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10-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东府办〔2005〕75号

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财政局反映。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关于加强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

(市财政局)

近年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由于历史等原因,部分镇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镇区,政府债务负担沉重,债务逾期率较高。为加强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逐步消化旧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确保经济协调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粤府办〔2005〕50号),现就加强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规范举债行为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的管理。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和镇区财政部门是政府债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政府债务进行统一管理,把镇村债务管理作为今后工作重点。要摸清全市镇村两级的实际债务情况,切实弄清借款底数,及时掌握镇村债务的变化,加强调控,努力防范债务风险。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理顺关系、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对政府债务的管理、监控和预警的职能作用。

(二)政府举债要严格管理,完善借款审批制度。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必须在借款的源头上强化管理,建立和健全政府债务实行“下管一级”的审批制度。对拟举借或担保借入债务的市直单位须向市政府申请,由市财政局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对镇区借款要严格管理,各镇区原则上不得再举债,确实需要举债的镇区,须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由市财政局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市将视其资金用途及还款能力统筹考虑。村(居)委会举借债务要向镇政府(区办事处)申请,由镇区财政分局提出审核意见,报镇政府(区办事处)审批。数额较大的举债,应当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借款,还须报省世界银行贷款管理办公室批准。需上级政府或者上级财政部门转贷的债务,必须将本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还款承诺文件报上级财政部门。通过严格审批制度,从机制上强化借款约束,进一步防止盲目借款乱投资、乱花钱的现象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举借债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政府不得对《担保法》规定之外的贷款或其他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以地方财政作担保的举债,必须符合《财政部关于规范地方财政担保行为的通知》(财金〔2005〕7号)的有关规定。

(三)明确偿债责任,增强偿债能力。要增强信用意识,切实履行债务人的责任,维护政府的信誉和形象。要通过建立借用还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的偿债机制,按照“谁借债、谁受益、谁偿还、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区别轻重缓急,制定年度偿债计划,确保按时归还债务。政府的每笔借款必须要有明确的借款期限,到期的债务必须要组织资金还清本息。对举债投资的经营项目,必须要建立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事前必须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偿债能力分析,控制投资风险。

要建立和完善偿债机制,各镇区要根据当地的政府债务规模,从综合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要制定政府偿债准备金的管理办法,对偿债准备金的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偿债准备金由财政部门实行专户管理,单独进行会计核算。用财政性资金偿还政府债务必须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

(一)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止发生新的不合理债务。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政府债务规模应与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相适应,要实行政府债务规模总量控制管理,年度债务余额不能超出当年财政可支配的财力,坚决制止不顾自身偿债能力盲目举债的行为。对年度债务余额已经达到或超出当年财政可支配财力的镇区,除国家和省、市政府另有规定外,不得再直接或变相举债或担保。要优化政府的债务结构,借款用途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共财政发展的要求,注重社会效益,不得将借款用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市直各部门在出台各项政策措施时,不得要求镇区以贷款方式筹集达标或配套资金;对镇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提出发展经济或各种社会事业等政策要求而涉及政府债务的事项,要先征求市财政局的意见。

(二)逐步建立政府债务报告制度和风险评价预警体系,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地方政府应结合本地财政收支状况、服务水平、社会经济和人口变动等因素,参考国际通行做法,采用债务依存度、债务负担率和偿债率等指标设立具体的政府债务风险评价标准,逐步建立政府债务报告制度和债务风险评价预警体系。要认真做好政府债务的统计分析工作,对政府债务的规模、构成、债务产生的原因、发展趋势等,进行综合评价,衡量总量风险和结构风险,及时预测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沟通,充分利用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信息,监控政府债务的规模、资金投向及其使用效益,提高政府债务的管理水平。

(三)健全政府债务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涉及政府债务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从政府监管,项目单位自律,审计、纪检和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及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等方面着手,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切实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对债务的使用过程和结果应实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为政策调整或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提供重要依据。对违规举债或提供担保、虚报项目、骗取政府债务资金、截留或挪用政府债务资金及偿债资金、不按规定履行偿债义务、逃避政府债务、造成政府财政性资金损失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对下级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建立必要的风险提醒和报告制度,严格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对下级政府出现的政府债务危机应适当救助,并对其政府行为、财政管理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限制。

三、有效清理政府债务,逐步消化历史欠债

各镇区要集中力量和时间,对现有的政府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确保政府债务统计数字真实、准确。根据轻重缓急,制定详细具体的偿债计划,逐步消化历史欠债。

