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2006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2006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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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4-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襄办发〔2006〕16号
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2006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襄樊市2006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20日
襄樊市2006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创建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的意见》要求,特制定2006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准绳,以提高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为目的,以“十项工程”为载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住重点,突出特点,主攻难点,打造亮点,全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力争到2006年底,使创建达标工作的整体进度达50%以上,为确保我市2007年顺利进入省级文明城市、2008年跻身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行列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今年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基础年,市里将重点抓好“十项工程”。
(一)优化政务工程
1、在行政执法机关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八荣八耻”为道德准绳,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和首问负责制,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实施“语言美”工程,进行现代文明礼仪轮训,带头“讲文明话,不讲污言秽语;讲礼貌话,不讲粗言俗语;讲热情话,不讲冷言恶语;讲普通话,不讲方言土语”,定期考核,排名公布,以形成优良的政风。(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直机关工委、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市文明办)
2、加大对行风评议、监督和整改力度,新闻媒体开设“曝光台”和“回音壁”专栏,跟踪报道行风建设,强力推进环境治理,解决少数单位存在的滥用职权、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以收代罚、以罚代管、推诿扯皮、违约欺诈、违规检查、强行摊派、行政不作为等十大影响发展环境行为。(责任单位:市纠风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襄樊日报、襄樊晚报、襄樊电台、襄樊电视台)
(二)文明养成工程
1、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契机,大力开展“普德、立德、行德、评德、颂德”活动,讨论评选襄樊市“十种美德”、“十种陋习”,编印《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知识读本》,组织开展“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知识竞赛,在各新闻媒体设立“文明讲坛”、“告别陋习、牵手文明”等专栏、专题,引导市民评说不文明行为,组织开展“文明伴我行”道德实践活动,践行道德规范,培养高尚情操,塑造高尚人格。(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襄樊日报、襄樊晚报、襄樊电台、襄樊电视台)
2、落实城区大型公益广告地段及内容,引进市场机制,加大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穿马路、乱贴乱画、损坏公物、宠物扰民、随口脏话、随地便溺、上车无序、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的监管和整治。(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襄樊电信公司)
3、各单位、各社区普遍有“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襄樊市市民守则”、“八荣八耻”、“文明单位标准”、“社区文明公约”等多项内容的长期性宣传标牌,每月开展一次文明教育实践活动,每年评比一次文明市民,评选各类道德标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城区、各单位)
(三)清洁城市工程
1、巩固2005年开展的“清洁城市,美化家园”活动成果,以“一创三争”(创建“清洁城市,美化家园”优秀城区和街道办事处,争当“清洁城市,美化家园”示范社区、示范城管执法中队、示范标兵)活动为载体,以“无违法建设、无暴露垃圾、无马路市场、无出店经营、无乱贴乱画、无污水漫溢、无油烟噪声扰民、无集贸市场脏乱”为主要内容,整治城市环境,变脏、乱、差为绿、净、美。(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2、推进街景美化和建筑造型品格化。同一条街道风格一致,色彩协调;新建筑严把造型关,提高建筑艺术的文化品味和审美价值,彰显襄樊古城深厚文化底蕴。(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文体局)
3、加强对宾馆、酒店、机场、车站、港口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提高环境舒适度;加强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和“五小”行业(餐饮、洗浴、歌舞、美容美发、食品经营)的综合整治,严格卫生标准,规范执业行为,取缔无证经营;加强对饮食夜市以及职工食堂、民工食堂、学生食堂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市民食品卫生安全;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抓好重大疾病防治,普及卫生保健知识,不断增进人们健康。(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共铸诚信工程
1、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共铸诚信襄樊,推进和谐发展”活动,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文明诚信市场”活动,开展评选诚信企业、诚信商场、诚信市场、诚信商店、诚信示范街和诚信企业家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诚信为人、诚信经营、诚信纳税、诚信竞争。(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襄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文明办)
2、在城市社区实施“文明信用工程”,开展个人信用档案建设试点,逐步建立个人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各城区及市金融部门)
(五)“窗口”塑形工程
1、在各窗口行业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服务竞赛活动,制定行业服务用语、服务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完善行业服务监督、评估、投诉机制,汇编各单位、各行业服务用语、服务标准、服务形象、服务标志,提供交流互动平台,整体推进窗口行业的形象建设。(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2、突出重点,典型示范。在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车等行业,开展“争创文明示范车”活动,在各类车站开展“争创文明示范窗口”活动,在金融、电信、供电、供水等服务行业开展“争创文明示范岗”活动,在各类商场、市场、超市开展创“三优”(优美环境、优质商品、优质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襄樊供电公司、襄樊电信公司、襄樊移动公司、襄樊联通公司、襄樊供水公司、市银监局、市城市信用联社、襄樊火车站、市文明办)
(六)繁荣文化工程
