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南阳市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试点单位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6-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南阳市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试点单位的通知

宛政办[2004]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农业标准化信息网络体系、实施推广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农业化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新途径,根据市创建农业标准化乡镇工作方案的要求,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市政府确定宛城区黄台岗镇等20个乡镇为全市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试点单位(名单附后)。希望各试点单位按照创建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政府引导、部门服务、企业参与等形式,全力推进创建活动出成效,出特色,增强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辐射力,使标准化工作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方面起到更大作用。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南阳市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试点单位名单

南阳市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试点单位名单(共20个)宛城区:黄台岗镇卧龙区:石桥镇邓州市:张楼乡新野县:城郊乡、前高庙乡、沙堰镇南召县:皇路店镇镇平县:侯集镇、张林乡内乡县:赤眉镇、余关乡西峡县:丹水镇、二郎坪乡淅川县:香花镇、毛堂乡方城县:广阳镇社旗县:苗店镇唐河县:城郊乡、桐寨铺镇桐柏县:黄岗乡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