(一)对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为企业或法人组织提供担保的或有债务,要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分清有效担保和无效担保责任,对超时效的担保和《担保法》规定之外的贷款或其他债务,要及时清理,免除担保责任。

(二)各镇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对本镇区或本单位现有的政府债务进行清理核实,掌握欠债总量。

(三)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配合国家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我市地方金融机构存贷款的风险控制监管,严防地方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转化为地方财政风险。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市直属企业的借债监管,严防市直属企业因举债无力偿还而转嫁成为政府债务。

(四)对因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政策性因素影响形成的、难以靠项目本身偿还的债务,各镇村要通过发展地方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提高政府的偿债能力。要以公共财政为导向,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各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管理,节约支出,在保吃饭、保改革、保稳定的前提下,把能压减的支出项目经费尽可能压减下来,用以偿还政府债务。

(五)统筹安排偿债准备金,为偿还债务提供资金保障。各镇区要积极筹集资金,不断壮大偿债准备金规模,保证债务偿还的资金需要。资金来源可通过如下渠道筹集:一是每年有计划地从预算内外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二是在偿债高峰期,可考虑通过出售、转让部分资产来偿债,压减政府债务规模。

四、严格执行债务规模如实上报制度

各镇区和市直各部门在每年度终了翌年一月底前,必须要将本镇区(含镇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和本部门的借债或担保借款情况及时审核汇总,完整、真实地向市财政局报告。村(居)委会在每年度终了翌年一月底前,必须将借款或担保借款情况完整、真实地向镇区财政分局报告,由镇区财政分局报市财政局备案。对故意隐瞒或没有如实统计报告政府债务,造成债务总额和借款担保情况严重失实的,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市财政局要将镇村和市直部门上报的债务情况认真做好整理分析,提出加强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村(居)委会换届选举、

村民自治示范单位和社区建设示范

单位检查验收情况报告的通知

东府办〔2005〕76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关于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民自治示范单位和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检查验收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镇(区)实际,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三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关于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民自治示范单位

和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检查验收情况的报告

(市民政局)

根据东府办函〔2005〕191号文的要求,由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带队,于8月中旬组成5个小组前往全市32个镇(区),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村民自治示范单位和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共抽查了96个村(社区)。市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各镇(区)有关负责人对换届选举、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情况的汇报,仔细查看了镇(区)、村(社区)的选举档案、村(居)民会议记录及村(居)务公开栏,和700多名村(居)民代表进行了座谈,并对照评分表内容进行了评分。从检查验收的情况来看,32个镇(区)都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依规完成了换届选举和新旧班子交接工作,都有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各村(社区)都能按省、市文件要求对村(居)务、财务按时公开,使村(居)务公开成为干群、党群沟通的桥梁;各镇(区)、各社区都能按社区建设的要求开展工作,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服务。现将检查验收的有关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依法顺利完成

我市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镇(区)党委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各村(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进展顺利,从整体上看是依法的、民主的、稳定的,选举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培训到位、准备工作到位、依法执法到位,群众因选举问题上访次数、规模和不良影响明显减少;村(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明显改变、村级班子结构优化、村(居)委会班子的平均年龄明显下降、文化程度明显提高、村(居)委会中党员人数明显增加、党组织和村(居)委会工作合力明显增强,达到预期目的。

(一)选民参与热情高。主要表现在参选率高。各村(社区)在选举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提名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候选人和正式选举时,选民的参选率都达98%以上,有的达100%。

(二)村(居)委会职数明显下降。我市上届村(居)委会成员职数2899名,本届职数调整为2263名,职数减少21.9%。

(三)一次选举成功率高。我市共156个社区、440个村中,一次选举成功的社区居委会有138个,一次选举成功的村委会有392个,占全市村(居)委会总数的88.9%。同时,由于上两届的部分村(居)委会成员年龄偏大,退出选举,我市本届村(居)委会成员连任率下降。在已选举产生的2263名成员中,有1141人连任,占50.4%,比上届下降17.9个百分点。其中,主任连任276人,占主任总数的46.3%;副主任连任251人,占副主任总数的46.2%;委员连任614人,占已选委员总数的54.5%。

(四)“两委”交叉任职和党员成员比例提高。在已选举产生的2263名村(居)委会成员中,有1187名党组织成员交叉任职村(居)委会成员,占52.5%,比上届提高11.2个百分点。其中有106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当选村(居)委会主任,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总数的17.8%。在已选举产生的2263名村(居)委会成员中,有1858名党员,占82.1%。

