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10-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6]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堰市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十堰市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责任考核方案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根据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十堰市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求实创新,推动工作。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使考核评估真正能客观反映各地工作实际,调动各级和各部门的积极性,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全市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年初签订的政府责任书和部门责任书的责任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包括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统计准确率、优质服务、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新机制、综合治理、经费投入、基层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建设等。其计分标准按责任书的规定执行。
三、样本点的确定
本次考核按照整群、分层的办法,随机抽取样本点。以县市区为样本设计单位,样本点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基本单位,样本总体年报符合政策生育率与全县(市、区)符合政策生育率相差不超过3个百分点。在各县市区分别随机抽取3个样本点;武当山特区、十堰高新区各抽取2个样本点。流动人口考核以县市区为样本单位,除按以上县市区样本点考核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情况外,另组织专项调查,抽查社区居委会、集贸市场、用工单位、门面出租、房屋租赁、城乡结合部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情况。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座谈、到相关部门实地调查、进村入户走访、问卷调查、核查有关资料等方法进行。
考核组分为4个调查组,1个综合调查组和3个进村(居)入户调查小组。其中进村入户调查小组不打招呼、自备车辆、直接进村入户;调查组每天同时抽查一个县(市区)。调查人员入户调查的主要对象是40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目前怀孕对象或已领取《生育证》尚未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期间施行节育手术的已婚育龄妇女。入户调查结束后,考核组赶赴所在乡镇(街办),核对有关资料。组长通过座谈、实地查看等形式,了解乡、村级计生工作进展情况。考核工作结束后,每个考核组要对样本点的计生工作情况当天进行小结,书面小结不少于500字。
为了激励和引导各地求真务实,凡对2005年度出生漏(瞒)报、虚(重)报、错报及时进行补报、更正,并上报到市级WIS数据库的,不纳入2006年度考核出生统计汇总、不计算出生统计差错;经市考核、群众举报查实的2005年度出生未上报、上报错误的,既纳入2006年度考核出生统计汇总,又参与统计差错计算。对如实上报数据,没有完成符合政策生育率、出生人口性别比责任指标,但是2006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比2005年度有明显进步的单位,酌情扣分,不视为没有完成当年主要责任目标。
五、组织实施
(一)本次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人口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县市区以村(居)为单位,准备好台帐、月报告单、育龄妇女信息卡等有关资料。
(三)考核调查严格按照《湖北省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口径》的规定执行。
六、质量控制
(一)年度考核的样本点采取多层密封、分阶段开封的方式保管,进点前严格保密。抽中的样本点不能随意更换。因交通阻断等特殊情况无法进入样本点的,需请示市人口计生委主要领导后方可更换样本点。
(二)实行调查责任制。将调查结果的准确性与调查员及其选派单位的荣誉和工作挂钩。调查人员要严格遵守考核方案和政策口径的要求,做到认真、客观、公正,坚持入户调查,当面登记,弄清情况。如有不清楚和有疑问的问题,须在离开样本点前报告调查组组长。因不实事求是、调查不深入导致调查结果失实的,对选派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选派单位对该调查员给予处分。
调查员和组长要严格执行人口计生工作考核纪律和群众纪律(国家人口计生委专文规定),违者必究。
(三)考核调查时乡镇以上干部不得进入样本点内,任何人不准阻拦群众说真话,不准借故提无理要求,不得围攻调查人员,不得藏匿、毁坏、修改、夺回计划生育资料和调查登记表。对各种弄虚作假或阻挠、干扰考核调查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从该县(市、区)年度考核总分中扣减2分。对干扰严重,致使调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调查组报请市人口计生委主要领导后可宣布废点,汇总时从该县(市、区)年度考核总分中扣减5分。
(四)考核调查坚持现场确认的原则。现场调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汇总,原则上要求汇总工作在当天完成,对每个差错要写出说明。调查表、汇总结果按照填表要求必须有调查人员、资料员、组长的签名。
七、考核结果运用及评估方式
本次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当年责任指标完成情况和整体工作状况的重要依据,实行年度、半年考核与日常工作评估相结合,市里直接考核与自查上报相结合,平时工作与信访、专题调查相结合。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视为没有完成当年责任目标:
(一)因计生工作引发恶性案件的;
(二)人口出生瞒漏报、错报、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弄虚作假严重的;
(三)严重干扰考核调查,致使考核调查无法正常进行的。
八、资料上报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于2006年10月20日前将2006年度育龄妇女信息WIS数据及有关资料报送到市人口计生委信息科。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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