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尾矿库闭库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汉政办发〔2010〕67号
颁布日期:2010-08-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尾矿库闭库工作的紧急通知

汉政办发〔2010〕67号

略阳、宁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今年以来,市政府和市安委办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汉政发〔2010〕24号)和《关于加强尾矿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汉市安委办发〔2010〕5号)。分别对我市12座尾矿库闭库工作进行了挂牌督办,但从近期检查的情况看,闭库工作进展缓慢。库容已满的尾矿库没有按要求实施闭库,违反了《陕西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将会形成重大安全隐患,直接威胁尾矿库下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尾矿库闭库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闭库工作目标。闭库工作是彻底根治尾矿库重大安全隐患、消除尾矿库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是今年全市安全隐患治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和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的重要环节。略阳县、宁强县和有关部门及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闭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尾矿库闭库工作,确保年内完成闭库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闭库工作责任。略阳县和宁强县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协调,全方位推进闭库工作。县安监局要根据闭库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指导,确定专人负责尾矿库闭库工作。尾矿库所属企业要落实闭库的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千方百计完成闭库工作各项任务,从源头上彻底消除尾矿库安全隐患。

三、统筹安排,强化闭库工作措施。

一是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县级领导包抓尾矿库闭库工作机制。闭库工作完成情况将列为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有尾矿库闭库工作任务的企业,要制定闭库工作计划,聘请有质资的单位完成闭库设计、实施闭库工程,确定专人负责尾矿库闭库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将闭库工作计划和闭库设计报县安监局备案。县安监局要积极组织协调,加强技术指导,及时组织审查和验收,确保闭库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宁强县和略阳县每月25日前要向市安委会上报辖区内尾矿库闭库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市上将进行通报,并约见县政府领导谈话,责令其矿山停止生产,暂扣其相关证照。

四是对2010年底仍未完成闭库任务的企业,一律停批新建尾矿库相关手续,不办理其矿山及其它生产系统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济处罚。

附件:汉中市闭库尾矿库一览表

二○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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