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梅州市渔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5-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梅市府办〔2006〕19号

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梅州市渔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关于《梅州市渔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认真按照执行,努力促进我市渔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实现农(渔)业增效、农(渔)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梅州市渔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梅州市农业局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我市是一个典型的内陆山区市,发展渔业产业的资源环境条件良好,是广东省最适宜于发展无公害水产品的地区之一。为进一步加快梅州市渔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渔)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问题与趋势

(一)发展现状

1、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环境,发展山区特色渔业

我市位于粤东北部闽、粤、赣三省交界处,面向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经济发达地区和厦门、漳州、泉州等三角地带,背靠幅员辽阔的内陆腹地,交通便利,具有较为明显的区位优势。我市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市内江河、溪流纵横交错,水质清新、水源充足、工业污染少,江河、水库渔业资源丰富,全市鱼类种类达118种,具有良好的环境生态资源比较优势,是广东省内最适宜生产发展无公害水产品的地区之一。

2003年以来,全市渔业水产养殖面积基本稳定在22万亩左右,水产品总量由2003年的73366吨逐年提高到2005年的79742吨,其中鱼类占98%,且70.6%为“四大家鱼”,渔业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的4.3%,渔业收入占农业总收入的5.8%,2004年渔业产值达6.1亿元。全市现已建有水产苗种场22个,年产鱼花19.48亿尾,可放鱼种6.4亿尾,不仅能满足本市渔业生产的需要,而且还有盈余支持周边潮州、揭阳、河源、江西、福建等地区的渔业生产。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11个水产品养殖基地获得了广东省农业厅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居全省第1位;有8个基地获得渔业无公害产地认定;有1家企业获得水产品认证,无公害水产品的发展提高了我市渔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增强了我市渔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了我市渔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以淡水养殖为主,多种渔业生产方式并举

(1)淡水捕捞。2004年,全市淡水捕捞产量占水产品总量的6%:其中鱼类占76.3%,甲壳类占12.5%,贝类占9.5%,其他为1.7%。

(2)淡水养殖。2004年,全市淡水养殖占水产品总量的94%:其中鱼类占98.5%,且90%为家鱼,罗非鱼占5.7%,观赏鱼以锦鲤为主。各县(市、区)淡水养殖产量占总产量的比例为:梅江区占7.4%;兴宁市占17.7%;梅县占33.4%;平远县占7.6%;蕉岭县占4.3%;大埔县占4.9%;丰顺县占12.2%;五华县占11.2%。各种养殖模式下的产量占水产总量的比例为:池塘养殖占76.3%;水库养殖占11.0%;山塘养殖占10.1%;网箱养鱼占1.8%(主要集中在梅江区、兴宁、梅县、大埔等地的较大型灌溉水库和拦河电站库区水面);其他(主要指河涌、稻田、围拦等水面)占0.8%。

(3)特色养殖。以罗非鱼、光倒刺鲃、优质鲫鱼为主的“一条鱼”工程养殖面积已达3万多亩,以四大家鱼、罗非鱼、光倒刺鲃、优质鲫鱼等为主的特色养殖已成为我市渔业发展的“品牌鱼”。

(4)休闲渔业。目前,全市休闲渔业面积已达1万多亩,主要以生产经营和休闲垂钓两种形式为主,其利润是常规养殖效益的2倍以上,休闲渔业已成为我市渔业的又一亮点。

3、实施增殖放流,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人工放流是维护渔业生态环境的社会化工作,是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1989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筹集资金70多万元,分别在我市各县(市、区)的江河、水库实施了人工增殖放流鱼种行动,共投放了各类鱼苗6200多万尾,使全市江河、水库的渔业水产资源逐年增加,捕捞产量逐年提高。14年来的捕捞产量增加了19844吨,增加产值为7083万元,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水产品加工滞后,加工产值较低

目前,我市的渔业水产品加工主要是一些鱼糜制品及干腌制品,加工量较低。2004年全市渔业水产品加工仅为380吨,加工产值占全市渔业生产总值的比例很低。目前,还未有一家省、市级的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二)存在问题

1、产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我市的渔业生产主要还是以小规模的渔民分散经营为主,组织化程度低,迄今仍无一家省、市级水产业龙头企业,难以有效带动农(渔)民进入市场和实现渔业增收;全市的渔业生产管理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还较低,渔业知名品牌少,水产品的精、深加工还处于空白的状态。

