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着力办好的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着力办好的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十政办发[2007]18号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着力办好的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2007年十件实事顺利完成,现将《2007年市政府着力办好的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责任单位要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按时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协办单位要主动搞好配合,及时办理落实涉及的有关工作。各相关单位行政一把手即为项目任务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组织落实。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以促进十件实事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日
2007年市政府着力办好的十件实事
工作方案
一、关于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社会保险扩面新增6万人
(一)责任领导:涂明安
(二)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协办单位:市工商局、财政局、地税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和武当山特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四)任务分解:1、城镇新增就业市直8000人,丹江口市3500人,郧县3500人,郧西县3000人,竹溪县3000人,竹山县3000人,房县3000人,茅箭区2500人,张湾区3200人,十堰经济开发区1500人,武当山特区800人。2、社会保险扩面新增参保市直12800人,丹江口市8000人,郧县8600人,郧西县6700人,竹溪县6500人,竹山县6600人,房县6600人,茅箭区1600人,张湾区1800人,武当山特区800人。
(五)进度要求:年内完成。
二、关于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对城区人均住房8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实行应保尽保
(一)责任领导:彭承志
(二)责任单位:市房地产管理局
(三)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公安局、物价局、财政局、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茅箭区和张湾区政府。
(四)任务分解: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廉租住房保险制度,市民政局负责保障对象的认定,市公安局负责保障对象的户籍和家庭人口数的审定,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市物价局负责补贴标准的核定和年度预算资金测算。
(五)资金措施: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按规定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中筹措。
(六)进度要求:6月底出台《十堰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年底以前实施到位。
三、关于农村特困救助人口扩大到9万人,完成扶贫搬迁1万人,改造农村危房2000户
(一)责任领导:王华滔
(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扶贫办
(三)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和武当山特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四)任务分解:1、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特困救助人口扩大到9万人,各县市区(含十堰经济开发区和武当山特区,以下同。)任务为:丹江口市不少于10700人、郧县不少于18550人、郧西县不少于16000人、竹溪县不少于11100人,竹山县不少于14400人、房县不少于15050人、茅箭区不少于950人、张湾区不少于1810人、十堰经济开发区不少于290人、武当山特区不少于1150人。2、市扶贫办负责组织实施扶贫搬迁1万人,市发改委配合做好以工代赈计划争取工作。全市安排扶贫搬迁任务2750户11000人,其中丹江口市400户1600人、郧县500户2000人、郧西县500户2000人、竹溪县400户1600人、竹山县500户2000人、房县450户1800人。3、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改造农村危房2000户,各县市区任务为:丹江口市200户、郧县280户、郧西县280户、竹溪县450户、竹山县450户、房县240户、茅箭区30户、张湾区30户、十堰经济开发区20户、武当山特区20户。
各县市区于3月底前将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并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扶贫办、民政局备案。
(五)资金筹措:1、农村特困救助按照每人每年240元标准需资金2160万元。其中,市民政局负责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800万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每人每年40元标准落实配套资金360万元。2、扶贫搬迁按人平1500元、户平6000元标准补助,需资金1650万元。其中,市扶贫办负责落实扶贫搬迁补助资金990万元,市发改委负责争取以工代赈资金660万元。3、农村危房改造按户平4000元标准补助,需资金800万元。其中,省直补资金350万元,市财政从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中安排150万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户平1500元筹措300万元。
(六)进度要求:确保年内完成。
四、关于将失地困难农民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一)责任领导:王华滔
(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三)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和武当山特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四)任务分解:市民政局负责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救助对象的审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救助对象的调查、初审和上报。
(五)资金筹措:失地困难农民纳入农村特困救助(失地农民户口已"农转非",且符合政策的,可纳入城市低保保障),按每人每年240元标准救助。其中,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人年平40元标准筹措资金,缺口资金从省级农村特困救助补助资金列支。
(六)进度要求:年内完成。
五、关于解决农村群众安全饮水5万人,启动实施解决市城郊居民饮用"毛水"工程,新建通村油(水泥)路2000公里
(一)责任领导:王华滔梁吉祥彭承志
(二)责任单位:市水利水电局、市政园林局、交通局、张湾区政府
(三)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规划局、发改委、建委、国土资源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和武当山特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四)任务分解:1、市水利水电局负责解决农村群众安全饮水5万人。2、市市政园林局负责编制"城中村"居民饮用"毛水"工程的供水专业规划,张湾区政府负责采用BOT方式建设黄龙水厂,解决黄龙镇、柏林镇成片居民饮用"毛水"问题。3、市交通局负责新建通村油(水泥)路2000公里,其中丹江口市310公里,郧县330公里,郧西县330公里,竹溪县320公里,竹山县320公里,房县320公里,张湾区40公里,武当山特区30公里。
(五)资金筹措:1、解决农村群众安全饮水5万人按人平400元标准需资金2000万元。其中,由市水利水电局负责争取国债资金878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25万元,各县市区按照人平159.5元标准配套资金797万元。2、解决"城中村"居民饮用"毛水"问题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及供水企业、居民按比例分担。3、新建通村油(水泥)路由市交通局向省争取补贴资金2亿元,市财政按1万元/公里标准补助2000万元,缺口资金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筹措解决。
