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黄政办函〔2007〕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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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9-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2007年9月19日)
黄政办函〔2007〕88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九日
黄石市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
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07〕24号)精神,由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第四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定于2007年11月1—7日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召开。为了在本次博览会上充分宣传我市农业发展成果,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进程,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黄石市参加第四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代表团
团长:信祖国副市长
副团长:罗应中市政府副秘书长
汪祖录市农业局局长
成员:各县(市)区政府、黄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利水产局、市林业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分管负责人,项目对接单位、上报项目单位及有合作意向单位的负责人。
(二)代表团下设会务联络组。具体负责与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的联络协调、参展项目的收集筛选、会议期间的宣传报道等有关事务工作。组长由市农业局曾发良同志担任。
二、展会内容
(一)现代农业展示。
(二)农产品展销。
(三)项目签约和洽谈。
(四)企业推介。
(五)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新成果推介。
(六)农产品评选、评奖。
四、参展产品
(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包括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乳制品等。
(二)农业生产资料。包括种子、饲料、农药、兽药、肥料等。
(三)园林花卉。包括园林工程、花卉、苗木、盆景等。
(四)农业机械。包括种植、收割、排灌及农产品加工机械等。
(五)食品加工。包括食品加工、包装机械等。
(六)农业科技。包括农业新技术、新成果、高新农业展示、科研院所介绍、农业书报刊等。
(七)生态旅游。旅游景点及旅游产品展示。
五、展位安排
黄石市共安排展位20个。具体安排为:大冶市6个,阳新县6个,黄石港区1个,西塞山区1个,下陆区1个,铁山区1个,黄石经济开发区1个,市水利水产局1个,市林业局1个,市外事侨务旅游局1个。
六、参展费用
展位费3800元/个,展位费、食宿和交通费用由各参展单位自行解决。
七、有关事项
(一)农博会是宣传我市农业发展成果、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的平台,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班,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参加会议的各项工作,抓紧落实参展企业和项目推介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有关部门于9月20日中午12:00前将参展企业、参展品种名单和展位费用交市农业局汇总。由市农业局统一上报大会组委会。
(三)参展单位于10月31日赴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布展,按时参加展出,严格遵守大会组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市会务联络组负责会议全程的联络、协调和监督工作。
未直接发文单位由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具体事宜请与市农业局联系(联系电话:657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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