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区畜禽养殖发展规划(2015 — 202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5〕140号
颁布日期:2015-1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区畜禽养殖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城区畜禽养殖发展规划(2015—2020年)》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北海市城区畜禽养殖发展规划(2015-2020).doc

2015年12月1日

北海市城区畜禽养殖发展规划

(2015—2020年)

2015年10月

第一章规划总则

1.1规划目的

北海市城区畜禽养殖规模总量和产业化程度低,布局分散,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不高。随着养殖总量不断上升,环境承载压力增大,养殖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为全面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北海市城区畜禽养殖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促进北海市城区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进一步改善北海市城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和丰富城区居民“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编制《北海市城区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具有重要现实和指导意义。

1.2规划时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5年至2020年。基准年为2012年。

1.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三个行政区域。

1.4编制依据

《广西畜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桂渔牧办发〔2012〕61号)

《广西奶水牛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桂渔牧办发〔2012〕7号)

《广西水产畜牧业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桂渔牧计函〔2012〕8号)

《广西食草食动物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桂渔牧计函〔2012〕13号

《广西家禽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桂渔牧办发〔2012〕29号)

《广西生猪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桂渔牧办发〔2012〕57号)

《北海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方案(2013-2020年)》北政办〔2013〕2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

《北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后两年实施方案》

《北海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十二五”规划》

《种畜禽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3号)

《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5年)》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广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

《全国畜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4〕1369号)

《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桂政办发〔2013〕5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第二章发展现状

2.1城区畜禽养殖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北海城区畜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牧业增效、养殖农民增收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效养殖,稳定畜牧生产,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减少养殖污染物排放,成效明显。

2014年,城区肉类总产量实现3.30万吨。其中,猪肉产量2.10万吨;禽肉产量1.02万吨;牛肉和羊肉产量0.19万吨;禽蛋产量0.12万吨;奶类产量0.10万吨。草食动物肉产量占肉类总产量比重5.7%,猪肉比重为63.6%。城区生猪出栏量26.23万头,存栏量19.73万头;家禽出栏量591.90万羽,存栏量221.06万羽;牛羊出栏量1.55万头,存栏量3.66万头,基本满足城区50余万人口的畜产品市场需求。

1.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化程度提高。畜牧生产结构进一步优化。以牛羊为主的草食畜禽发展迅速,大力引进和推广了瘦肉型猪、优质家禽、奶山羊、奶水牛等优良品种,良种覆盖率比例提高。牛羊鹅等节粮型草食畜禽比重上升,引进畜禽优良品种和品种改良步伐加快。

2.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加强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从源头上确保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突出抓好兽药饲料生产和经营、养殖药物投入等各环节监督检查,强化规范安全生产,认真开展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产品监测抽样合格率100%,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3.环境保护和疫病防控初见成效。大力推进无公害标准化养殖和生态养殖,重视环境治理,改善饲养环境。城区2007年以来实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17个,创建2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有效推动生猪标准化健康养殖,粪污排放得到有效治理,饲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养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制定了《北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后两年实施方案》,开展北海市各辖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工作,初见成效。2014年积极组织技术人员下乡为农户和养殖公司进行疫病技术指导。举办各类养殖技术培训班16期,培训人数900多人次,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养殖户实地进行技术指导400多人次。建设2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填补了城区在该方面的空白。

2.2各区畜禽养殖发展情况

2.2.1海城区畜禽养殖发展情况

海城区畜禽养殖主要为散养户和外来人员进行黑猪(杜洛克猪×陆川猪)的圈养,布局分散,主要分布在高德办事处和驿马办事处辖区范围。其中生猪养殖216户,生猪养殖存栏量50200头;牛羊养殖8户,存栏量5900头;家禽养殖5户,存栏量410000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海城区畜禽养殖规模逐年减小,按照北海城市发展规划,海城区内的两家规模养猪企业将进行搬迁。

2.2.2银海区畜禽养殖发展情况

银海区畜禽养殖以养猪为主,2014年生猪出栏量10.78万头。年出栏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企业16家,散养户5000多户;规模养牛场2家,存栏量1.58万头,规模养羊场23家,存栏0.22万只。辖区有侨港镇、银滩镇、平阳镇和福成镇。目前侨港镇基本实现城市化,没有发展畜禽养殖空间;银滩镇和平阳镇大部分区域也实现了城镇化,按照北海市城市规划,未来几年将全面实现城镇化,发展畜禽养殖空间越来越小;福成镇远离北海市区,可适当发展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

