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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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04-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阳市人民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通知
宛政〔2004〕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农业综合开发是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农业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整体水平,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领导
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对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小康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放在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各有关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开发部门要制定中、长期规划,做好综合协调,引导择优选项,指导和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和技术依托单位要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各级工作人员,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农业综合开发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严格奖惩。
二、指导思想和投资重点
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投资重点: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突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把土地治理项目区建成种植业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基地;把多种经营项目建成优势农产品种植、养殖和加工基地,并在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有重点地扶持一批辐射带动作用和市场竞争力强的产业化龙头项目;把科技示范项目建成提高优势农产品质量和效益的有效载体。要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积极支持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制定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政策措施,重点扶持以产品或产业为纽带组织起来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严格项目管理
强化项目前期科学立项、中期监督检查、后期项目验收和监测评价。全面推行专家评审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县级报账制和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严格维护项目计划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切实做到项目计划、批复、工程预算、资金使用、工程档案卡、竣工图与实际工程七对照。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按项目进行管理。按项目管理资金,拨借资金必须以批复的项目计划为依据,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严禁挤占挪用。要坚持“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资金核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报账资金的拨付实行转账结算,控制现金支出。对财政有偿资金要按照“谁受益、谁还款”的原则落实债务人和还款责任人。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批、使用,管钱、管账相分离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开发、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资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对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责令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没有及时整改的,,可停拨或缓拨当年项目资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03〕12号)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管理暂行规定》,农民筹资投劳纳入村级“一事一议”范围,实行专项管理。筹资投劳遵循“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的原则进行筹集,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准强迫命令。筹资投劳必须严格管理。筹集现金部分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向农民筹集,经乡级缴入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资金专户统一管理,按工程项目实施进度予以拨付。配套资金足额预算,对于不能足额配套资金的县市区,将停止项目实施,并扣减下一年度投资额度和开发面积。市级有关部门,每一开发年度要对各县市区农综开发进行一次审计。
五、鼓励多元投资
坚持和完善“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实行中央、地方、农民和社会各方面一起上的方针。积极探索多种渠道的投入机制和形式多样的开发方式,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把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农民是农业综合开发的直接受益者,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主体,项目区农民的这种投资投劳属农业生产性投入,而非农村社会公益性投入。在通过实施项目公示制和项目立项招投标制,使项目区农民自己决定是否开发,是否建设、是否投资。要积极探索开放性开发、经营性开发和股份制开发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参与农业综合开发。
六、强化工程管护和固定资产管理
建立健全工程管护和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制定管护制度和措施,明确责任,落实报酬。对项目区的小型水利设施和建筑物,按照产权主体与谁收益、谁负担相一致的原则,由受益者投资投劳进行管护维修;对主要建筑物和大型设施,从受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管护维修,同时要建立农业综合开发资产管理专项基金,根据资产管理需要,合理安排使用。
积极探索农业综合开发产权管理新模式,资产产权管理要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资产损毁和流失。采取产权整体移交、产权买断、托管、承包经营等形式,切实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资产产权管理工作。
七、强化队伍建设
稳定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力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政治、业务、法律、道德素质。加强廉政建设,踏踏实实地为农民办好事、做实事。各县市区要给农综开发机构提供充足的办公经费,把事业费纳入预算,坚决杜绝把前期工作费挪作办公经费的现象发生。
八、严格验收奖惩
进一步加大验收检查力度,严格奖惩,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排出名次,对前三名的县市区分别从下年度市以上三级财政资金中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进行奖励,对后两名分别扣除50万元投资规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国家规定,凡存在抵顶和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但未影响项目正常建设的,将按违规资金额度的三倍扣减下一年度上级财政资金投资指标;未按照批复计划比例完成县级配套资金,将按不足部分的两倍减少下一年度上级财政资金报告指标;用当期上级财政资金抵顶到期应偿还财政资金,抵顶额占当年上级财政投资20%以内的,将相应等额减少下一年度上级财政资金投资指标。市级验收要在资金和项目管理上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在验收中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被评为不合格,并按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建设任务完成不足80%;工程质量差、完好率不足90%;县、乡财政配套完成不足80%;到期有偿资金归还不足70%;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严重违纪问题,如假集资、假配套等;不向验收组提供银行对账单;擅自调整项目区、变更多种经营项目;县级预算中未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
南阳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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