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荆门市城郊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1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荆门市城郊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4]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农业局制定的《荆门市城郊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荆门市城郊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市农业局2004年12月6日)

为加快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城市居民生活需要,特制定荆门市城郊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因地制宜和发挥比较优势原则,以解决城区蔬菜春、秋两淡季市场供应为目标,逐步建成反季节蔬菜基地、精细菜基地和名特优蔬菜基地,增加市场花色品种,基本满足城市居民生活需求。

发展目标:在巩固和稳定城郊5000亩老菜地的基础上,用三年时间,新建20亩成块、100亩连片的无公害蔬菜基地5000亩,蔬菜年产量达5万吨,大力推广蔬菜“三新”技术,科技入园率达到95%,基本实现水、电、路三通,基础设施完善,无公害生产。

二、基地分布和建设内容

基地分布:城郊蔬菜面积1万亩,分为牌楼、子陵铺、漳河、团林铺四大板块。牌楼板块面积3200亩,其中,新建1000亩(泗水桥村400亩、来龙村400亩、牌楼村200亩);子陵铺板块面积2800亩,其中,新建基地1100亩(子陵村200亩、八角村600亩、红庙村300亩);漳河板块面积800亩,其中,新建基地700亩(和平村200亩、田挡村150亩,同乐村150亩及车桥村200亩);团林铺板块面积3200亩,其中,新建基地2200亩(双喜村1000亩、双碑村400亩、龙王村400亩、长兴村400亩)。

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渠、池等,要求排灌系统完善,排灌分离,交通主干道全部硬化,达到晴雨通车标准,形成完整农电网,水粪池达到1亩1池或1块地1池。

(二)园艺设施建设。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扶持以及科技园的辐射带动,力争城郊蔬菜基地保护地园艺设施栽培面积达到4000亩,全部采取无公害栽培技术。

三、进度安排

城郊万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计划三年时间建成。2005年,全面落实基地方案,优先建设现有5000亩城郊基地,并在掇刀区的双喜、双碑及东宝区的来龙、牌楼等村新建2000亩蔬菜基地;大棚设施面积新增1000亩,达到2000亩。2006年,在红庙、八角、子陵、龙王、长兴等村新建蔬菜基地1900亩;大棚设施面积新增1000亩。2007年,在东宝区的泗水桥、和平、田?、同乐及掇刀区的车桥村新建基地1100亩;大棚面积新增1000亩,达到4000亩。

四、主要措施

一是成立专班,加强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建委、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信用联社、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以及东宝区、掇刀区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郊蔬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蔬菜生产责任状,实行分级负责制,把蔬菜生产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城郊各区、镇(乡、街办)要制定相应扶持措施,支持蔬菜基地建设。

二是登记造册,强化管理。制定保护措施,对蔬菜基地严格登记、造册、立牌、归档,严禁征占;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对部分粗放经营的菜地,按照自愿、有偿、依法、规范原则,采取转包、租赁、入股、拍卖等方式进行调整,确保基地规模化和整体性。

三是广集资金,增加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将城郊蔬菜基地建设纳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蔬菜规划区的乡村道路建设纳入全市农村交通建设规划,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基地道路基本情况,交通部门负责规划并优先安排建设项目;水利部门要将节水灌溉项目资金优先用于蔬菜基地建设,以全面改善蔬菜基地水、电、路、渠、池、棚等生产条件,达到高产稳产、无公害基地标准。

四是落实政策,加大扶持。要加强新菜地开发基金的征管。凡因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确需征用城郊蔬菜保护区内耕地的(含原已收归国有的耕地),依照有关法规对用地单位和个人征收新菜地开发基金,由市国土资源局在征收耕地开垦费的同时一并征收,财政建立菜地开发基金专户,专门用于菜地基础设施建设和蔬菜科技开发。要落实扶持政策,调动菜农积极性。对规划区内全年种菜的菜农,除享受国家农业政策补贴外,每年每亩补贴15元,并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近郊菜地重新核实后发放,新增蔬菜面积据实核补。在三年建设期内,对菜农自费建大棚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水泥棚每亩500元,竹棚每亩200元),资金来源从征收新菜地开发基金中列支,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分年补发。市财政每年安排15万元蔬菜科技开发专项资金,两区财政也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要建立“绿色通道”。对运输蔬菜、瓜果的车辆,荆门境内各收费站一律免收过路(桥)费,公安交管部门执勤中对运输蔬菜瓜果的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若发生一般交通违章行为,以教育、警告为主,不罚款、不扣车、不扣证,确保荆门境内蔬菜运销畅通无阻。

五是强化服务,科技兴菜。要从市蔬菜技术推广站选派技术员驻村蹲点包片指导,并按每1000亩菜地一名蔬菜技术员的标准配备,一定三年不变。加强蔬菜科技普及,制定城郊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加强菜农技术培训,提高菜农科技水平。

六是加强市场建设,改善市场条件。在城区零售市场扩大菜农销售区,本地菜农要占场内80%的临时摊位,凭菜农证进场销售。在城市周边市场适度开放批发业务,缩小批零差价。

附:城郊蔬菜保护区面积范围

荆门市城郊蔬菜保护区范围及面积

单位

面积(亩)

范围

合计

10000

东宝区

6000

子陵镇

2800

子陵村、新桥村、曾庙村、金泉村、红庙村、八角村、幸福村、美满村、苏台村(泉口)

牌楼镇

2700

新生村、牌楼村、来龙村、泗水桥村、花竹村、荣星村、冯庙村、长岗村

漳河镇

500

和平村、田当村、同乐村

掇刀区

4000

白庙街办

500

江山村

掇刀街办

2300

双泉村、双喜村、凤凰村、袁集村、谭店村、车桥村

团林镇

800

双碑村、龙王村、兴隆村

麻城镇

400

长兴居委会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