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局许昌市100万亩优质专用大豆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局许昌市100万亩优质专用大豆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6-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局许昌市100万亩优质专用大豆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3〕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业局制订的《许昌市100万亩优质专用大豆开发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目标任务和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市农业局制订的《许昌市100万亩优质专用大豆开发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目标任务和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三年六月二日
许昌市100万亩优质专用大豆开发
建设方案
(市农业局)
为扩大大豆生产规模,提高产量和质量,满足加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发建设意义
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农发行等9部委《关于落实进一步扶持我国大豆产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出台了扶持大豆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我市实施优质专用大豆开发,推行产业化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许昌作为全省依托大豆加工企业开展“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重点示范区,开发优质专用大豆具有突出优势。一是大豆加工优势。山花实业有限公司年大豆加工能力50万吨,许昌县腐竹生产年需大豆10万吨,所需原料的90%依靠进口和外调。二是大豆加工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许昌县的腐竹加工具有100多年的历史,培育出5000多名乡土技术人才。灵河豆制品有限公司注册的“关公”、“北京”两个商标已被国家工商局确定为驰名商标。“山花”牌系列植物油被国家技术监督局评定为免检产品。三是种植大豆比较效益高。大豆的亩效益285元,较种植玉米的243元,亩增收42元。四是大豆生产已带动起大豆及煤炭市场、生猪养殖业、运输业、包装印刷业等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为此,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优质专用大豆开发,实现大豆加工原料本地化,推动大豆产业的发展。
二、开发建设目标
(一)基地规模与区域布局。大力调整种植结构,扩大大豆种植面积,经过3年的努力把我市建成全省优质专用大豆的优势产区和加工原料的供应基地。2003年全市大豆种植面积要达到50万亩(其中襄城县15万亩,许昌县14万亩,鄢陵县8万亩,禹州市8万亩,长葛市5万亩),2004年达到70万亩,2005年达到100万亩。大豆生产基地重点布局在33个乡镇。襄城县的麦岭、姜庄、范湖、茨沟、丁营、王洛、汾陈等7个乡镇,许昌县的桂村、灵井、椹涧、榆林、长村张、蒋官池、蒋李集、陈曹等8个乡镇,鄢陵县的马栏、张桥、南坞、陶城、只乐、望田和禹州市的花石、小吕、张得、方岗、鸿畅、文殊及长葛市的官亭、老城、董村、石象、古桥、大周等各6个乡镇。今年市级重点抓好6个万亩优质大豆高产示范方建设。各县(市)、各乡(镇)也要抓好各自的万亩示范方和千亩示范方建设。
(二)开发目标:1、加工目标。山花公司、灵河公司的年加工能力由目前的60万吨到2005年达到100万吨。2、产量及品质目标。大豆亩产由目前的150公斤提高到175公斤以上,高蛋白大豆蛋白质含量达到45%以上,高油大豆脂肪含量达到20%以上。
三、开发建设措施
(一)建立组织,分工负责。为加强对大豆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优质专用大豆生产开发建设领导组和技术组。领导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处理基地农户与山花公司、灵河公司的产销衔接和开发工作的其它事宜。技术组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制定与实施,开发工作的宣传、培训和田间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加强科技宣传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市级组织编印《大豆栽培技术规程》,并利用许昌教育电视台《农民之友》栏目,开展技术讲座和技术推广。各县(市)也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技术培训。通过宣传和培训,使每个基地村都有一名农民技术员,每户都有科技明白人。
(三)抓好关键增产技术的推广,提高大豆生产科技含量和产量。一是积极引进推广优质高产新品种。市级重点抓好高蛋白、高油大豆新品种的引进、试验与示范。各县(市)要因地制宜地确定主导品种和搭配品种,统一供种,提高良种覆盖率。二是抢时早播。要大力推广麦垄点种,麦收后抢时早播,力争6月15日前播种结束。三是合理密植。抓好精量播种,推广手间苗,及时定苗。四是增施肥料。重点抓好初花期追肥,搞好N、P、K肥合理搭配,推广大豆专用BB肥。五是花荚期浇好丰产水。六是搞好病虫害综合防治,尤其要注意防治豆天蛾、豆荚螟、豆秆蝇、蟋蟀等。同时,要大力推广化学除草技术和化学调控技术。
(四)发展订单农业,实行优质优价。本着农民和企业双受益原则,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山花实业有限公司、灵河豆制品公司要与基地乡、村签订大豆种植收购合同,或与市、县两级农技推广部门签订种植收购合同,也可委托大豆经纪人代为收购。公司收购大豆要制定最低保护价,及时兑现农民售豆资金,不向农民打白条。公司应从其加工增值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优质专用大豆基地建设风险基金。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的优质优价政策,还利于民,调动广大农民发展优质专用大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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