2.2.3铁山港区畜禽养殖发展情况

铁山港区畜禽养殖规模较小,且以散养为主。目前有规模养猪场4个,养殖存栏量67500头,规模养牛场1家,牛羊养殖存栏量12700头;规模家禽养殖场5户,养殖存栏量753600羽。

铁山港区总面积395平方公里,人口却高达17万人,土地少而人口密度大。按照北海市城市发展规划,兴港镇将主要承接工业园区,营盘镇沿海地区也将成为工业和商业的开发区。铁山港区适宜发展畜禽养殖的乡镇仅有南康镇和营盘镇部分地区。由于区域地少人多,发展规模畜禽养殖空间不大。

第三章发展面临的形势与机遇

3.1发展形势分析

3.1.1肉类消费增加促进养殖业快速发展

随着居民消费水平提高,人均口粮消费量逐年下降,人均肉类消费量逐年上升。在消费结构变迁的引导下,人们对动物蛋白的需求量持续增加,养殖业快速发展仍然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3.1.2标准化规模养殖取代传统养殖步伐加快

传统散养方式在质量和数量上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标准化规模养殖是畜牧业发展的必然,也是养殖业现代化的主要标志,设施设备先进、生产管理规范、特色亮点鲜明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3.1.3畜牧业向生态有机循环方向发展

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是提高畜牧产品品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之策;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增效的重要措施;是减轻环境污染,保持农业生态平衡,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3.1.4养殖污染治理推动养殖业转型升级

随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贯彻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推进了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利用的建设速度,治理手段进一步加强。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低碳环保种养结合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养殖业未来的主要发展模式。

3.2发展机遇

3.2.1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

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强化,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扶持措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将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的政策体系,全社会更加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国家批准实施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禽养殖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畜禽养殖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畜禽养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3.2.2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对畜牧产品消费需求出现新的变化。农村居民口粮消费持续下降,畜牧产品消费快速增加,城市居民畜牧产品消费不断升级,优质安全畜牧产品需求不断增加。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扩大内需和城乡统筹发展等战略深入实施,畜牧产品消费需求仍呈刚性增长,将进一步带动畜牧业发展。北海市城区畜牧业属于城郊型农业,畜产品供应量仅占本地市场需求的小部分,为畜禽养殖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3.2.3产业基础加深

北海市城区畜禽养殖经过多年发展,产业化、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完善,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强,产业素质大幅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加强,现代畜牧业建设具备良好的基础。未来五年是率先实现畜牧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3.2.4区位优势显著

北海市地处我国南端、北部湾东北岸,毗邻粤港澳,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是西南地区走向世界的重要出海通道和门户。优越的地理位置不仅有利于北海畜禽产品的外销,还有利于吸引东盟等国家和其他省市的资本,拓展北海市畜禽养殖发展新的资源和空间。同时,来自这些地区的先进技术、管理理念和商业模式将极大地带动北海市城区畜禽养殖的发展。

3.2.5发展方式转变面临新契机

未来五年是我国加速现代农业发展的攻坚时期,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的快速发展,为加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创造了良好条件。畜牧业作为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各地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重点,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畜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3.3面临的挑战

3.3.1畜禽养殖产业化层次低

目前北海城区畜禽养殖产业化、规模化水平偏低,缺乏龙头企业强势带动。畜牧生产中小规模低水平的散养方式仍占比较大的比重,近40%的生猪由年出栏100头以下的散户提供,60%的奶牛由存栏20头以下的小户饲养。小户散养方式所固有的生产粗放、信息不灵、防疫条件差、标准化程度低、良种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畜禽产品生产、精深加工的产业链还没有形成,直接影响了畜禽产品的附加值和综合效益。

3.3.2发展空间受限,环境压力加大

北海城区的城镇化进程加速,不断挤压畜禽养殖发展空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均不得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随着北海城市发展和市区扩张,畜禽养殖将逐步向城区外围转移,畜禽养殖发展空间越来越小。环境保护对养殖业污染防控提出了更高要求,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制约现代畜牧业发展的瓶颈。北海市城区畜禽养殖多数为散养户,规模小,布局分散,养殖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粪污处理设施不足,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目前城区仅有2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覆盖面十分有限。

3.3.3市场形势波动频繁

受畜禽产品生产特点和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影响,畜禽产品市场波动幅度大且频繁,特别是近几年畜禽养殖主导产品猪肉价格大起大落,畜牧生产在频繁的价格波动中遭受巨大损失。尽管采取了生产补贴、大县奖励、保险和猪肉收储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但由于产品价格的频繁波动,养殖成本增加,畜禽养殖举步维艰。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内外多重环境影响的传导联动日益加深,市场变化的放大效应还将进一步加强,畜禽产品价格波动的趋势仍将延续,为实施供给和价格调控带来巨大挑战。

