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口计生委制定的《信阳市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信阳市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

根据豫人口〔2005〕10号、11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省关于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为全面提高我市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全国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工作部署和要求,以综合改革加快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统揽全局,加强和改进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和服务机制。从区域划分、澄清底数、建卡归档及明确责任入手,切实加强和规范各项工作管理,夯实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底工程,实行属地化管理,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机制,使我市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主要任务

1、排查摸底,澄清底数。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和市县直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常住人口和所有外来居住人员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掌握详细资料,并分别归类建档。

2、理顺渠道,搞好交接。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的各个管理主体的责任范围,市县直单位将各类离职人员的管理手续移交现居住地乡镇(办事处)和居委会管理,杜绝漏管现象。

3、加大投入,建设阵地。要加大投入,搞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基础建设。各办事处和居委会须有1-3间以上计生办公用房,设立人口学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计生协会会员之家,辖区内要有固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开栏和宣传画廊。

4、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各主管单位和协管单位都要建立辖区计划生育管理台帐。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按照城区管理体制,抓好人口计划生育及各项工作落实。

三、方法步骤

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健全组织阶段(12月10日—12月20)

全市动员会后,各县区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要通过张贴通告、标语、出黑板报、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制作大型喷绘标语等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讲明政策要求,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

1、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县区要成立以政府负责人为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2、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改革实施方案于2005年12月20日前报市人口计生委流动办。

3、组织得力人员成立工作组,对整个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分片清理清查,对所辖居住人员进行逐人登记。要抓好每个重要环节,杜绝漏户、漏人情况发生。

4、成立由监察部门牵头的专项监管组。认真督查工作组工作情况、执行纪律情况和有关单位、个人的配合情况等,并根据方案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5、成立业务指导组。由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业务指导。

6、各县区城关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研究改革措施,实施改革方案,实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重大转变。

(二)普查登记,澄清底数阶段(12月21日—2006年元月20日)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办事处、城关镇要分别对本辖区的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逐户逐人调查登记,做到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每个责任区由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带队负责清查。市县直行政、企事业单位要把在职职工、下岗、内退、病退、离退休人员以及各类清退、辞退、代管、开除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及详细住址登记清楚,并抽调单位计生专干到所在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参加清理清查工作,配合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单位所属的集资楼、家属院、职工宿舍及单位出租的门面房等居住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逐户逐人登记;没有集资楼、家属院的单位,按照乡镇政府和办事处的统一安排对其他所辖散居民进行登记。

1、在清查中该户有流出人口的,应了解其外出务工的时间和现居住地点,是否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若该户有流入人口,要了解其是否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未办理的要下催办通知书,通知本人回原籍办理;若被调查户为租赁户(房屋为租赁他人或单位)的,要调查房主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

2、各办事处、居委会、居民小组(社区)对所辖居民逐户调查后要画出居民小区平面图,准确标明各单位及居民房屋的位置和户主姓名。不得漏户漏人。

普查结束后,要将普查情况分常住和流入人口两大类统计汇总。务于2006年2月20日以前报市人口计生委流动办。

(三)人员移交,建立档案阶段(2月11日—2月28日)

各县区办事处、城关镇对逐户逐人登记的各种清理清查资料与市、县(区)直行政、企、事业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对后,相互移交到现居住地管理,并登记造册。

1、市、县(区)直单位向居住地出具在职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证明信,并要回回执,其计划生育以原单位管理为主,居住地协管。

2、市、县(区)管理区、开发区直单位向居住地移交下岗职工、病退、辞退、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等人员的计生管理资料,其计划生育以属住地管理为主,原单位协管。

(四)录入微机,建章立制阶段(3月1日—3月10日)

根据清理移交情况,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将本辖区应管理的各类人员登记造册,建立计划生育台帐,并录入微机,纳入正常管理。同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五)检查验收阶段(3月11日—3月25日)

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专项清查活动进行检查验收。采取实地调查、走访群众、查验台帐等方法全面评价城区管理体制改革整体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创造条件,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完成任务,维护政府管理人口计划生育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奖惩。将任务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人,实行联奖联责,重奖重罚。把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各县区城关镇(办事处)及市县直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要加大对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整治的督查力度,定期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批评曝光,促进集中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四)在清理清查过程中,如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到位。

(五)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及时移交或接收应管理人员,做到一人不漏。

附件:信阳市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信阳市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继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晓市人民政府机关党委副书记

刘桂荣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成员:何祥松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光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长林市民政局副局长

弯爱民市财政局副书记

王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光辉市建设局副局长

谢复兴市教育局副局长

夏长珍市卫生局副局长

吕胜江市工商局副局长

曹普强市广电局副局长

陈合玉市公共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黄德功市市场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亚市房管局纪检组长

董良市人口计生委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董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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