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9-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市农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开展创新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农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2006年8月)
根据《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农机发〔2006〕1号)要求和省主管部门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为载体,强化农机安全监管,创新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农机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的创建工作,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农机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扎实高效,农机经营者、使用者和广大农民的农机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农机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全程监督管理,农机安全事故隐患明显减少。
具体任务是:
(一)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2个,由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与相关县市区共同确定。
(二)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8个,每个县市区创建2个。
(三)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90个,每个县市区创建10个。
(四)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户1000户,其中宜都市50户,枝江市250户,当阳市250户,远安县130户,兴山县35户,秭归县60户,长阳自治县60户,五峰自治县35户,夷陵区120户,点军区、[犭虎]亭区、伍家岗区和西陵区共10户。
上述四项任务,由各县市区在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申报、验收。
三、创建标准
(一)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标准
1、县市区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将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政府安全考核范围,加强对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2、农机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将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户活动成效显著,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达到30%以上。
3、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三大防线”扎实牢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大农机手、农民群众和农村学生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农机牌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农机维修管理、教育培训等管理服务措施得力。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显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5%以上。
4、农机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内,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二)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标准
1、乡镇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户活动成效显著,平安农机示范村达到30%以上。
2、乡镇设有负责农机安全管理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各村均聘有专(兼)职农机安全管理员,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3、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台帐、农机事故、安全宣传教育等记录完整。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能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4、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不少于2次。有农机安全宣传专栏、宣传材料、固定标语、警示牌等。
5、乡镇内90%以上的农机维修点取得技术合格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90%以上,不发生重大、特大农机事故。
(三)平安农机示范村标准
1、村民委员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和农机管理部门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设有村级农机安全员,与农机户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户活动成绩显著,平安农机示范户达到40%以上。
2、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台帐、农机事故记录、安全学习记录完整。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积极协助县乡有关部门做好农机安全检查和整顿工作。
3、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村内设有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学习活动室、农机安全宣传栏、农机安全宣传标语。每年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不少于2次,经常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和学刊用报活动。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和操作技能。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95%以上。不发生农机死亡事故。
(四)平安农机示范户标准
1、能模范遵守农业机械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农机安全操作规程驾驶操作,不违法载人上路,不超速超载行驶,不酒后驾驶,无违章记录,无农机责任事故。
2、农业机械牌证齐全,机具技术状态良好,按时参加年度检验。
3、积极带头参加乡镇、村和农机管理部门组织的农机安全教育等活动,认真学习、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家庭成员农机安全意识高。
4、具有熟练驾驶操作和维护农业机械的技能,农机作业质量好,服务态度好,经济效益好,在群众中美誉度高。
四、工作步骤
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时间为2006年9月至2008年12月。
(一)2006年9月至10月为各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阶段。实施方案于2006年10月20日以前上报宜昌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二)2006年11月至12月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各地调查摸底,确定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责任人和联系人。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意义,开展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三)2007年1月至2008年8月为创建整改阶段。各县市区按照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创建标准,扎实创建,加强督导,精心培育,夯实基础。
(四)2008年9月至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建议市政府成立“宜昌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建新任组长,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市农业机械局)主任(局长)王先法、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陈秀全任副组长,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市农业机械局)副主任(副局长)刘方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邹云能、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综合科科长赵兴无、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市农业机械局)监督管理科科长宋秀良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先法兼任办公室主任,邹云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在创建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各地创建工作进度进行督导,并在全市范围内及时通报督导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是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安全生产,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成立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领导。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宣传。2006年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六个一”,即: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次平安农机知识课。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六个一”的宣传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政府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体系。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督查等工作。要把此项活动与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观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走村入户到田间地头,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培训和服务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档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扎实推进创建平安农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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