3.3.4动物疫病防控和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严峻

一是国内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畜禽产品流通频繁,动物疫病病原污染面大,病毒不断变异,病菌耐药菌株不断出现,防控形势日趋复杂。近年来越南等东盟国家和周边省市的动物疫情时有发生,防控境外、区外动物疫病传入的难度大。我市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设施落后,力量薄弱,畜禽养殖以散养为主,农户科学养殖专业技术缺乏,疫情防控的意识不高和基层疫情防控队伍人员素质、能力参差不齐,履行职责任务难度大。二是社会公众对畜禽产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关注度空前加大。部分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加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健全,非法使用违禁添加物的事件仍有发生,对畜禽养殖发展的冲击和影响很大,监管任务十分艰巨。

3.3.5政策综合配套不足

按照发展生态畜禽养殖,支持北海城市化建设,保证城区的肉类食品供应,稳定农民的收入的要求,养殖业建设用地、区域布局等条件制约凸显。各行业间宏观调控的有效机制缺失。扶持发展的政策缺乏长效性、配套性,发展理念有待转变,创新发展十分紧迫,城区畜禽养殖发展任重道远。

第四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4.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市场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为动力,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强农惠农政策,加快养殖方式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提高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设施化、品牌化水平,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产业体系;按照特色、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健康、安全的要求,依法加强行业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大力推进优势品种规模养殖和特色产品养殖,加快畜禽养殖增长方式转变,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产业体系,提高畜禽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产业科技含量,促进畜禽养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2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强调城市化发展和环境治理、污染减排方面的要求,实现城市化进程加速和畜禽养殖协调发展的双赢局面。

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加快畜禽养殖产业结构调整,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提升产业发展质量,稳步发展猪禽产业,加快发展特色优势动物。加强产业基础和物质技术装备建设,着力提高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设施化、品牌化、产业化水平,全面加快产业发展步伐。

强化质量,安全发展。加强产业各环节的质量监管,提升疫病防控水平,全面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要求,积极推进畜禽养殖综合利用,强化健康、安全、生态、市场竞争意识,实现畜禽养殖发展与公共卫生安全、资源、生态环境、市场需求以及农民增收之间的动态平衡,提高养殖业综合效益,促进畜禽养殖产业健康发展。

科技创新,持续发展。依靠科技进步,缓解畜禽养殖发展的资源约束,通过科技创新和推广,推进养殖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拓展发展领域,扩大发展空间,提升竞争能力,实现畜禽养殖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5.1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城区肉类总产量3.78万吨,年均增长2.3%;其中,猪肉产量达到2.36万吨,年均增长2%;禽肉产量1.15万吨,年均增长2%;牛肉和羊肉产量0.27万吨,年均增长6%。禽蛋产量0.14万吨,年均增长2%;奶类产量0.13万吨,年均增长5%。草食动物肉产量占肉类总产量比重提升至7.1%,猪肉比重下降至62.5%。畜产品结构明显优化,产业化程度大幅提高,产品深加工比例增加,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到2020年,北海市城区生猪出栏量达29.54万头,存栏量22.22万头;家禽出栏量666.58万羽,存栏量248.95万羽;牛羊出栏量2.46万头,存栏量5.81万头,有效地保障畜牧产品的市场供给。

到2020年,城区畜禽养殖产业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优势产业区域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良种繁育体系进一步健全;规模化、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继续向要素集约型、高效优质型和环境友好型转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比例大幅提高;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不断加强,科技进步贡献率稳步提高。

5.2主要任务

5.2.1着力发展生态养殖循环经济

1.推广生态养殖模式,推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开发,实现植物——动物——微生物的循环发展。充分利用北海地区丰富的甘蔗尾梢等农作物秸秆发展牛羊产业,提高甘蔗等农作物种植效益和促进草食动物养殖发展,减少秸秆焚烧,降低大气污染。

2.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广高架网床生态养殖技术,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生猪养殖效益。

3.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的要求,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特别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推广应用业已成熟、实用有效的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支持养殖废水和动物尸体处理设施建设,扶持创建北海现代特色生态畜禽养殖示范区。