(五)成员整体素质提升。已选举产生的2263名村(居)委会成员平均年龄40.6岁,比上届下降1.2岁。其中30岁以下280人,占12.4%,比上届增加0.7个百分点;31-40岁828人,占36.6%,比上届增加3.5个百分点;41-50岁829人,占36.6%,比上届增加21.1个百分点;51岁以上有326人,占14.4%,比上届下降25.4个百分点。大专以上学历的有490人,占21.7%,比上届增加14.1个百分点;高中中专学历的有1113人,占49.2%,比上届增加0.3个百分点;初中以下学历的有660人,占29.2%,比上届降低14.3个百分点。在已选举产生的村(居)委会中,有妇女干部的村(居)委会352个,占全市村(居)委会总数的59.1%;妇女干部有388人,占已选成员总数的17.1%,比上届增加1.5个百分点;其中女主任有11人,女副主任有25人,女委员352人。

在检查验收过程中,检查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宗族、房派思想仍然存在;二是个别村“两委”干部对选举工作认识不统一,存在“两委”争相拉票的现象;三是村民小组长的竞争比往届激烈;四是个别镇对候选人资格特别是计划生育问题摸得不透,造成当选村主任因违反计划生育而终止职务;五是对某些候选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由于法律法规不够明确,使镇(区)在处理上难于把握;六是个别村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对选举资料没有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和装订成册。部分镇(区)对选举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一是建议立法部门进一步完善“一法两办法”的相关处罚条例;二是建议对委托投票设置更多的限制;三是建议延长村(居)委会成员的任期。

二、村(居)民自治水平不断提高

我市从1999年开始撤销管理区,设立村(居)民委员会,7年来通过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我市的村(居)民自治工作已基本走上正轨。各镇(区)、村(社区)都能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成立了领导机构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实行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一)村(居)务公开内容不断完善。一是各村(社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社区)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社区)干部报酬等都全面进行公开;二是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居)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为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这些账目,很多村(社区)还在账目上加注“人欠我”、“我欠人”等说明,使财务公开更通俗化,深得群众好评。三是根据村(社区)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居)务公开内容。如“村改居”社区的股东资格认定问题、村(社区)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村(社区)发展党员考察情况、村(社区)“四清理”工作进展情况等都适时公开。

(二)村(居)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程序逐步规范。公开形式包括:一是在便于群众观看的村(居)委会办公大楼门口、集市设立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据统计,全市共设立村(居)务公开栏596个,对涉村(社区)的各项事务全面公开。二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特别是我市第三届村(居)委会选举情况,各镇(区)的有线电视每日都做跟踪报道。三是通过“明白纸”公开。如道滘镇14个村(社区)每个季度都将村(社区)财务情况印成单张派发到各户,让群众心中都有一盘“明白账”;又如清溪镇土桥村每个月都编发《土桥信息》发到各户,不仅对村中已发生的事务进行报道,还对村的各项发展计划进行公开。四是通过各种会议公开。各村(社区)都能根据实际工作要求,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具体方案,适时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大会、党员会议及其他形式的民主听证会,保障村(居)民自治权。如我市的第三届村(居)委会选举就是在多次召开“两委”干部会议、党员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大会征求意见、酝酿方案、民主投票等的基础上顺利完成的。我市村(居)务工作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社区)都能按月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三)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正确行使职责。我市596个村(社区)、部分有经济的小组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在村(居)民代表中推选产生了3500个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村(居)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都能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居)务公开的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我市在各镇(区)公开栏旁边设立了举报电话共742个,其中镇(区)146个,村(社区)596个,及时收集群众对村(居)民自治内容的疑问和投诉,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对有关情况核实后,要求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解释和答复,对不属实的情况,则由监督小组向群众做出解释。

(四)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记录规范并整理归档。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记录是村(居)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真实反映,各村(社区)都高度重视会议记录和归档工作,许多村(社区)都要求村(居)民代表在重要的会议决议后签名甚至按手印,真实反映村(居)民对此项决议的认可程度。

