者及思想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

四、培训形式

主要是通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水产畜牧服务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乡镇农民技术学校、乡镇成人文化学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种养新技术、新品种、标准化生产、反季节栽培、动物防疫、农产品加工、农机使用养护、农村安全用电、农村沼气建设、农业气象、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知识以及美容美发、电工、汽车、摩托车维修、家用电器维修、计算机、商贸、烹饪、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焊工等用工量大的行业职业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

五、工作职责

(一)市农业局:负责项目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管理办法、组织、筹划项目实施、检查监督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负责培训进度上报和项目验收总结。

(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劳动资源情况,富余劳动力数量,对非农产业和城镇劳动力市场调查与预测,指导和组织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做好统计工作等。

(三)市教育局:负责提供新增劳动力(初中、高中毕业生)的情况和教育培训基地,配合农业部门做好职业教育培训。

(四)市科技局:负责提供新技术、新品种、新信息,通过科技项目和示范基地带动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五)市科协:负责组织各种专业技术协会参与培训,提供师资和培训操作场地。

(六)各县区:负责组织本县区各部门具体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并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六、实施步骤

具体时间从2005年2月18日至2005年12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8日至3月底)。完成工作方案制定,成立机构,明确分工,举办培训试点。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4月1日开始,各县区全面开展培训工作,至6月底,全市完成培训12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3万人;7月初,组织有关部门到各县区检查实施情况,并将结果进行通报;7月1日至11月30日,完成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25万人。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28日)。年底,组织检查组对各部门、各县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总结。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市政府成立20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建立行政领导责任制,把农村劳动力培训作为今年重要议事日程来抓,逐级签订任务合同,层层分解落实培训任务和培训资金,建立考核办法。要配备人员专门抓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力争超额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和合作,共同抓好此项工作。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每月26日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建议等)书面报告市20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拓宽渠道,落实经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是一项以服务“三农”为目标的公益性事业。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支持力度,培训经费实行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承担的投入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调整投资方向,不断增加农民教育培训经费支出比例。同时,要鼓励和支持民办培训机构或农业产业化企业参与培训工作,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智力投入保障机制。

(三)加强沟通,做好服务。各县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与珠江三角洲和沿海发达地区的用人单位、企业联系,建立起劳务信息网络体系,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提供用工信息。有条件的县区要实行“定单、定点、定向”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和就业门路,实现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就业的良性互动。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要注意搞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有关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抓好典型宣传,努力扩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社会影响,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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