5.2.2引导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

严格按照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做强特色产业的发展思路,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步伐。一是全面启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发展节约型、生态型、健康型、安全型、环境友好型畜牧业,推广果园养殖、林下养殖,推动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等养殖模式的发展。二是立足现有基础和条件,积极推广规模养殖,切实做强生猪、家禽等传统支柱产业,积极发展涠洲黄牛、奶水牛、肉鸭、肉鹅等特色产业,打造具有北海特色的现代畜牧业。三是倡导产学研结合,加强技术转换力度,加大畜禽养殖的种苗繁育、品种引进和当地品种选育等研究工作,引导养殖企业建立畜禽养殖科研实验室,进行引种、免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研发工作。四是引进畜禽产品深加工、信息技术、电子商贸等企业,延长畜禽养殖产业链,提升畜禽产品附加值,逐步推动城区畜禽养殖产业转型升级,向现代化畜禽养殖产业发展。

5.2.3推进畜禽养殖清洁生产,减少畜禽养殖污染

1.加强生态健康养殖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帮助养殖从业者主动利用营养调控技术,选用低碳、合理配比蛋白质含量饲料,科学确定供给饲料营养配比,减少营养过剩而造成的污染物排放,提高畜禽饲料转化效率,缩短养殖周期,从源头上减少畜禽养殖生产过程的粪污产生量,降低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

2.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指导养殖场采取科学的饲养方式,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处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引导养殖户采用干清粪、雨污分流技术、沼气技术,种养结合,实现养殖污染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养殖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5.2.4加强防疫体系建设,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1.进一步健全兽医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体系,稳定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体系,切实加强兽医机构队伍建设。

2.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完善兽医政策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包括机构和人员的防控体系,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和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科技支撑。

3.按计划、分步骤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实施重点病种单项防治计划,加强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推进种畜禽重点疫病净化工作,切实防范外来动物疫病的传入。

4.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继续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效能。健全完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制度。

5.2.5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

严格进行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保障动物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依托养殖场、屠宰场、专业合作组织和城区畜牧兽医站等科学设置病死动物收集网点,合理设置运输路线,加强人员防护。鼓励大型养殖场、屠宰场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鼓励社会组织接受委托并有偿进行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

第六章发展重点

6.1巩固稳定生猪家禽养殖

围绕巩固稳定生猪、家禽生产,提高养殖效益的目标,进一步优化生猪、家禽的品种区域布局,建立健全良种繁育体系,提高规模养殖水平,加强品种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建立和完善市场信息、疫病防治、质量监测、社会化服务等体系,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强科研投入,创响北海生猪、家禽品牌,确保生猪家禽产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6.2加快推进良种繁育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种畜禽管理条例》和《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强畜种禽场管理,做好种畜禽品种选育和杂交改良工作。调整畜禽品种结构,提高畜禽良种比重。坚持选育、引进、改良原则,提高畜禽良种覆盖率。大力发展优势产业。通过项目实施建设和扶持市级种畜禽场建设、扩繁,引导养殖户到市级种畜禽场引种,减少从市外引种的风险。加强乡镇畜牧站等技术推广机构建设,大力开展畜禽良种繁育推广工作,建设一批牛和猪等优质品种的人工受精站,完善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测定和育种设备,改善种畜禽质量检测手段,提高良种选育和资源开发利用能力,最终使个体生产能力普遍得到提高,增加养殖户收益。

6.3扶持北海特色畜禽养殖和草食动物养殖

1.按照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要求,扎实推进北海城区畜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扶持发展具有北海特色涠洲黄牛、奶山羊、奶水牛、合浦鹅、三黄鸡等优良畜禽品种养殖业,在大力扶持龙头企业的同时,积极引导农民按照品种、地域等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养殖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养殖布局,把特色养殖打造成农民增收、就业增加、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2.大力引导发展牛、羊、鹅等养殖项目形成规模化生产。加大牧草和秸秆等饲草料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大力发展节粮畜禽养殖;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推广良种良法;扎实推进牛品种改良工作,加大人工授精技术员培训力度,提高人工授精受胎率、草食动物生长速度和产肉性能,开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不断提升草食动物在我市畜禽养殖产业中的占比。

6.4全面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措施

6.4.1防控目标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春、秋防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2.农村散养动物产地检疫开展面达60%以上,规模养殖场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开展面达100%,检疫申报受理率达100%,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持证率达100%,检出的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确保无发生因检疫不到位引发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6.4.2防控措施