1、加大投入,逐步解决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不足的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体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团市委、市妇联)
2、广泛开展“周末文化广场”、“周末大舞台”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大力发展城市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机关文化。(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体局、市教育局、各城区)
3、培育、引导和激励专兼职创作人员,在影视、戏剧、文学、音乐等方面推出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精品力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局、市文联)
(七)平安稳定工程
1、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广泛开展平安县(市)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校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委政法委)
2、完善社会治安形势预警决策机制,健全以网格化巡逻为主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110报警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动态监控,稳定社会秩序,基本实现无黑恶势力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建立区、街道办事处、社区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加强对暂住人口等特殊群体以及网吧、歌吧、保健中心、美容美发屋等特殊场所的管理,加强市民的安全教育,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努力建设平安襄樊。(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文体局、各城区)
(八)“细胞”创优工程
1、广泛开展文明社区、文明街巷、文明庭院创建活动。按照老街老巷、物业管理、大型单位生活区和城乡结合部村民小区四种类型,以“六个一”(每个社区建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一所文明市民学校,一个居民健身场,一个高标准宣传橱窗,一个小游园,一支文明劝导队)为目标,开展文明社区创建,今年力争使30%的社区达标。(责任单位:各城区、市民政局、市文明办)
2、突出创建特色,打造品牌社区。文明社区创建应从提高型、普及型和起步型三个层面切入,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各自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对基础较好的社区要高起点规划,高品味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形成亮点和品牌。(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各城区)
(九)科普环保工程
1、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为契机,以未成年人、公务员和城镇劳动人口为重点,以组织科普参观培训、加强科普宣传、举办科技活动月(周、日)、开展科普知识竞赛为手段,大力普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保健、生活常识、优生优育、婚姻家庭、现代社交等科学生活知识,使全民科学素质有一个大的提高。(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卫生防疫站)
2、开展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滴油、一粒粮”的“五个一”节约活动,树立节约意识,倡导节约文化,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3、开展生态襄樊创建活动。在市区大力推进园林绿化、广场绿化、道路绿化、小区绿化、单位绿化和庭院绿化,着重扩大覆盖,充实内涵,不断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各城区)
4、开展环保襄樊创建活动。实施清洁工程、蓝天工程、碧水工程、绿地工程、宁静工程,打造最佳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
(十)爱心惠民工程
1、开展对弱势群体的帮扶活动。组织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培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人员再就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公益活动。评选襄樊市首届“十大爱心人物”,组织文明单位干部职工带头参与无偿献血,开展志愿者进社区、下基层活动,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中心血站)
3、开展关爱成长活动。为未成年人编印《知家乡,爱襄樊》知识读本;出台《社区文体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丰富未成年人业余生活;在中小学开展“一帮一,一对红”活动,在全社会开展“手拉手,心连心”活动,落实“留守孩子”包保责任制;加大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和营业性网吧整治监管力度,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体局、市妇联、各城区)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受益面大,是推动我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文明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将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纳入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逐步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建立机制,抓好落实。要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的工作体系,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督办机制,按照创建目标要求,适时召开推进会、现场会,实行跟踪督办,稳步推进工作;要建立考评机制,建立和完善包括考核标准、评议内容、考核办法在内的考评办法,通过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创建落实情况进行考评;要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将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地方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较差、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单位、互联网站要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开设专题专栏,精心组织系列报道、专题报道和典型报道,使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有机结合,相得益彰;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公益广告、宣传橱窗、专栏、黑板报、市民学校、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文艺表演、艺术创作等形式,加强文明城市创建的社会宣传,形成万众一心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四)抓好协调,形成合力。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文明委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文明委要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创建的整体合力;要明确每年度、每阶段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进行;要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攻坚,消除创建障碍,实现创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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