(六)进度要求:解决农村群众安全饮水5万人年内完成。解决市城郊居民饮用"毛水"工程年内完成到户调查、供水专业规划、水厂建设的招商工作。新建通村油(水泥)路任务年底前完成。
六、关于城区启动新建一所初中、扩建柳林小学,缓解中心区学生入学难问题
(一)责任领导:高勤
(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建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水利水电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茅箭区政府
(四)建设规模:1、新建初中办学规模2700人,按二类学校标准建设,占地80亩,用房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2、柳林小学扩建新增办学规模1700人,新增占地11.4亩,新增用房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五)资金筹措:1、新建初中投资,市教育局争取省主管部门支持和组织社会捐资筹措部分资金,市本级教育附加费分三年调剂600万元,缺口部分市财政分三年筹措资金。2、柳林小学扩建投资,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安排600万元,缺口部分由市财政逐步安排。
(六)进度要求:新建初中年内开工建设,2010年秋季正式招生开学。柳林小学扩建工程上半年动工,确保2008年秋季投入使用。
七、关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平均达到85%以上,城区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办好惠民医院试点
(一)责任领导:高勤
(二)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三)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和武当山特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四)任务分解:1、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计划安排达到200万人以上,其中丹江口市25万人(含武当山特区2.8万人)、郧县41万人、郧西县38万人、竹溪县22万人、竹山县33万人、房县35万人、茅箭区1.6万人,张湾区4万人,十堰经济开发区0.9万人。2、社区卫生工作基本实现"六位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3、惠民医院建设由市卫生局负责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日常监管,市民政局负责优惠对象和《医疗优惠证》的审核,市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惠民医院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市物价局负责惠民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审核,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惠民医院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资金筹措:1、各县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元,省财政补助16元,县财政补助4元,个人出资10元。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按照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元,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元,农民个人每人每年出资10-15元的标准筹措。2、社区卫生服务资金按照常驻人口每人每年12元标准筹措。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元,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元,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元。3、惠民医院优惠对象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标准补助。其中,省政府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补助,市财政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补助为基数,根据惠民医院提供优惠减免项目、标准和金额进行动态管理的办法予以补助。
(六)进度要求:实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平均达到85%以上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工作年内完成,惠民医院6月1日正式挂牌运营。
八、关于进一步加快污水治理步伐,启动泗河、竹山、竹溪、武当山等污水处理厂建设
(一)责任领导:彭承志
(二)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武当山特区管委会、竹溪县和竹山县政府
(三)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建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财政局、规划局、水利水电局、林业局、南水北调办、茅箭区政府
(四)任务分解:由市市政园林局、武当山特区管委会、竹溪县和竹山县政府分别负责泗河、武当山、竹溪和竹山污水处理厂建设,市环保局、南水北调办负责做好相关政策的争取,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工程建设前期工作。
(五)资金筹措:由建设单位争取落实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专项资金(工程总概算的84%),缺口部分由市、县财政负责筹措。
(六)进度要求:泗河污水处理厂确保年底前开工建设,2008年竣工。竹溪县污水处理厂年内动工,2009年完成。竹山县污水处理厂5月份开工,2008年正式投入运行。武当山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动工建设,2008年7月完工试运行。
九、关于实施城区堰中蔬菜批发市场二期工程建设,建设农村超市和农资放心店各120个
(一)责任领导:王华滔胡仲军
(二)责任单位:市蔬菜贸易管理中心、供销社
(三)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建委、水利水电局、规划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任务分解:1、市蔬菜贸易管理中心负责实施堰中蔬菜批发市场二期工程建设,市发改委、建委、水利水电局、规划局等部门配合做好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2、市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农村超市和农资放心店建设,市商务局负责验收指标的争取工作,各县市建设任务为:农村超市市直3个,丹江口市20个,郧县18个,郧西县20个,竹山县26个,竹溪县20个,房县13个;农资放心丹江口市21个,郧县18个,郧西县23个,竹山县26个,竹溪县18个,房县14个。
(五)资金筹措:1、堰中蔬菜批发市场二期工程概算2100万元。其中,市蔬菜贸易管理中心争取国家"双百市场工程"的贴息和直补资金300万元、自筹(资产置换和自有资金)600万元,市财政在建设期内兑现市场建设专项资金补贴,缺口部分按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2、农村超市和农资放心店建设资金建设按市场化方式筹集,市商务局负责争取国家财政对每个验收合格的农村超市和农资放心店补贴5000元,市财政对每个验收合格的农村超市和农资放心店再补贴1000元。
(六)进度要求:堰中蔬菜批发市场二期工程力争3月底开工建设,确保年底完工并投入运营。农村超市和农资放心店建设任务年内完成。
十、关于建设十堰500千伏输变电网工程,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项目建设
(一)责任领导:彭承志、张维国
(二)责任单位:市建委、十堰供电公司
(三)配合单位:市建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水利水电局、环保局、交通局、林业局、公安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和武当山特区管委会、茅箭区和张湾区政府
(四)任务分解:1、十堰供电公司负责实施十堰500千伏输变电网工程建设,市属相关单位做好配合服务工作。2、市建委负责做好推进天然气利用项目建设的协调工作。
(五)进度要求:输变电网工程年内完成十堰至襄樊500千伏输电线路建设。天然气利用项目上半年开工建设,确保2008年底实现十堰城区通气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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