1.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开展严密的动物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完善检疫监管措施,加强产地检疫,提高活畜禽市场准入健康标准,提升检疫监管质量水平,降低动物及相关产品长距离调运传播疫情的风险。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强制扑杀政策,建立健全扑杀动物补偿机制,推广家禽养殖集中育雏,统一免疫,分散饲养的方法,减少免疫所需的人力物力。

2.控制人畜共患病。加强对牲畜布鲁氏菌病和奶牛结核病监测,采取定期检测、检疫强制扑杀、风险评估、移动控制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和无害化处理措施。全面推开奶牛布鲁氏菌病、结核病检疫监测,淘汰阳性奶牛,建立奶牛健康档案。抓好家犬狂犬病免疫。做好耕牛血吸虫病、生猪布病监测,巩固灭病成果。抓好牲畜炭疽、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综合防控。

3.净化种用动物重点疫病。采取检测、淘汰、扑杀等措施对种畜禽场重点疫病进行净化。加大对重点种畜禽场的扶持、指导和监督力度,强化种畜禽的免疫、检疫、生物安全监管。争取到2020年全市所有种猪场和种鸡场达到净化标准。

4.防范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加强对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等13种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控,强化部门协作、联防联控,健全外来动物疫病监视、疫情监测、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分析、突发疫情处置等制度,强化入境检疫和监管措施。实施防范宣传培训计划,提高外来动物疫病发现、识别和报告能力。

5.完善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乡村、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场所等监测点为支撑,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网络。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市、区两级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防疫物资,组建应急处置队伍,每年至少培训1次、应急演练1次;市、区两级建立兽用疫苗冷库,配备冷藏车、冰箱、冰柜等设施,乡镇配备冰箱、冰柜,防疫员配备冷藏包等设施。建立市级与区级数据库配套的信息服务网络和构建县区级数据采集终端,提高疫情监测预警、疫情应急指挥管理、兽医公共卫生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兽用生物制品监管、规模养殖场免疫记录以及执业兽医考试和兽医队伍管理等信息采集、传输、汇总、分析和评估能力。

6.5推进规模养殖污染减排

1.按照生态农业理念统一筹划,以综合利用为主,推广种养结合生态模式,发展循环农业,实现畜禽粪污的集中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指导畜禽养殖场解决养殖废弃物防雨、防渗、防溢、防臭问题和综合利用的关键技术,提升畜禽粪污治理工艺水平,充分发挥科技在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中的支撑作用。

2.新建和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防治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在畜禽养殖场投入运营的同时落实,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要求。

3.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新建养殖场在规划设计时安排上粪污处理设施沼气池、化粪池及其它环保配套设施建设;进行标准化改造,控制养殖污染的源头,引导养殖业主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的循环经济,打造立体、生态化养殖模式。

4.畜牧兽医部门为畜禽养殖场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合力推进畜禽养殖减排工作,建立发改、环保、畜牧、财政、农业等部门协同配合的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及减排联动机制,统筹解决畜禽养殖减排的困难和问题,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设施环境监管力度,定期组织减排核算和考核。

6.6建设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

加强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规划布局,综合考虑当地畜禽养殖现状、饲草料资源条件、土地粪污消纳能力等因素,结合海城区和银海区的实际情况,在银海区范围规划建设一定规模的养殖小区,作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搬迁安置点和实施畜禽养殖东移,实行分户养殖,统一管理,统一防疫,统一粪污处理,实现标准化生态养殖。鼓励在银海区福成镇、铁山港区南康镇建立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

第七章养殖区域布局

7.1总体思路

按照北海市城镇化发展进程,结合《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北海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和《北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要求,科学规划城区畜禽养殖布局,重点突出畜禽养殖与生态环境相和谐,着力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考虑资源利用和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建立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养殖、健康生态养殖。

7.2基本原则

1.生态环境维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

2.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3.依据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

4.畜禽养殖属地管理的原则。

7.3养殖区域布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规定,充分考虑北海市城区扩张和城镇化发展进程,生态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城区畜禽养殖生产行为,依照禽养殖发展实际状况和土地资源等情况,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合理规划限制性养殖区域和适宜发展养殖区域,同时重点引导城区的畜禽养殖逐步往北海市东面城区方向发展,逐步远离市区和建立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

1.畜禽养殖禁养区域:依据法律规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铁路和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500米范围内禁止进行畜禽养殖。我市具体畜禽养殖禁养区由环保部门负责划定。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5〕21号)的精神,畜牧兽医部门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按照目前北海城市化发展、工业园区发展和畜禽养殖现状,北海城区部分区域逐步减少养殖量,主要有海城区行政区域;银海区侨港镇、银滩镇行政区域;铁山港区营盘镇的黄稍村、彬塘村、白龙村、营盘村、塘仔村等区域。以上区域从限制性养殖区域逐步过渡到禁养区域,至2020年实现停止养殖。

