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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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9-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意见
新政办[2006]149号
为加快我市农业标准化的步伐,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新乡市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的重大意义
农业标准化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技术基础,推进农业标准化的过程,就是规范农业生产、普及农业先进技术、转化农业新科技成果的过程,也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把食品质量、卫生和安全工作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快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乡创建活动,是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措施,通过建设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示范县、示范乡,扩大我市的农业标准化的领域和规模,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工作方针,以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乡创建、构建农业标准化的示范推广体系为重点,运用统一、简化、协调、优化的原则,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制定实施标准,把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成熟的经验推广到农业生产中,从而取得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最佳效益,实现农业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
(二)建设目标
到“十一五”末,力争全市80%的县(市)、区达到农业标准化示范县标准,50%的乡(镇)达到农业标准化示范乡标准,努力把我市建设成农业标准化示范市。
三、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创建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制订实施方案;
(二)农业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三)农业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化信息体系建设;
(四)农业标准化队伍建设;
(五)农业标准化投入机制等保障体系建设;
(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标准化工作;
(七)无公害优质强筋小麦等主导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八)无公害养殖小区标准化建设;
(九)建一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乡领导小组,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责任目标,建立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等,定期召开有关部门的会议,随时协调解决农业标准化方面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已被列入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乡创建的,要按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完善标准、检测等体系,巩固扩大农业标准示范推广体系,培育典型,注重辐射带动。要增加新的示范乡、村、基地,实现主导农产品无公害化,扩大示范效果。未被列入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乡创建的,各级政府要按照示范县的创建要求积极准备,及时制定方案,健全示范实施网络,完善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早日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乡的创建申报工作。
(二)广泛宣传与培训
全方位组织力量,针对不同的对象,有计划、分层次的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一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追踪宣传、电台热点传播、报刊综合刊登等阵地大力宣传;二是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实物、图片展示等方式大力宣传;三是结合我市“质量兴市”、“科普之春”等活动大力宣传;四是召开动员会、组织示范区典型户作巡回报告大力宣传。向广大农民、科技人员、管理者宣传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的意义,宣传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重要性,宣传农业标准。普及标准化知识,推广标准化生产经验,增强标准化意识,正确引导消费,营造全社会重视标准化的舆论氛围。
强化培训,一是培训县乡级农业标准化骨干。二是尽快从农民中培养一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积极分子和带头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不是靠几个专家和一些技术人员就可以完成的,千家万户的农民是承载农业标准化的主体,对农民进行技术、质量等标准培训,印发标准文本、明白纸等资料,发到乡(镇)、企业和农民手里。使广大农民认识标准、理解标准、掌握标准,增强使用标准的自觉性,把已制定的农业标准贯彻实施到位,按照标准的规定生产出真正达到标准要求的农产品。
(三)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
建立标准体系是农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的基础和前提,根据农业资源、区域优势,围绕当地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产品,通过搜集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和上级地方标准,制定地方农艺技术规范,建立从生产环境到生产资料,从生产过程到产品质量、加工包装,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一整套完善的标准体系,使农业主导产业既有明确的产品质量标准,又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生产环境和技术操作规程,为标准生产提供依据,同时还要做好龙头企业产品标准体系的建设。健全标准体系重点是,一要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制定适合当地种植(养殖)的主导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技术规程。尤其是注重规范农业生产行为,指导农业投入品使用,使农业生产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实现了农业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同步发展。二是增强标准的先进性、可操作性,提高农业标准采标率。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行业和省地方标准的发布信息,及时修订农业标准,充实和完善本地区农业标准体系,保证技术内容的先进性,克服标准制定工作滞后、技术内容陈旧及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三是注重标准的协调性。制定的标准要与法律法规紧密衔接,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级的地方标准统一、协调,实现从“田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
(四)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
加强检测体系建设要针对目前检测设备不全、面向广大市场和广大农村的检测机构少、检测技术不够先进、检测能力弱、检测的范围小、检测速度慢、检测技术和水平不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要配备有技术的人员、购置必备的仪器设备,尤其是农药、兽药残留等安全类检测设备要优先配备;要整合资源,避免社会总投入不足的情况下的投资重复、设备闲置、资源浪费等现象;有条件的要加强农业高新技术产品(如转基因产品等)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的建设;要加快进行速测技术的研究,在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备快速检测仪器设备。
(五)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操作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和GB/T19000-SIO9000《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和《企业标准体系要求》等系列标准,引导农业企业以工业的理念来管理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提高龙头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档次,扩大市场、扩大规模,带动更多的农户按标准组织生产。
(六)推进标准化农产品品牌战略
农业标准化是发展品牌农产品和培育名牌的重要技术基础,培育品牌农产品又是推广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手段。制定适当的政策措施鼓励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鼓励创农产品名牌。提高名牌意识,探索培育标准化农产品品牌的途径。充分发掘新乡地产品资源,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培育新乡地产品品牌,提升质量档次,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必须运用好名牌和地理标志这两种标识,增加农产品的商业附加值,使用户和消费者认可,使历史悠久的新乡地产品继续发扬光大。
(七)加大投入
农业标准化示范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满足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乡创建工作需要的基本经费,保证创建工作正常开展。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以企业投入为主体,农民、中介组织等社会广泛参与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利益连接机制,引导农民自由资金向增收致富潜力较大的标准化生产领域倾斜,逐步走上自我投入、自我发展的良性发展轨道。
(八)建立激励机制
市政府将定期组织质量技术监督、农业、科技、财政、商务、卫生、环保、工商等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经验收合格的单位,给予表彰,由省标准化主管部门授予“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县”荣誉称号,并在示范项目安排和资金投放等方面将予以优先考虑;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市进度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已获得“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县”荣誉称号的,经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复查不符合标准的,取消称号,收回奖牌。
二○○六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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