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2-06-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2002〕70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二年六月十八日

平顶山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

平顶山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是管理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正县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按照精简

、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机构编

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的管理规章

;研究制定全市农机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指导农业机械结构

调整,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

(三)组织农业机械化科技攻关、关键机具技术的应用与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申报立

项、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注册、发放牌证和

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以及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工作。

(五)研究制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措施,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

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规划规范指导农机作业市场;指导农机维修工作和修

理网点建设。

(六)参与农机用油的供应、优惠政策的协调和市场监督工作;指导农机节油工作;提出农用

救灾柴油和补贴资金的分配意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机教育、农民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质量检验

、认证管理工作。

(八)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管理系统

信息网络建设。

(九)指导、协调、服务农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机局内设4个科室,规格正科级。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协调、文秘、信息、宣传、机要、保密、

档案、综合治理、依法行政、目标管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拟定机关

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职工培训、

劳动工资和保险福利工作;负责全局职称评定和聘任、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审报工作;负责

局机关及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群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农业机械化项目的立项、报批和

管理工作;管理农机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并监督农机事业费、基建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

;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

(三)农机管理科

组织拟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农机

服务市场;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农机作业用油的规划、协调

和落实,研究提出农用救灾柴油和补贴资金的分配意见,并监督管理;指导农机供油网络建

设和农机节油工作;负责制定农机经营服务规划、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农

机化试点工作;指导农业机械维修网点、人员的技术等级考核发证和农机供应工作。

(四)科技教育科

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建议,拟定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技术攻关、示范

推广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农业机械化关键机具设备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立项审查,并监

督实施,组织农机推广许可证申报、发放;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质量体系建设规划和计划,

拟定农机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拟定农机管理、技术人员、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规划,指

导农机教育和农民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组织农机系统对外经济合作、技术交流和农机新

技术引进工作;组织评审农业机械化科技成果并指导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科技推

广、科技服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平顶山市农机局机关事业编制2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

数11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总工程师);工勤人员2名,经费实行全额

预算管理。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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