2、基础设施薄弱,整体科技水平低

当前,我市的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量不足,特别是对农田路网、排灌设施等直接用于改善渔业生产条件的投入较小,全市标准化的鱼塘数量少、面积小。市和各县(市、区)的水产技术推广站及鱼苗场,普遍存在池塘及设施简陋和水源不足、技术水平落后等问题,为渔民提供技术推广和供应优质鱼苗的保障能力还较低。

3、科技创新的基础与能力较为薄弱

目前,我市渔业发展的创新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科技创新的能力不足,基层水产推广机构进行渔业科技推广应用的能力不足,渔民科技文化综合素质偏低,接受和应用先进农业技术的能力有限。

4、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待提升

目前,我市渔业质量标准体系不够完整,缺乏有效的生产监控、监测手段,市级以上的渔业标准化示范区几乎空白,无公害水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规模还较小。市、县级监测中心、批发市场和渔业企业等四级农业标准与质量检验检测网络有待建立。

5、生产结构单一,农民增收难度大

目前,我市渔业生产以淡水养殖为主。淡水养殖占水产品总量的94%,渔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过于单一,以四大家鱼为主的鱼类养殖占养殖总量的98.5%。由于鱼价的低迷,影响了农(渔)民增收。

6、渔业投入不足

我市是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市,地方财力困难,缺乏对渔业生产的鱼塘标准化改造、良种繁育体系推广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7、渔业竞争力不强

目前,市外的水产品涌入我市水产品市场的数量较大。本地的“名、特、优”水产品较少、比重还较低,本地水产品的市外市场占有率较低,应对周边竞争、开拓外埠市场的能力还不强。

(三)发展趋势与方向

1、特色化——无公害渔业、休闲渔业、特色渔业

我市水质清新、工业污染少,具备发展无公害渔业甚至绿色渔业的先天条件。其中休闲渔业集养殖、游钓、休闲、娱乐、旅游观光、渔业特色餐饮于一体,兼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一项“朝阳产业”,极具发展潜力。要按照“开发一个品种,形成一个产业,深化一门科学,致富一方群众”的发展思路,结合各县(市、区)的养殖习惯、市场需求和自然环境资源状况,发展以县(市、区)为区域优势的特色品种养殖。

2、标准化——生产、加工、流通全程标准化进程

推进渔业生产、加工和流通等全方位的标准化进程,以此提升和保障水产品质量的安全水平,打造梅州水产品的品牌产品,进一步增强渔业发展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生态化——支撑生态体系

渔业作为农业的重要部分,承担着保障水产品供给和支撑生态体系的重要任务。要发挥发展在梅州市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渔业自身的生态化,促进全市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4、集约化——“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低消耗”的生产模式

科学、合理地利用有限的渔业生产空间,推进养殖面积适度规模化和经营主体企业化、从业人员职业化;建立渔业生“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低消耗”的集约化经营模式。

5、产业化——经营产业化

进一步扶持渔业龙头企业,增强其带动农(渔)民增收的能力,渔业企业、渔业协会、合作组织以及规模大户将成为渔业生产经营的主导力量。

二、规划思路与目标

(一)规划思路

围绕“四个梅州”发展战略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实施“科技兴渔”,以渔业增效、渔民增收为重点,努力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水平,发展无公害渔业、特色渔业及休闲渔业,努力提高渔业综合效益,推动渔业向“五型五化”转变,建设具有梅州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化农业、促进生态梅州建设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提高渔业的综合生产能力、自主创新能力、服务带动能力和生态保障能力。通过“五化”,即布局基地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科技现代化、质量标准化,搞好基础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科技创新和经营体制创新,优化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转变渔业增长方式,促进传统城郊型渔业向“五型”的升级转型,即优质高效安全的效益型、技术先进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资源可循环利用的节约型、田园风光空气清新的生态型、服务功能多元化的服务型。到2010年,在稳定现有水产养殖面积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大水面生产潜力;完善渔业基础设施,完成鱼塘标准化整治,实现水产品养殖标准化;进一步优化养殖品种结构,以板块布局为总体规划模式,培植渔业龙头企业发展,实现水产养殖产业化经营;推进无公害养殖,健全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稳步推进山区特色的“品牌鱼”工程,养殖面积达4万亩;水产品总量年均递增3-5%,产值递增5-7%,渔业产值达农业产值的10%。