2.限制性养殖区域:维持原有养殖总量水平,不再新增规模养殖场(小区)。原有的养殖场且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由所在地辖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整改,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主要区域有:海城区的辖区范围;银海区的侨港镇、银滩镇、平阳镇部分区域(东星村除外);铁山港区的兴港镇范围,营盘镇的黄稍村、彬塘村、白龙村、盐灶村、塘仔村、白东村、营盘村、鹿塘村、火禄村。

3.发展畜禽养殖区域:可适度新增规模养殖场(小区),区域内辖区政府要统一规划,科学布局,设定总体养殖规模。新建畜禽养殖场要向当地水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备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登记,组织编制或者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养殖规模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主要区域有:银海区的福成镇;铁山港区的南康镇、营盘镇的石村、能村、彬畔村等区域。

4.限制性养殖区和发展养殖区的具体坐标范围,由辖区政府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划定公布。另外,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和《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畜禽养殖场在江河、水库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4重点养殖基地布局

充分发挥资源和区域优势,突出特色,重点抓好五大畜禽养殖产业基地的建设。抓好肉羊、肉牛和奶水牛、奶山羊产业开发,做大做强牛羊产业,形成畜禽养殖新的增长点,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优势的畜禽养殖经济品牌。

1.生猪产业基地。以福成镇和南康镇等作为城区生猪产业基地。采取内、外三元杂优质瘦肉型猪和北海黑猪(杜洛克猪×陆川猪)并重发展措施,增加生猪出栏数量。以北海市园田农业公司、勇伟特种农业基地等作为城区养猪的龙头企业,带动和辐射农民发展瘦肉型猪生产,同时加快地方猪种的品种选育。

2.家禽产业基地。以银海区福成镇作为生产三黄鸡、土鸡、麻鸡产业基地。通过品种选育和采用先进的饲养管理及营销方式,实现城区家禽业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

3.草食动物产业基地。以银海区福成镇、铁山港区南康镇作为肉牛肉羊生产基地。加快对本地牛杂交改良的步伐,使其向役肉用型方向发展,充分利用草地资源和农作物秸秆资源,积极推广种草养畜和秸秆氨化、青贮养牛,实现基地规模化生产。

4.奶业产业基地。以银海区平阳镇、福成镇作为发展荷斯坦奶牛的产业基地和奶山羊生产示范基地。引进高产的荷斯坦奶牛,做好奶山羊和本地水牛品种选育工作,加快发展杂交奶水牛,建立和完善加工销售体系,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北海奶业特色产业基地。

5.畜禽及其产品加工基地。通过合作、招商引资等途径,引进先进的屠宰、加工生产线,以安全、卫生的加工设备和技术,推进北海市生猪、家禽产品精深加工,生产分割肉、冷鲜肉、小包装及快餐食品,建立具有分割、配送功能的肉品加工配送企业。培育引进特色水牛奶加工企业和肉牛肉羊加工厂,加强开发奶酪、功能性乳制品的等高端产品,实行集中屠宰,发展分割包装销售,提高奶牛、肉牛、肉羊产业综合效益,增加畜产品附加值,逐步形成具体特色的畜禽产品加工基地。

第八章环境保护

8.1畜禽养殖主要污染

1.畜禽养殖对土壤造成的污染

主要为传统的畜禽养殖模式对禽畜的粪尿和废弃物的处理能力较差,禽畜排出的粪尿以及废弃物的随意堆放和混合排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土壤的污染。

2.畜禽养殖对水体造成的污染

一方面是在禽畜养殖过程中养殖场排出的未经处理的污水中含有污染负荷很高的污染物,其中含有的氮、磷等有机物排放到江河湖泊中,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另一方面禽畜的粪尿以及废弃物等产生的污染物质会渗透到地下,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8.2畜禽养殖环境管理措施

1.规模养殖场制订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将污染治理纳入生产管理体系,环保评估与经济效益评估相结合,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

2.新建规模养殖场在规划建设时需配备粪污处理设施如沼气池、化粪池及其它环保配套设施,控制养殖污染的源头,引导养殖业主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的循环经济,打造立体、生态养殖模式。

3.加强环境监测数据的统计工作,建立养殖场完善的污染源及物料流失档案,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4.强化对粪污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维修等技术档案。确保粪污处理设施处于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

