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抓紧防范和控制政府债务风险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6-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抓紧防范和控制政府债务风险的通知

宁政〔2005〕文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赛岐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国债转贷资金和世行、亚行贷款都是国家财政部为扶持地方建设,通过上下级财政之间层层承贷转借下来的,如到期未还,上级财政每年将通过上下级结算对下级财政进行扣款,扣走的都是下一级财政财力,比银行贷款还硬。目前,我市已进入还贷高峰期,从2004至2010年财政需还债31978万元,其中:至2004年底逾期未还债务10492万元;2005年需还6836万元;2006至2010年五年间,需还14650万元。这种状况至今仍未引起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充分重视,新的举债项目还在不停上马,各类政府性债务还在上升。为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避免各级财政资金调度陷入无法运转的局面,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计划部门及各用款单位一定要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到国债转贷资金和世行、亚行贷款的债务给各级财政带来的巨大风险。一定要有还款准备,切不可违规担保、盲目举债造成浪费、损失,造成无法按期还本付息。

二、要严格控制借入新债。主观上努力争取,使用上要慎重把关,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一般不应超过本级政府当年财力规模。要建立政府公共建设项目决策机制,重大项目可进行社会听证,对无还款能力的项目在审批上要严格把关。

三、国债转贷资金和世行、亚行贷款项目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发现有违规行为要停止拨款。

四、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对用在公用事业上明显无还款能力的项目,还债计划应纳入财政预算盘子的范围,按计划逐步还款。

五、集中各类政府财政贷款资金的使用管理,特别是世行、亚行贷款要集中用于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用土地出让金作为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

六、各级财政要完善世行、亚行贷款管理的专人机构,无机构的也要有专人管理,强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宁德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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