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顺利开展促进了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村(社区)“两委”班子思想稳定。在检查中,我们发现,部分村(居)委会班子都是党组织成员兼任,并且都是整套班子连任。经检查组了解,这些社区都具有为群众办实事,村务、财务及时、具体公开,党组织战斗力强,深受群众爱戴等几个方面的共同点。如东城街道立新社区有位居民代表主动告诉我们,他曾是该社区的上访专业户,从来都是谁当干部他就反谁,但自从这套班子上任后,他看到书记自掏腰包给群众看病、支委的出租屋内有人卖烟花也同样接受罚款,感觉这套班子能够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大小事都与群众一律平等,是真正的好干部,就反过来配合干部做群众工作,帮社区宣传有关政策,为社区团结、和谐尽一份力。又如万江牌楼基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主任杜润球,原是一名包工头,被群众邀请回社区工作,他一上任就对村委会各项工作进行改革。从盘查物业、公开招标、完善村民会议手续、全面及时公开村务、财务情况、积极培养后备干部、搞好“两委”关系等几方面入手,使牌楼基社区从他上任时经济位于万江街道第23名跃升为现在的第7名,从一个负债村跨入纯收入900多万元的富裕社区。座谈中,有的居民代表认为,杜润球上任后,无论是社区的经济,还是村容村貌、社区的民风都得到根本改善,对社区的前景充满信心。

二是政令更加畅通。实行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使绝大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学会用民主方法管理村(居)务,与群众打成一片,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广大群众也积极配合执行各项政策。如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进展顺利,从2001年至今,全市火化率保持100%,殡葬管理目标中各项指标连续4年超过省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标准,我市先后开展了多次清坟专项工作,共清理旧坟325,784座,其中,我市“三道两区”的乱葬坟已基本清理完毕。又如我市今年上半年开始的“四清理”工作也能稳步推行。南城区蛤地社区有居民代表提出,个别居民小组的违章建筑取得的收入是居民分红的主要来源,因此“四清理”刚开始时,群众抵触情绪很大,通过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干部做思想工作和身先士卒作表率,群众对拆迁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并以实际行动来配合,使该小组“四清理”工作能顺利推进。

我市各级在开展村(居)民自治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村务公开和居务公开之间发展不平衡;二是新上任的村(居)委会班子的三年工作计划做得不够规范,未公布上墙;三是农民的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如很多村的“乡规民约”中的出嫁女问题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又如有的村(社区)干部对计划生育工作抓得不严;四是有的村(社区)的村(居)务公开工作不够严肃,个别单位甚至把党章、团章作为村务公开内容,长期、固定地占用了公开栏的大部分位置,使村务公开内容显得单薄;五是会议记录不规范。接受检查的96个村(社区)都有会议记录,但有的内容不够规范,有的与党支部的会议记录混在一个记录本上,有的居民小组有会议记录,但社区一级没有。

三、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共有社区156个。其中,由原居委会直接改为社区居委会的有34个,两个以上居委会合并为一个社区居委会的12个,新住宅区设立社区居委会的3个,村委会和居委会合并为社区居委会的1个,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的106个。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的社区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健全基层组织,完善居民自治,初步构筑起新的社区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组织关系,初步形成社区建设新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大基础投入,拓展服务功能,初步构筑起以社会互助为基础的社区服务体系;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初步建立起一支东莞特色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一)建立健全了社区党组织。目前,除南城街道鸿福社区居委会外,32个镇(区)155个社区都建立了党组织,其中建立党总支的社区71个,建立党支部的社区83个,不属于地方管理的社区党组织1个(塘厦镇省水电三局社区)。

(二)实现了社区居委会成员年轻化、知识化。在今年上半年结束的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成员选举中,156个社区共产生586名成员,其中30岁以下85人,占14.5%,31-40岁202人,占34.5%,41-50岁209人,占35.6%,51岁以上90人,占15.4%;初中以下文化123人,占21%,高中中专文化266人,占45.4%,大专以上197人,占33.6%。

(三)完善了社区服务设施。根据社区建设的需要和自身的条件,各镇(区)重点在各社区设立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老年人保健咨询、法律宣传辅导、青少年服务、技能培训等便民利民服务。目前,156个社区共有206个文化广场、74个图书室、156条安全文明示范路、68个社区服务中心、48个社区服务站、168个社区警务室、4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50个精神病人康复中心,有的社区还安排居民到定点医院免费体检。