三、规划布局

(一)总体布局规划

围绕“促进渔业经济、生态、休闲三大功能进一步提升”的总体目标进行规划布局。

1、规划原则

(1)培育新的渔业增长点。加快发展名特优水产养殖业及观赏渔业、苗种产业、水产加工出口等高附加值产业。

(2)构建渔业板块布局。突出优势,整合资源,“兼顾经济、生态与休闲三大功能,促进养殖、销售、休闲、科技服务与加工产业全面协调发展”,高标准建设渔业产业板块。

(3)转变水产养殖模式。大力推进标准化养殖、无公害和绿色养殖,提升水产品安全水平。

(4)转变渔业生产经营方式。结合渔民转产转业和鱼塘标准化整治,加快推进水产向专业化、规模化、设施化养殖和产业化经营方式转变。

2、优势产品

根据我市以及各县(市、区)的水产养殖现状,包括水产养殖面积、养殖产量、养殖种类等,结合未来5年水产品市场发展的前景分析与预测,规划梅江区重点选择和发展罗非鱼、彭泽鲫、美国青蛙、观赏鱼、珠江海鲫;兴宁市重点选择和发展罗非鱼;梅县重点选择和发展本地胡子鲶、草鱼、鲮鱼、黄颡鱼;平远县重点选择和发展湘云鲫、草鱼;蕉岭县重点选择和发展鳜鱼、黄颡鱼、鲶鱼、本地胡子鲶、翘嘴红鲌;大埔县重点选择和发展光倒刺鲃、黄颡鱼、翘嘴红鲌;丰顺县重点选择和发展光倒刺鲃、罗非鱼;五华县重点选择和发展本地胡子鲶、丰产鲫、草鱼等优势水产品。

3、特色产品

依据目前我市以及各县(市、区)的水产养殖格局,规划在梅江区重点发展休闲渔业;大埔县、丰顺县和蕉岭县重点发展光倒刺鲃、翘嘴红鲌;丰顺县和兴宁市重点发展罗非鱼;梅县重点发展本地胡子鲶和黄颡鱼;平远县和五华县重点发展优质鲫鱼、丁()鱼等特色水产品养殖。

(二)分区布局规划

重点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两大板块”,建好“三大基地”,养好“四种鱼”,建设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经营型养殖渔业、以苗种繁育、养殖生产、观赏经营为主的观赏型休闲渔业;集观景、休闲、度假、垂钓于一体的生态观光型休闲渔业,突出渔业的优质、高效、规模效益和结构优势这“四个方面”,建立多功能、高效益、低污染的生态渔业发展模式。

1、以发展休闲渔业为中心

以城区为中心,充分利用城乡结合部的区位优势,以现有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养殖企业为示范点,加强引导和技术服务,大力发展具有梅州特色的休闲垂钓旅游餐饮渔业,使休闲渔业成为我市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新的亮点和增长点,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构建西北、东南两大无公害养殖板块

(1)西北渔塘板块。以梅江区、梅县、蕉岭县、平远县、兴宁市、五华县为西北板块,以家鱼、罗非鱼无公害养殖为主,适当发展中、高档的淡水鱼养殖,重点打造以优质草鱼、罗非鱼、鲫鱼、黄颡鱼为“品牌鱼”的无公害养殖产业带。

(2)东南渔塘板块。以大埔县、丰顺县为东南板块,重点发展以光倒刺鲃、翘嘴红鲌为“品牌鱼”的无公害养殖产业带。

3、建立三个渔业发展示范基地

(1)大水面开发利用基地。以罗非鱼、翘嘴红鮊为主,在各县(市、区)稳定发展水库网箱养殖2500只,面积达45000平方米;以鲢鳙为主,发展水库施肥养鱼,各县(市、区)总面积达10000亩。

(2)良种繁育基地。以广东省(梅州)区域性水产试验中心为基础,完善具有种苗繁育核心技术的良种人工繁殖基地,培植渔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产、增收,实现渔业产业化经营。

(3)休闲渔业基地。以梅江区为重点,重点养殖优质鲫鱼、罗非鱼等,发展池塘、山塘垂钓养殖1500亩;以锦鲤、金鱼等为主,重点发展观赏鱼养殖示范点2-3个。

4、发展“百姓鱼、小康鱼、品牌鱼、休闲鱼”

“百姓鱼”主要以四大家鱼为主要养殖品种,关键是提高养殖的质量与安全水平,重点是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小康鱼”主要是发展中、高档的名贵养殖品种,满足消费水平较高群体需要;“品牌鱼”以无公害和特色养殖品种为主,向周边地区和省份辐射流通,打造具梅州特色的品牌鱼,提高渔业增值潜力;“休闲鱼”以宜于观光垂钓的鱼类为主养种类,充分发挥渔业的文化体育和社会功能,为旅游产业等其他经济产业发展作出渔业的特殊贡献。

