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汉政办发〔2007〕162号 |
|---|---|
| 颁布日期:2007-12-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汉政办发〔2007〕162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各市区和省直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陕发〔2007〕11号)和陕西省统计局《关于规范和完善以市为总体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的通知》(陕统发〔2007〕7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住户调查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和家庭生活变化等情况,全面提升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城乡住户调查是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及时掌握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科学、法定渠道。1984年我市开展城乡社会经济调查工作以来,通过各级统计调查人员的不懈努力,为汉中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准确、科学的决策依据,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随着汉中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城乡经济结构、生产要素布局等发生了巨大变化,继续使用1984年建立的样本规模和样本布局,获得的调查资料已不能准确反映我市城乡实际。因此,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对于进一步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搞准源头数据,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及时获得丰富翔实、客观公正、符合汉中实际的城乡居民生活、收入分配、经济发展、劳动就业转移等调查资料,对发展城乡经济,又好又快的推动汉中经济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省十一次党代会后,省委、省政府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纳入了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切实加强城乡住户调查工作十分重要。
二、加强抽样调查机构建设
加强以县区为总体的城乡住户抽样调查机构建设,是开展城乡住户抽样调查工作的前提。各县区要以理顺机构、完善体系、整合资源为目的,本着与省、市统计工作上下衔接的原则,根据本县区工作实际,就理顺统计调查机构,充实统计调查力量等问题与统计、编制人事和财政部门充分协商,并提出具体意见报市上研究。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整合统计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进度,保证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和国家大型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畅实施。
三、合理布点
根据我市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结合国家统计局城镇、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方案规定,考虑到样本总体的代表性、样本布局的均衡性和调查工作的科学性要求,全市城镇住户抽样调查样本量至少需要600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样本量要由1984年的590户扩充到720户(具体布点见附件)。
各县区在网点抽取、扩充和样本轮换工作中,要按照国家统一方案中关于以县为总体进行抽样调查的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合理布点,充分体现样本对总体的代表性。在选点时要避免注重贫困监测、强调交通方便、习惯沿用老点等问题,以增强调查样本代表性为宗旨,积极、稳妥、有步骤地进行样本轮换更新,确保产生科学可靠、代表性强的样本总体。
四、时间安排
全市城镇住户调查机构组建和网点布置、农村住户调查网点扩充和样本轮换工作,在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组织进行,各县区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1月10日,开展抽样框有关数据的搜集整理工作,分别按城镇、农村住户抽样方法完成样本点的抽选工作。
第二阶段:2008年1月10日至1月31日,依据市统计局审定核准后的样本,完成样本抽选工作。抽选中按每10个调查户1人的标准选聘辅助调查员,对辅助调查员和样本记账户进行培训。
第三阶段:2008年2月1日起,启动全市城镇、农村抽样调查新网点记账工作,并对2008年1月份样本户家庭经营情况进行一次性回忆调查。市统计局对县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经费保障
城镇、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工作有严格的要求和操作规程,理论技术性强,涉及到全市11个县区、2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841个行政村近三年来的人口、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居民购买力状况、农民收入等指标数据的搜集、整理和测算,以及2008年1月份的样本户家庭生活一次性回忆调查,工作时间紧,难度大,涉及面广。各县区要从推动社会经济健康运行,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保障培育新点、样本扩充轮换等工作经费,确保新样本点运行一步到位,一次成功。
为保证城镇、农村住户调查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做到样本户账目完整、日清月结、条清缕晰;辅助调查员认真指导、尽职尽责,把调查帐目记真、记实、记好,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样本记账户和辅助调查员的补贴标准要适当提高,按中省要求落实到位。各县区要高度关注样本记账户和辅助调查员的补贴问题,与城镇、农村抽样调查工作所需费用一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确保足额拨付到位。
六、组织领导
搞好城镇、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工作,事关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事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客观公正。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实行领导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既要关注调查结果,又要重视工作过程。要支持当地统计调查部门实事求是地开展调查统计,坚决制止违背抽样的科学原理抽选样本,或利用样本网点扩充、轮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各县区要建立城乡住户抽样调查工作协调领导机构,抽调业务骨干,落实必要经费,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展。要加强样本科学管理。城镇调查样本抽取、农村调查样本扩充、轮换,新网点的启用以及新网点运行过程中的换点(或换户)等工作,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共同完成此项任务。要认真做好现行调查网点的善后工作,确保新旧两套样本网点调查数据的衔接和资料的连续性。各级领导和统计工作人员要不断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坚持实事求是,支持调查人员严格依法统计调查,做到不重、不漏、不虚、不瞒,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维护统计调查数据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附件:汉中市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样本量分布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汉中市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样本量分布
县区
城镇住户样本量
农村住户样本量
汉台区
100户
90户
南郑县
50户
60户
城固县
50户
60户
洋县
50户
60户
西乡县
50户
60户
勉县
50户
60户
宁强县
50户
60户
略阳县
50户
90户
镇巴县
50户
60户
留坝县
50户
60户
佛坪县
50户
6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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