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江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03-2007年)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3-10-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江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03-2007年)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03]12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制定的《关于江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03-2007年)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迳向市农业局反映。

江府办[2003]128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关于江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03-2007年)的意见

(江门市农业局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一、江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江门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西部,西江下游,土地肥沃,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地和海洋资源十分丰富。现辖蓬江、江海、新会3个区和台山、开平、鹤山、恩平4个县级市。土地面积9541平方公里,全市人口381万人。江门是广东省的农业大市,是粮食、蔬菜、水果、畜牧业的主要生产基地。2002年农产品总产量达352.3万吨,其中稻谷95.6万吨、蔬菜146万吨、水果13万吨、水产品70万吨、禽畜肉类27.7万吨。全市粮食、蔬菜、水产品、肉类等农产品人均占有量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在抓好生产发展的同时,重视农产品流通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至2002年底止,全市共投入市场建设资金25500万元,建成使用的较大型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11个(其中年交易额超过亿元以上的市场有6个),共占地面积40.1万平方米。2002年交易量421万吨,交易金额32.9亿元。其中江门市“两水一冻”批发市场和新会水果批发市场是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此外还建有城乡农贸市场221个;建设了台山市冲萎蔬菜交易市场等一批产地市场(田头市场)。这一大批市场的建成,加快了我市农产品的流通,促进了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江门市作为一个农业大市,农产品种类多,产量大,但现有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仍不完善,存在不少问题:市场规划不够科学,协调力度不够;市场体系不健全、规模小,幅射力不够强;管理水平低,市场建设档次不高;市场信息化滞后,产品销售渠道不多;部分有规模的农产品产地有市无场。

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的建设,是关系到我市农业生产的长远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的大事。为了进一步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扩大农业的对外开放,实现江门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必须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的规划和建设。

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原则

(一)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平衡发展。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和江门市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要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侧重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突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江门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架构为三个层次:江门中心批发市场(区域性、集散型、辐射性);各市、区城市批发市场(综合性);乡镇产地批发市场(季节性)。在建设中要注意不同类型市场在功能上的相互衔接和配合,处理好各类市场之间的关系,平衡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体系的群体效能。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完善现有,适当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力求全面、系统、高标准,有前瞻性;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相结合,统筹规划,有连续性。对现有符合农业结构调整方向、适应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需要的中心市场进行改造和新建,不断完善交易与管理设施,强化服务功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农产品产地的土地、水利、交通等自然条件和农业结构状况,抓好主要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规划和建设。

三、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目标

从现在起,要认真做好规划建设,培育好一批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专业或综合批发市场;培育建设一批以本地主要产品为依托的特色鲜明的产地市场;按照人民群众需要合理布局和建设一批农贸市场。充分利用大型超市这一群众日益喜爱的场所,设置专柜、专台销售绿色食品和无公害优质农产品,引导市民消费新时尚。形成批发市场、产地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多层次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使农产品从生产者→产地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零售)→消费者的流通顺利进行。

2007年前,要实现三个目标:

(一)市区重点建设和完善水产冻品副食品批发市场、白沙江南蔬菜禽畜批发市场、新会水果批发市场、江海江南水产批发市场,使之成为幅射粤西地区、珠三角地区甚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农产品集散地。台山市重点建设和完善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开平市重点建设和完善百汇副食品果菜批发市场,鹤山市重点建设鹤城综合市场,恩平市重点建设三山农产品集散市场。

(二)力争再培育1个农业部定点市场、2个省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并将现有的较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育成为能带动千家万户的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三)建设8—10个农产品产地批发(交易)市场,确保每个市、区都有1个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更好地推动“一乡一品”的发展。蓬江区建设棠下镇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江海区建设礼乐镇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新会区建设大鳌镇水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台山市建设冲蒌镇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汶村镇横山水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开平市建设水井镇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鹤山市建设共和镇、合成镇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

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理顺关系。在机构改革中,已明确将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职能赋予农业局。目前,我市大部份市、区已将此项工作职能移交农业局,并已顺利开展工作,但仍有个别地方存在上下不衔接、多头共管等现象,客观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要争取在今年底之前理顺这种关系,明确市场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市已成立了江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区也要相应成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领导任组长,农业、规划等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其职责主要是抓好农产品市场规划,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规范市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二)合理布局,科学定位。各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

准。特别对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一定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功能不能雷同,杜绝重复建设。市区中心市场的基本格局是:市直“两水一冻”市场,以冻品副食为主;新会水果批发市场,以各种水果为主;蓬江区白沙江南蔬菜畜禽批发市场,以三鸟蔬菜为主;江海区江南水产批发市场,以鲜活塘鱼为主;江海区积极培育礼乐花卉盆景批发市场。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市区主要是抓好“两水一冻”批发市场、新会水果批发市场、白沙江南蔬菜禽畜批发市场、江海江南水产批发市场等4个中心市场的建设。并通过论证,规划建设好江海花卉苗木批发市场。当前,要抓紧建设好白沙蔬菜禽畜批发市场,使其在年内投产。同时,各市要规划建设好1-2个较大型的农产品专业或综合批发市场。

此外,各市要根据当地的生产实际,在农产品主产区建设1-2个产地市场,一方面可以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另一方面可以使当地农产品及时运销出去,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

(四)制订政策,鼓励建设。各地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服从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而建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从建设用地、税收、规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有条件的还可以给予资金的扶持。有关优惠政策按《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江发[2003]7号)、市政府《印发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细则)的通知》(江府[2003]10号)、以及市直相关部门贯彻江发[2003]7号文制定的配套实施办法执行。

(五)建立制度,转变体制。完善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责权利相统一的企业法人治理体制。要通过对市场经营管理机构的改组、改造,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管理的水平和档次,提高市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完善配套,做好服务。搞好市场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市场的功能配套,特别是搞好停车场、冷藏、仓储、加工、配送、运输、银行、餐饮、住宿、广告宣传等服务和信息网络建设,为市场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要通过江门农业信息网提供及时、准确、量大的农产品供求信息,让全市的各大批发市场在网上自动显示当天的农产品供应价格行情。并选择1-2个批发市场安装农产品行情屏幕墙,实行滚动报价。

(七)加强质量监督,实施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检验工作,逐步建立和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入市关,让市民吃上“放心肉”、“放心菜”。市农业局已建成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在此基础上,今年要建成江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各市、区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站),对农业的投入品和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实施“从田头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监控,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市区各大批发市场内,要配备专人和仪器,对经检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农产品,不准进入市场交易。要创造条件,在批发市场内设立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一条街”。在较大型的超市设立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专柜,指导和引导市民高质、安全、卫生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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