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河南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4-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河南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2004〕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犤2004犦17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充分认识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是躬身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是农业大市和粮食主产区,人口多,耕地面积大,农村情况复杂,加之实施对种粮农民直补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很重。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对种粮农民直补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对种粮农民直补工作的政策规定

(一)补贴资金数额的确定和分配。市对县市区补贴数额的确定是根据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应纳农业税额、1997年至2001年5年间平均粮食总产量和平均保护价收购粮食数量三个因素,按6:2:2的比例计算确定。县对乡、乡对农户的补贴,按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计税面积和县级政府确定的补贴标准计算确定,各县市区辖区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

(二)补贴资金兑现办法。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每户农民的计税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数额,在公示确认无异议后,于5月15日前向农民发放《粮食补贴通知书》。补贴资金直接抵顶应缴纳农业税,各乡镇财政所编造“补贴资金兑付花名册”,农民凭本人身份证和《粮食补贴通知书》在“补贴资金花名册”上签字后到乡镇财政所等额抵顶应缴纳的农业税及附加。

(三)补贴资金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级财政部门将市审核无误的粮食补贴资金通过在农发行开设的专户拨入乡镇财政所“农业税附加征收专户”,补贴兑现工作在6月30日前基本结束。任何单位和部门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上级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或挪用直补资金。

三、实施步骤

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6日—4月16日)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将《河南省人民政府通告》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宣传提纲》分发到乡,张贴到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和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第二阶段(4月16日—25日)制定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农民意见、摸清底数、精心测算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并于4月20日前将方案(包括乡镇对农户的补贴测算情况),报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4月25日—6月30日)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方案被批复后,要尽快做好对所属乡镇补贴方案的审批工作,确保5月15日前将《粮食补贴通知书》发放到农户手中。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直补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县市要开好县乡村三级干部会,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工具,采取直补政策问答、致全县农民朋友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对种粮农民直补政策,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实行信息快报和反馈制度。要利用简报、快报等形式,加强信息交流和信息反馈,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要及时请示,不得自行变通。

(三)搞好信访接待,及时化解矛盾。市县乡三级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受理来电、来函、来访,实行24小时值班,对直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有错必纠,确保直补工作平稳推进。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县两级都要成立督导小组,实行分包责任制,分包县乡。各县市区财政局要逐乡镇派驻补贴资金兑付监督员,明确责任,进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请示,妥善解决。每一兑付工作日结束后,监督员都必须在“补贴资金兑付花名册”上签名,县、乡要逐级上报《补贴资金兑付日报》。在粮食补贴资金兑付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五到户”: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严格执行“四不准”: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数额;不准用补贴抵顶以前年度农业税尾欠和各种债务及收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无故拖延补贴兑付时间。财政、监察部门要加强直接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直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农民的切实利益,为确保直补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南阳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人员由财政局、计委、粮食局、农业局、农发行、宣传部、信访局、监察局等部门选调精干人员组成,并实行集中办公,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确保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顺利完成。

南阳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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