(四)建立了社区劳动服务体系。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开展“十项民心工程”工作的号召,更好地落实“创业东莞”工程工作,创建和谐新社区,各社区党组织积极寻求途径解决居民就业问题。一是市劳动部门建立东莞市就业服务网(http://jyfw.dg.gov.cn),由各社区对居民就业情况登记造册,实行电脑化联网管理,及时将就业消息通知到个人,并根据个人需求开展不同的技能培训和推荐再就业。据统计,2004年,4个区共培训15,000多人次,推荐再就业6000多人。如南城区篁村社区,依托宏远工业区的优势,不但面向本社区户口的居民,而且对居住在本社区的人员都提供工业区单位的招聘信息。二是根据本地实际创造就业机会。如莞城区市桥社区一方面利用城区内的旧屋搭建临时商铺为下岗人员提供做小本生意的合法场所,另一方面根据城区停车位紧张的情况,聘请社区内的待业、失业人员成立占道停车服务队,指导司机有序占道停车,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通过这两方面的措施,市桥社区近两年共解决170人就业。三是通过各种培训,转变居民的就业观念。如东城区立新社区找准“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结合点,以加强劳动技能培训解决“村改居”后富余女劳动力的再就业问题。该社区调查后发现有105名妇女有学习电脑知识的意向,就与东城职业中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取得联系,委托该校进行培训,由社区全额出资,按年龄、语言和学习时间分班,让妇女免费参加学习。今年7月中旬有96名妇女顺利领取了结业证书。通过举办电脑就业技能培训,转变了立新社区妇女的择业观念,提高了群众对自主创业与再就业重要性的认识。妇女莫肖芬在学习心得中写道:现代妇女不用为无米之炊担忧,但如果没有职业会带来空虚感,并容易染上陋习。妇女再就业,既可以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对家庭有责任感、和睦感,又使自己接触社会有充实感,对朋友有情感。

(五)加大了“星光计划”建设力度,推进了社区老年人服务。据统计,到2004年底,全市共投入“星光计划”建设项目经费12,154.22万元,其中,市政府投入福利资金1832.73万元,重点资助莞城、东城、万江、石龙、虎门、寮步等19个镇(区)“星光计划”建设项目35个;各镇(区)投入资金2144万元,村(居)委会投资7833.49万元,动员社会力量投入344万元。目前,全市共建成“星光计划”项目595个,其中镇级“星光计划”老人活动中心29个,村(居)委会建成“星光计划”老人活动中心566个,较好地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健身、阅览、曲艺、书画、棋牌等健康的文娱活动服务。

(六)大力开展社区综合建设工作。一是整治了社区环境卫生。通过大小广场建设、治理卫生死角、开展除“四害”活动、“四清理”专项工作和加强对居民进行环保、卫生意识的宣传教育,城市面貌大幅改善,居民自觉维护环境的意识增强。今年年初,我市通过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国家考核,被国家爱卫会正式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二是开展了图书进社区活动。我市积极参加由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署举办的“全国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由市财政2次共拨款22.4万元,将20万册图书送到112个社区。各街道和社区也积极开展图书进社区活动,社区学习蔚然成风,东城街道被评为“全国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先进街道、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被评为先进社区、东城街道樟村社区被评为百佳学习型社区。三是开展了价费公示进社区活动。在总结涉农收费公示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经验的基础上,市物价部门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公示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包括对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如水、电、管道燃气、停车、电信、有线电视、物业服务、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劳动部门和社区居委会代收项目等社区价费公示。通过开展社区价格服务和监管,规范了社区价格收费行为,提高了社区价格收费透明度,增强了社区居民价格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和谐社区的构建。四是成立了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志愿者队伍。我市现有各种社区志愿者组织99个2423人,志愿者积极到社区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服务、帮贫助困、学生辅导、心理咨询等,有的还组成艺术队在社区义务演出,丰富社区居民的精神生活,促进了邻里之间建立亲近和谐的关系。五是开展了社区共建活动。我市共有46个单位参与了社区共建活动,599个共建单位的设施对社区开放。共建单位和社区举行球赛、文艺表演、书法、摄影等联谊活动,有的还免费为社区居民上课,丰富了社区居民的精神生活。

几年来,我市在推进社区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区建设的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尤其是“村改居”社区,在管理模式上,有待向城市社区的管理模式转变,健全相关的社区管理制度。二是社区服务功能比较分散,未能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社区服务中心亮点。三是社区专职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尤其是莞城的老社区的干部工资标准偏低,不利于社区干部队伍的稳定。四是老城区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条件相对较差,有的仍借用或租用房管部门的闲置场所办公。五是社区就业形势尤其是妇女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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