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 颁布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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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07-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许政〔2004〕42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号)要求,为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进而推进农业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工作目标,以市场为导向,质量为中心,标准为龙头,创新为动力,效益为目的,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振兴工程,加快建立生产有标准、产品有标志、质量有监测、认证有程序、市场有监管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尽快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名牌优质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工作方针,在三年内实现以下目标:
(一)加快地方农业标准规范制(修)订步伐,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充分利用我市特色农业经济优势,总结成熟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实践经验,结合先进的科学技术,制定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的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形成科学严密的农业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重点建立和完善以下标准体系:
1、以优质小麦、“双高”大豆为主的粮食作物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2、以襄城县优质烟叶、鄢陵县优质棉花为主的经济作物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3、以鄢陵县为主的花卉苗木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4、以襄城县、魏都区和长葛市为主的无公害蔬菜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5、以许昌县为主的无公害食用菌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6、以禹州市为主的无公害中药材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7、以鄢陵县彭店乡樱桃、许昌县日本晚秋黄梨、长葛市红提葡萄等为主的无公害水果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8、以许昌生猪,魏都区“三黄鸡”,长葛众品、禹州田园分割肉为主的无公害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9、以许昌县、魏都区豆制品,禹州市“三粉”(粉条、粉丝、粉皮)为主的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全市要力争制(修)订省级地方标准7项,批准发布市、县级地方标准规范24项,主导农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65%以上。
(二)加快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为重点,建立包括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在内的市、县、企业三级农业检验检测网络。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检验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为依托,充分发挥各地方、行业以及企业的优势和积极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完善手段,强化管理,提高检验检测工作的有效性。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
市、县两级质监部门要加大投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业务技能,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监督;涉农部门的行业检测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专业特长,搞好检测服务,满足本行业发展的需要;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市场、店(柜)要配备必要的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有毒有害物质快速检测仪器,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放心肉”。
2、加快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各县(市、区)要健全对农业水质、土壤、大气、病虫害、疫情等检测手段,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为生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创造条件。
3、农业投入品检验
各级法定检验机构要加强对市场上出售的农药、化肥、种子、农机、农膜等生产资料的监督检验,为企业和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建设
按照“重点突破,典型引路,逐步推广”的原则,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项目)、示范县、示范乡(镇)建设。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优势,建立多层次、覆盖面广、注重实效的农业标准化推广体系。
1、扩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面
在巩固已有的花卉苗木、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的基础上,逐步向优质小麦、优质烟叶、畜禽产品、食用菌、大豆、中药材等产品辐射推广,三年内力争创建38个国家、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项目。优质专用小麦生产以强筋小麦为主,烟叶生产以中三烟为主,畜禽产品生产以无公害产品为主,食用菌生产以高附加值的出口菌类为主,中药材、花卉生产和原产地域保护相结合,大豆生产以高产高效为主。同时,逐步培育3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发挥市场的辐射拉动作用,推动农业标准化的全面发展。
2、开展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单位活动
发挥现有农业标准化龙头乡(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创建一批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三年内力争创建10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开展创建示范村、示范户活动,在全市形成“市有示范县,县有示范乡,乡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户”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
3、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重点扶持河南众品食业公司、许昌山花实业有限公司、鄢陵县北方花卉公司、许昌县灵河豆制品公司、许昌湖雪面粉公司、襄城县群发蔬菜批发市场、禹州田园肉联厂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搞好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带动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加快农业标准化信息体系建设
以质监标准信息网络和许昌农业信息网为依托,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学)会的技术和信息优势,加大服务力度。一是广泛收集国内外先进的科技信息和标准信息,定期在网上发布,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及时发布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信息和我市各类农产品信息,展示名新特优产品,为我市农业参与大市场、大流通提供信息服务。
(五)大力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
1、扩大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范围
按照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贯彻实施国家、行业和省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把我市参与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范围扩大到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粮油产品以及腐竹、“三粉”等深加工产品。2006年底全市经认定的无公害基地要达到20个以上,获得认定的产品品种达到25个以上。
2、开展创建农产品名牌活动
继续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标准”的产业化生产模式,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提升产品加工、储存、保质保鲜、包装、运输技术,增加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积极参加国家、省名牌评定工作。三年内争创1个中国名牌、3个河南省名牌。
3、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引导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申请使用采用国际标准标志,提高产品质量信誉和市场竞争力。三年内全市要有3个农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获得采标标志证书。
4、开展原产地域保护工作
深入开展农产品原产地域保护工作,把我市名特农产品推向国内外市场。鄢陵花卉、禹州中药材和“三粉”都是历史悠久、地域特色较强的产品,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两县(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原产地域保护,带动产业化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
第一,成立由主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的许昌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示范项目、示范乡(镇)试点单位的确认、管理及考核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第二,成立许昌市农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抽调质监、农业、林业、科技、畜牧、水利、农机等部门的技术专家参加,负责向市政府提出全市农业标准化体系表、工作目标和措施建议,开展各项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和全市农业标准化水平评价等工作。第三,各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农业企业以及专业乡、专业村要选定3—5名标准化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项标准的宣传贯彻,指导、督促标准的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当地的农业标准化人员队伍,做好本辖区的农业标准化工作。
(二)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农业标准化工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农业主管部门是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力军,要负责做好各项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实施和推广工作,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禁用和限量使用的农(兽)药目录及提倡使用的生物农药目录,做好新品种选育、引进和推广,加强对示范区的技术指导。同时,加强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检查,为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质监部门是农业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审批、发布全市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受理企业农产品标准备案,对农业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具体分工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定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农产品商标注册、农资市场及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筹建和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环保部门负责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测、治理;科技部门负责农业标准化立项;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鼓励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有关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三)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标准化意识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农业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面向千家万户宣传农业标准化的概念、意义和作用,让农民增强标准意识、质量意识和名牌意识;二是举办多种形式的学习班、研讨班、经验交流会,让农民学习掌握标准化和贸易技术壁垒专业知识;三是举办多种形式的农业标准化成果展和现场会,通过感性认识提高农民参与农业标准化的积极性。
(四)加大农业标准化资金投入
农业标准化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在安排工作经费和专项资金时,应优先考虑农业标准化工作,并多方筹措社会资金,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投资格局。要把有限的资金用于示范项目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增加标准化技术人员工作和培训经费,为农业标准化发展提供基本保障。
(五)抓好农业标准化服务保障工作
1、农资供应部门要为农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肥料、农药、种子、种苗、农膜、农机。对一些重大的农业标准化项目要实行肥料、农药、种子(种苗)、农膜统一供应。
2、农技、植保、水利等技术部门要深入农业一线,指导农民生产,将先进的农业技术传授给农民,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提高质量。
3、工商、农业、畜牧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农资、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力度,为农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六)搞好农业标准化人员队伍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定期举办农业标准化培训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到2006年底,全市要建立起一支500名既精通农业技术又懂得标准化管理的农业标准化人员队伍,各县(市、区)不低于70名,参加培训人数不少于50名。
(七)实行目标管理,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制订年度计划,将目标任务逐项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和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严格考核、验收,成绩优秀的给予奖励,考核验收不合格的要给予惩罚,确保农业标准化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附件:1、许昌市2004—2006年重点农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2、许昌市2004—2006年重点农业检验检测项目计划
3、许昌市2004—2006年重点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计划
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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