8.3完成规模畜禽养殖污染减排目标

1.规模化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各级水产畜牧兽医部门重要工作,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目标按期顺利完成。

2.适度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十二五”末规模化畜禽养殖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0021万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0519万吨;完成“十三五”国家下达的规模养殖场治污减排任务。至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固体废物储存和废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比例达到7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粪污综合利用率目标值达75%。

3.推广生态养殖模式,推动畜禽养殖企业改进养殖方式,以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快实施养殖场沼气工程和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推进粪污处理、粪渣生产有机肥、沼液处理等污染治理措施建设,开展粪便、尿液、废水等分类处理,实现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第九章重点建设项目

9.1涠洲黄牛品种资源保护项目

改变传统的饲养方式,采取建设养殖小区,创造良好生产环境,有效地提高涠洲黄牛的各项生产性能;利用当地现有的保种场和农户牛群进行培育、筛选,培育核心种牛群。采取措施,淘汰劣质公牛,选留优良种公牛,选种选配。进行村屯之间的公牛交化互换,减少近亲繁殖,提高品种的体质,有效保持涠洲黄牛品种特征和遗传性状。

9.2奶山羊养殖推广项目

发展奶山羊养殖是北海市特色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户饲养奶山羊有一定基础,规模不断扩大,饲养数量逐年增加。大力推广优质牧草种植和青贮玉米、花生藤、甘蔗叶等配套生产技术,开发配合精料补充饲料,提高饲料利用率。抓好一批标准化的奶山羊养殖小区和适度规模养羊户的发展,提高北海市饲养奶山羊的区域化、规模化水平。加快北海奶山羊的选育步伐,提高群体质量,扩大总体数量,培育、推广高产的北海奶公羊、奶山羊冷冻精液,结合推广羊人工授精技术,提高良种覆盖率,加快奶山羊良种化进程。

9.3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小区项目

本着“因地制宜”和“科学合理”的原则,结合城区特点,在适宜养殖区范围规划建设一定规模的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实行分户养殖,统一管理,统一防疫,统一粪污处理。选址遵循节约用地,场区规划布局统筹安排。建立养殖、加工、综合利用、废物处理、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多个功能分区,各区域严格分开。生产区内各养殖舍之间距离在8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生产区内应分设净道和污道,且互不交叉,实现标准化健康养殖。

9.4畜禽规模养殖治污减排项目

结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要求,推动城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量,重点抓好城区规模养殖场污染减排项目,完成“十三五”国家下达的规模养殖场治污减排目标任务。

9.5动物疫病防控项目

加强技术支撑,引进科研人才,扶持县区进行兽医实验室建设,改善兽医实验室操作环境,推动县区兽医实验室通过自治区考核。迁移北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用生物药品冷库,防止实验室病源微生物污染疫苗。

9.6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

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的文件精神,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的要求,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拟在南康镇和福成镇结合部新建一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

第十章保障措施

10.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养殖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政府要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对新形势下发展畜禽养殖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把畜禽养殖产业发展作为农业的主导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来抓,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根据规划要求,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逐级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实施方案。做到领导责任明确、干部任务具体、部门分工协作、各方通力配合,共同推进养殖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0.2落实政策,加大投入

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制定的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包括财政支持政策、税费优惠政策、用地支持政策、用水用电支持政策、信贷支持政策、保险政策等。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的相关资金扶持,支持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培育,推广使用PPP模式,大力吸引民间资本,鼓励建立社会化兽医防治机构;支持龙头企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生产的信贷财政贴息;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和改造;支持饲草加工、畜产品加工、有机肥料厂、沼气工程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项目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参与特色畜牧业建设,强化多元投入机制,开辟增加投入的新渠道,改善投资环境,吸纳和聚集各类投资者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和发展产品加工贸易,促进各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做大做强特色畜牧业经济。

10.3科技创新,人才强牧

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创新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科技人员研发的政策环境、学术环境。加大人才引智工作力度,将引人才、引智力、引资金、引项目有机结合起来,选准课题,制定政策,给科技人员创造科技研究试验和技术推广宽松的工作环境,推动畜禽养殖科研快出成果,推广上新水平。

加快科技创新与集成应用。依托广西大学、农职院、牧校等大专院校和畜牧、兽医科研单位,加快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前沿技术研究,组织对畜禽良种繁育、标准化养殖、产品加工、疫病的生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粪尿处理及开发利用等影响我区畜禽养殖业科学发展的各个领域进行关键技术攻关及技术系统集成研究。

