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开展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发《关于开展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司法局 | 文号:潮司〔2007〕15号 |
|---|---|
| 颁布日期:2007-06-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潮州市司法局文件
潮司〔2007〕15号
印发《关于开展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开展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执行情况请及时上报市局。
潮州市司法局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潮司[2007]15号
印发《关于开展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活动的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开展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执行情况请及时上报市局。
潮州市司法局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司法律师所管理工作方案
(共印30份)
潮州市司法局开展加强律师事务所
管理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意见》(粤司办[2007]19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以规范化建设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的要求,针对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以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为基础,以强化律师事务所的自律意识,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政令、行规行约的畅通为核心,以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为手段,以落实有关措施为保障,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落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真正发挥律师事务所在律师工作中的基础管理作用。
主要原则:
-—坚持立足当前,突出重点。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在正确分析和把握本地律师事务所管理现状的基础上,抓住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规范;抓住律师事务所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抓住不同地区、不同律师事务所管理存在问题的类型和特点进行分类指导;
-—坚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要注重有关政策和措施的系统性、连贯性和前瞻性,注重加大治本力度,建立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长效机制;
——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成效。要处理加强行政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作用的发挥之间的关系;处理好规范统一管理与尊重市场竞争规律的关系;处理好严格管理与调动律师积极性的关系;处理好积极进取、勇于探索与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关系,确保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有关制度措施发挥积极作用。
二、领导机构
市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惠平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炳壮,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伟煌,公律科副科长杨晓,市律师协会会长陈图烈,市律协副会长许锦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公律科。
三、建立和健全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基本制度和机制
律师事务所管理基本制度:
(一)完善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合伙人(合作人)协议。律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律师法》及《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合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全国律协《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合伙人(合作人)协议;章程或合伙人(合作人)协议内容调整或变更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二)完善统一收案制度。律师事务所要统一规范案件受理和收案登记制度,统一接收案件,统一编号、签订和管理委托代理合同,委派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律师办理;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律师防止利益冲突规则》的要求,完善收案审批制度,避免利益冲突,对收案情况进行电脑化管理。
(三)完善统一收费制度。律师事务所应明确要求委托人直接向律师事务所财务部门交纳律师服务费用或通过银行转账到律师事务所帐户,禁止直接交给律师个人或转入个人账户。依法统一收取服务费和办案费、统一与委托人结算,并出具合法票据和依法纳税;严格执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律师服务成本核算制度,合理收取律师服务费,坚决杜绝律师私自收费和律师事务所违规收费;提高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运作效率。
(四)完善印章和法律服务专用文书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要明确印章、所函、介绍信的种类、保管、使用范围及其审批程序,建立印章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文书使用的审批登记制度;严禁律师事务所内部刻制多枚公章或在空白法律服务专用文书上加盖印章随意领用;严防私刻、偷盖律师事务所印章。
(五)完善人员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要根据部颁规章及《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广东省司法厅实习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人员、行政辅助人员的品德、能力考核制度和登记备案制度,规范完善人员的聘用、辞退、转所、晋升、奖惩,福利待遇及工作纪律、岗位职责,建立人员异常动态报告及处置制度。
(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律师业务档案属于律师事务所所有,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管理。律师事务所要设置专门的档案室、档案柜,保管各类法律文书档案;制定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档案保管的程序和要求,保证各类档案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
(一)健全律师事务所民主管理机制。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层,包括主任、合伙人、合作人,要带头遵守律师事务所的章程,严格依法履行合伙(合作)协作的约定,对律师事务所实行民主管理。要完善合伙人、合作人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合伙人(合作人)之间的沟通和制约。实行所务公开,及时、全面地公开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财务状况、人员情况以及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
(二)建立健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机制。要强化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责任意识,明晰合伙人在管理的职责分工。要严明纪律,律师事务所任何人必须服从管理,个人不得凌驾于律师事务所管理之上。要培育律师事务所的机构组织意识和集体荣辱观,探索建立管理责任制度及落实管理责任、防范风险的经济奖惩措施。
(三)建立健全律师教育培训机制。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律师职业道德培训制度,努力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素质。为新入行律师指定指导律师,充分发挥好老律师的传帮带作用。
(四)探索完善律师事务所利益分配机制。根据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类型、经济基础及所在地法律服务市场的成熟程度,探索建立有利于发挥律师事务所整体效能、有利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长远发展、有利于促进律师所规范管理的分配制度,克服利益分配时重业务创收、轻管理绩效,重案件来源、轻服务质量,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倾向。
(五)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监督机制。律师事务所要设专门机构和专人定期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要完善业务流程管理,加大对接案、签约、收费、结案审查、档案入库等环节的监督;建立业务质量监控制度,探索建立文书模板管理制度。要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的监督,落实律师执业公示制度,公开律师服务职责,收案、办案、结案程序,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实行告知制度,律师办理业务前,要主动告知委托人的基本权利,应当承担的基本义务及投诉的机关和程序;建立回访制度,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之后,通过对委托人的回访,了解律师执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以及服务质量。
(六)建立健全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机制。律师事务所是投诉受理的基本单位,积极及时处理投诉案件。要指定一名合伙人负责处理群众和当事人的投诉,对当事人不合理的诉求必须耐心说理;发现有违反本所纪律的,依照规定予以惩处;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查处。合伙人、合作人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的,要依照协议和章程予以除名,切实纠正惩处违法违纪律师手段少、措施虚、处理轻的问题。
(七)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完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开展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活动的方法步骤
这次加强律师所管理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学习动员阶段(2007年6月底至2007年7月)。市局组织传达省厅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司法局和律师所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广东省潮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全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意见》和本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目标和要求,提高认识,为下一阶段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自查阶段(2007年8月至2007年9月)。各律师所要对照本工作方案所提出的建立健全的六大类管理制度和七项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进行自查自纠,查找不足。
(三)是整改阶段(2007年10月至2007年12月)。针对上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
(四)是检查验收验阶段(2008年1月至3月)。市局和市律协将组成检查组,制定“潮州市司法局2007年度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评选标准”,根据标准对全市15个律师所进行检查验收,对活动中好的经验和作法进行总结和推广,以进一步促进我市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把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与开展法律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实际,积极推进工作的开展,做到工作与活动“两不误、两促进”。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宣传律师工作,及时发现、总结、树立、推广一批律师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通过树立律师良好形象,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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