四、主要任务与重点建设项目

(一)主要任务

抓好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以科技进步为先导,生产无公害和绿色水产品;有效控制渔业水域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重大水产养殖病害;加快建设良种繁育体系,调整优化养殖产品结构,实施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制度;完善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完备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到2010年,建成10万亩的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9.5万吨,其中名优产品5万吨。筹办优质高效绿色水产品生产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当地特色渔业发展,加大发展网箱养殖力度,扩大试验范围,建设集约化特色商品鱼生产基地,充分挖掘大水面生产潜力,提高养殖经济效益,推广小体积高密度水库网箱养鱼技术。结合各县的养殖习惯、市场需求和自然环境资源状况,大力发展具有山区特色的“品牌鱼”工程,积极发展水产品加工业,提高渔业综合效益,确保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二)重点建设项目规划

根据梅州市“十一五”期间预计划拨26.3亿元农业总投资和渔业产值拟达农业生产总值10%的总体要求,对梅州市“十一五”渔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作出规划(详见下表)。

梅州市“十一五”渔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

规划项目

经费预算(万元)

(1)鱼塘标准化改造

6000

(2)特色水产养殖基地建设

300

(3)观赏鱼养殖基地建设

300

(4)休闲观光渔业基地

300

(5)无公害水产品示范基地建设

500

(6)大水面开发利用基地

300

(7)良种繁育基地

500

(8)水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500

(9)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500

(10)渔业科技推广项目

300

(11)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

300

(12)渔业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工程

200

总计

10000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渔业经济与生态效益

科学规划鱼塘整治,加强水产养殖区渔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和扶持社会资金参与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与建设,形成以养殖为基础、多种相关产业共同发展的局面;大力发展与养殖相关的种苗业、流通业,注重养殖效益,提高附加值,推进渔业及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提高养殖效益

在调减“四大家鱼”等常规品种增加优质鱼养殖比例的同时,启动长江水系野生“四大家鱼”亲本的培育,以提升“四大家鱼”的品质,提高传统养鱼的比较效益。加快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建立培育规范化、高品质的种苗种源基地,提高良种种苗品质,引进和培育优良品种,为渔业产业化养殖提供种苗保障。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养殖,选择适合养殖和市场需求的“品牌鱼”种类,积极探索休闲渔业发展模式,加强引导和技术服务,大力发展具有梅州特色的休闲垂钓与旅游餐饮渔业,使休闲渔业成为梅州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新的亮点和增长点。积极培育渔业龙头企业,重点扶持资源条件好、科技水平较高、规模大、标准高、有独创品牌的渔业企业,逐步形成大企业、大集团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的格局,成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龙头,辐射带动周边地区。

(三)积极培育完善的市场体系,拓宽流通渠道

大力发展渔业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联合采购、联合应对贸易纠纷等方面的良性发展,为经营者提供行业标准和行业规则制定、行业信息、行业交流、最新技术和产品等方面更大的优势,营造一个优越的产业发展环境,提高开拓市场的能力和技术、信息、管理水平,共同防范和抵御市场风险。积极引导水产养殖户自觉加入渔业专业协会,开展技术、信息、销售等合作,降低生产、流通成本,提高经营绩效。大力开拓水产品市场,搞好市场规划建设,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水产批发市场和综合市场,使其成为具备一定规模、辐射面广的水产品集散中心,发展水产经纪人队伍,建立起多层次、多形式和长期、稳定、畅通的的水产品流通渠道,切实解决水产品卖难现象和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在大中城市设立水产“窗口”,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以特色产品为依托,瞄准国际市场,增强标准化意识,建设一批水产品商品基地;大力发展深加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创汇能力。

(四)抓好渔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积极推进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实行渔业生产的全过程质量控制,生产无污染的安全、优质的水产品;建立配套比较完善的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培训推广、信息交流和市场体系;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生产基地申请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通过示范推动规范全市渔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五)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养殖业管理新秩序

加强许可证管理,抓好水产品质量标准、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市场准入等体系建设,加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强化渔业执法,全面实施依法治渔,依法兴渔。

(六)加强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对渔业发展的人才引进、龙头企业发展政策与服务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协调、处理好渔业产业化发展链条中的利益关系。加强渔业法制建设。

(七)增加资金投入力度

建立以企业和渔民投入为主、其它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的渔业发展投入机制,鼓励国有、集体、个人、外资、渔民、运销大户和渔业经纪人等投资渔业发展。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高产、高效等渔业发展示范项目的扶持力度,解决渔业发展的技术培训、示范推广和综合管理等方面经费问题。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