实施培训工程。加强对养殖户的科技普及,开展畜牧兽医高中级技术人才、规模养殖场场主、养殖合作社专业社员的培训,通过技术先行推动我市畜禽养殖的发展。

10.4防控疫病,污染减排

统筹动物疫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着力突破制约我市动物疫病防治的难题。全面加强兽医防疫体系建设,完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监督执法机构设置,提高防疫队伍素质,提升防治工作能力和水平。科学选择防治技术路线,严格执行国家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病种相关规定,对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实施优先、分片防治;对种畜禽场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计划,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对外来动物疫病的防范,加强部门合作,强化联防联控,健全外地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消毒、查证验物、疫情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跨省引进种用动物申报制度,全面加强外来动物疫病监视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重点疫病从有效控制到净化消灭。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积极推广清洁养殖方式,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治理畜禽养殖污水和废弃物,指导和服务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10.5培育龙头,创响品牌

积极扶持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和养殖户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系,成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借助龙头企业在推进“公司+基地(合作组织)+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上的丰富经验带动畜禽养殖发展。未来五年,争取在城区培植两家以上的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利用技术优势,整合优势资源,加大扶持本地黑猪标准化养殖,打造北海黑猪、涠洲黄牛等品牌产品,推动特色畜禽养殖快速发展。

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强化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养殖技术规范,全面推行无公害健康养殖,规范养殖规程,严格养殖产品标识制度,建立质量追溯制度。着力培育大型养殖、加工龙头企业,扶持养殖合作社、养殖协会等合作组织,提高养殖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延伸畜禽养殖产业链。重点扶持生猪、牛羊、肉鸭等畜产品加工,加快发展畜禽产品精深加工,生产高档次、高附加值的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

附件1.北海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一、牛尾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牛尾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

(一)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牛尾岭水库取水口周围半径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两侧正常水位线以上纵深200米的陆域。

总面积:1.2平方公里。

(二)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牛尾岭水库一级保护区外的全部水域以及湖海运河佛子电站水闸至孙东电站大坝段的水域。

陆域范围:牛尾岭水库东面与库岸距离不小于500米的汇水区,水库南面一级保护区外500米,水库西面孙东电站大坝以南至南北高速公路边区域(不含一级保护区陆域),孙东电站以北库岸至湖海运河西面500米,水库北面库岸至湖海运河间水库及湖海运河汇水区以及湖海运河以北不小于100米汇水区范围内的陆域。

总面积:31.5平方公里。

二、湖海运河东岭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湖海运河东岭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

(一)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湖海运河东岭控制闸以上750米范围内的水域。

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陆域。

总面积:0.87平方公里。

(二)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水域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4100米(蚂蝗塘电站分支处),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周边不小于500米的汇水区(不含一级保护区陆域),湖海运河二级保护区水域河段沿河两岸不小于500米的汇水区。

总面积:9.01平方公里。

三、龙潭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龙潭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划定一级保护区,不设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龙潭村地下水水源地10处20口取水井(双井型),井连线向外经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总面积:1.28平方公里。

四、禾塘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禾塘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

(一)一级保护区。

陆域范围:禾塘村地下水水源地4口取水井周围经向50米范围。

总面积:0.03平方公里。

(二)二级保护区。

陆域范围:4口取水井周围经向200米范围内陆域(不包括一级保护区陆域)。总面积:0.46平方公里。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标准

申请备案的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标准:

1.生猪养殖场:常年存栏100头以上;

2.肉禽养殖场:常年存栏1000羽以上;

3.蛋禽养殖场:常年存栏500羽以上;

4.奶牛养殖场:常年存栏10头以上;

5.肉牛养殖场:常年存栏20头以上;

6.肉羊养殖场:常年存栏50只以上;

7.家兔养殖场:常年存栏100只以上;

8.其他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标准参照执行。

申请备案的畜禽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

1.生猪养殖小区:常年存栏300头以上;

2.肉禽养殖小区:常年存栏3000羽以上;

3.蛋禽养殖小区:常年存栏1500羽以上;

4.奶牛养殖小区:常年存栏30头以上;

5.肉牛养殖小区:常年存栏60头以上;

6.肉羊养殖小区:常年存栏300只以上;

7.家兔养殖小区:常年存栏300只以上;

8.其他畜禽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参照执行。

附件3.北海城区畜禽养殖现状简图

附件4.北海城区畜禽养殖分区规划略图

附件5.北海城区畜禽养殖基地规划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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